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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心传 第73章 沈知远(1)

作者:愚生逐醒 分类:总裁豪门 更新时间:2025-11-03 15:48:13

他转身离开时,听见身后传来细微的声响,“啪嗒”一声,轻得像雪花落在梅蕊上。大约是她碰掉了什么——或许是那只空了的锦盒,酸枝木的边角磕在青石板上,该会留下个浅浅的凹痕;又或许是藏在袖袋里的针黹,银针坠地的脆响混在风里,像谁在暗处轻轻叹了口气。他没有回头,甚至连脚步都没顿一下,指尖捏着那个青碧色的荷包,绸缎的温润透过指尖漫上来,却让他觉得腻烦,像沾了满身的蛛网,缠得人透不过气。

这种带着体温的心意,太沉,也太不值钱。他沈知远要走的路,是铺着金砖玉瓦的青云道,脚边该是尚书府的嫁妆清单,是父亲书房里那叠写着“擢升”的奏折,而不是这种绣歪了眼睛的鸾鸟荷包。他能想象出她此刻的模样:定是蹲在地上,慌慌张张地摸索着什么,鬓角的珍珠钗歪了,月白舞衣的裙摆沾了灰,像只被雨打湿的雀儿,狼狈又可怜。可那又如何?怜悯这种东西,是最无用的情感,只会拖累人前行的脚步。

走到街角,马车早已在槐树下等着了。车夫老陈见他过来,连忙掀起车帘,动作麻利得像怕慢了半分就要挨罚。车辕上挂着的铜铃被风一吹,“叮铃”响了一声,惊飞了檐下栖息的夜鹭,翅膀扑棱棱扫过灯笼,把光影搅得一片乱。沈知远弯腰上车前,目光不经意扫过墙角的污水沟——黑黢黢的水洼里漂着烂菜叶和破布条,像张贪婪的嘴,等着吞噬一切被丢弃的东西。

他手指一松,那个青碧色的荷包就落了下去。绸缎沾了黑水的瞬间,像被打湿的蝶翅,猛地缩成一团,金线在浊水里闪了一下,像颗垂死的星子,很快就被流淌的污水卷走,顺着暗沟的坡度往下淌,连点涟漪都没留下。他甚至没多看一眼,仿佛丢弃的不是一个绣了无数个夜晚的荷包,而是片碍眼的落叶。

这种廉价的心意,就该待在这种地方——阴暗,潮湿,见不得光。像那些在玉楼春里老去的舞姬,年轻时再风光,老了也不过是被老鸨赶出门,在城墙根下搭个破棚,靠着路人的残羹冷炙苟活,最终都要被抛进时光的污水沟里,烂成一捧无人问津的泥。飞燕?她现在是红极一时的“舞绝”,可再过十年,二十年,还不是一样的下场?他见过太多这样的女子,把一时的恩宠当终身的依靠,蠢得无可救药。

回到府中,仆从早已掌上了灯。十六盏琉璃灯把书房照得亮如白昼,暖黄的光晕漫过紫檀木书桌,在地上投下稳重的影子。桌上的宣纸上,那封来自礼部尚书的回信摊开着,字迹是标准的馆阁体,工整有力,墨迹透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每个字都像盖了朱印的令牌:“下月初三乃吉日,可定亲。”旁边压着的嫁妆清单更令人心定,宣纸铺开来占了半张书桌,墨迹密密麻麻,像片繁盛的树林——良田千亩在渭南,那是每年能产出万石粮食的膏腴之地;铺面二十间在长安西市,从绸缎庄到酒楼,皆是日进斗金的旺铺;还有一箱箱的金银珠宝,光翡翠就列了三页纸,从鸽卵大的祖母绿到通透的玻璃种,每一件都够寻常百姓活一辈子。

沈知远坐在铺着软垫的太师椅上,指尖摩挲着狼毫笔的笔杆,紫竹的纹理在掌心微微发涩。他蘸了点浓墨,墨汁在笔尖聚成饱满的一团,落下时笔锋凌厉,几乎要划破宣纸,在“可定亲”三个字旁边写下“允”字。墨色迅速在宣纸上晕开,像朵绽放的黑莲,在垫纸上映出个深色的印子,那是尘埃落定的重量。

他放下笔,指尖轻轻敲着桌面,“笃、笃、笃”,节奏沉稳得像沙漏里落下的沙。心里像揣着盘棋,每个子都落得稳稳的——玉楼春的戏快演完了,那身“痴情公子”的行头也该换了。往后,他该出现在尚书府的宴席上,和未来的岳父谈论朝政;该在翰林院的编修房里,写下字字珠玑的奏折;该在朝堂之上,一步步走向父亲期盼的位置。至于玉楼春,至于飞燕,不过是他登顶路上,一块用过即弃的垫脚石。

