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玄幻 > 修丹田世界我靠吞噬万物 > 第421章 吞噬炼化仙人神魂

当古辰反应过来时枪尖已经来到古辰的眼前。

面对距离头颅不到一寸的枪尖古辰霎时间感觉到了死亡距离自己很近了。

如果真的被姬问天的魂枪刺中,古辰将会神魂俱灭。

此时此刻古辰内心也是后悔不已,自己还是托大了,没想到仙人的手段如此之多。

但是古辰同时也没有放弃,眼神凌厉,随即凝聚出一柄魂剑挡在了枪尖之上。

嘭!一声巨响在古辰识海响起。

随即在强大神魂对撞的能量冲击下,古辰的元神头部传来了撕心裂肺的剧痛,一度让古辰感觉元神陷入了一片黑暗中了。

而姬问天的神魂被在猛烈的撞击下化作了点点神魂能量进入了古辰的识海。

在古辰失去意识的那一刻,古辰潜意识不断的告知自己不能死,自己还有很多未了之事,随即父母期待的眼神,还有很多既陌生又熟悉的眼神期待的看着自己,特别识又是一双迷人的眼神正饱含深情的望向自己。

就在这时深处黑暗中的古辰元神,好像看到一丝亮光,于是古辰奋力跃起飞掠向亮光之处。

三天后。

青色高塔顶层阁楼内,躺在地上的古辰悠悠醒转过来,古辰双手抱着还有些疼痛的头颅。心有余悸呢喃着。

“这次算是死里逃生了,看来以后遇上仙人还是不能大意啊!”

说着古辰坐起身来,神识进入识海赶忙探查起自己的元神来。

“嘶!”

当古辰看到自己的元神时,惊的倒吸一口凉气。

只见古辰元神浑身布满了裂纹,虽然识海内的神魂之力在不断的输送进元神内,但是元神受伤太重,古辰不由深深叹息道。

“这么重的伤一时半会儿不可能治愈,除非有治疗神魂的天材地宝才行啊!这次教训深刻啊!”

随后古辰神识退出识海,抬眼看向四周,发现整间阁楼空无一物,只有姬问天的肉身还盘坐在阵法内。

不过这具肉身已经衰败不堪了,随着神魂离体,现在肉身腐朽的速度正在加速,此刻姬问天的双手双脚已经化作了灰烬。

古辰站起身走到肉身旁,蹲下身在灰烬中找到了姬问天的纳戒。

这枚纳戒因为姬问天神魂俱灭,上面的神魂印记已经消散,古辰神识轻松的进入了纳戒当中。

随后古辰脸色阴沉,嘴里还嘀咕着。

“这次亏大了,受了如此之重的伤,这纳戒里没有任何值钱之物,只有一万多块仙晶。连一株仙药都没有。”

随即古辰想到了原因,此人肯定在此等候了多年了,把纳戒里的存储的东西消耗的已经差不多了!

于是回本悻悻的收起纳戒,盘坐外地拿出了之前炼制的有助于神魂提升的丹药。

古辰这次将所有的丹药都拿了出来,发现只有三十六颗,对于受了重伤的元神来说是杯水车薪。

但是眼下古辰也只能尽快治疗了,虽然丹药不多但是聊胜于无。好在元神的伤势不再恶化。

于是古辰运转混沌魂经开始吞噬炼化起丹药来。

…!

秘境东部的一座六层高塔中,此刻十二位进来的修士正聚集在第