窗外的月亮圆得像面被擦亮的银镜,清辉透过雕花窗棂洒进来,在地上织出片细碎的银霜,连书架上的《资治通鉴》都泛着冷光。沈知远走到窗边,推开半扇窗,夜风带着寒意灌进来,吹得他袍角微微扬起。他望着那轮圆月,忽然想起飞燕今晚的眼神——在舞台上,在回廊里,那双杏眼总像落了星子,亮得惊人,又带着种近乎执拗的执着,像只扑火的飞蛾,明知道会烧得粉身碎骨,还偏要往烛火里钻。

他嗤笑一声,笑声在寂静的书房里荡开,撞在书架的古籍上,又弹回来,带着点冷意。真是愚蠢。这世间的情爱,本就是最不值钱的东西,是文人墨客写在诗里的废话,是市井男女编的戏文,当不得真。他倒了杯冷茶,茶盏是上好的景德镇白瓷,茶水入喉时,凉得像玉楼春那夜的月光——他早说过,有些东西,看着再美,也终究是泥里的玩意儿,配不上他沈知远要走的路。

至于那个荷包,此刻大约已经被污水泡烂了吧。他漫不经心地想。棉絮吸饱了浊水,会变得沉甸甸的,像灌了铅的石头;金线被黑水一泡,会褪成黯淡的黄色,再也闪不出光;青碧色的绸缎会被染成灰黑,皱巴巴地贴在沟底,像块被人踩过的破布。等天亮了,环卫的杂役会推着独轮车过来,用竹耙在污水沟里打捞,把它和烂菜叶、死老鼠、破草鞋一起捞上来,丢进散发着恶臭的粪车里,运去城外的乱葬岗。那里野狗成群,乌鸦盘旋,不消三日,就会连点布料的影子都剩不下,彻底烂在泥里,滋养出几株歪歪扭扭的野草。

他转身走到书架前,取下一本《论语》,书页翻动时发出“沙沙”的声响,像飞燕的裙摆扫过红地毯的声音,带着点虚幻的温柔。可他的目光落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几个字上时,眼神瞬间变得锐利起来,像出鞘的剑。儿女情长?风月场的痴缠?不过是他向上爬的阶梯上,一点无关紧要的尘埃,吹口气就散了。

等他娶了尚书千金,定了亲,成了亲,平步青云指日可待。谁还会记得那个叫飞燕的舞姬?谁还会提起他曾在玉楼春流连忘返?世人只会称颂沈大人年轻有为,称颂沈家与尚书府的联姻是天作之合,是门当户对的佳话。翰林院的同僚会敬他酒量,在酒桌上称兄道弟;吏部的上司会赞他才干,把重要的差事交给他;连皇帝陛下说不定都会在朝会上点名夸他几句,说他是“青年才俊,国之栋梁”。

至于飞燕……沈知远的指尖划过冰冷的书脊,心里没有丝毫波澜,像在谈论一件无关紧要的器物。或许会被王妈妈卖给别的富商,在某个深宅大院里当外室,靠着年轻的容貌换几年安稳,等有了新人,就被弃在别院,熬成枯槁的妇人,连窗外的月光都懒得看;或许会在某个寒夜里病死,玉楼春的人不会为她流泪,最多叹句“可惜了这身段”,然后用薄皮棺材一装,埋在乱葬岗,尸体说不定还会被野狗拖走,连块墓碑都留不下;又或许,会像颗清晨的露珠,在太阳出来时悄无声息地蒸发掉,连点水汽都留不下,仿佛从未在这世间活过。

总之,不会再出现在他的世界里了。窗外的月光越发明亮,像要把整个长安城都浸在银水里。书桌上,那封写着“允”字的回信在月光下格外清晰,每个字都透着不容更改的决心。沈知远合上书,《论语》的书页发出轻微的碰撞声,像在为过去的一切画上句号。他嘴角勾起一抹志在必得的笑,眼里的光比月光更冷,也更亮。

属于他的路,才刚刚开始。而那些无关紧要的人和事,那些廉价的心意,那些风月场的幻影,就该像那个被丢弃的荷包一样,永远沉在黑暗的污水里,不见天日,永世不得翻身。他转身回书桌前,拿起那封回信,仔细折好放进锦盒,动作里带着对未来的笃定——从今夜起,沈知远的世界里,只有前程,没有飞燕。

良久以后,沈知远将那封写着“允”字的回信锁进樟木箱时,指腹碾过箱底冰凉的铜锁,像触到了块淬过雪的铁。樟木的香气混着防潮石灰的涩味漫上来,在鼻尖凝成层厚重的膜,带着种不容置喙的笃定——就像他此刻的人生,每一步都踩在预先画好的格子里,容不得半分偏差。箱角压着的尚书千金生辰八字,红纸上的朱砂字工整如刻,“坤造,癸酉年,庚申月,丙子日”,连笔画的弧度都透着钦天监批算过的严谨,比飞燕那歪歪扭扭的鸾鸟绣样顺眼多了。他记得飞燕绣那只鸟时,总爱盯着窗外发呆,针脚忽密忽疏,像她跳《霓裳》时偶尔乱掉的节拍,带着股上不了台面的野气,偏又自作多情地以为,那样就能勾住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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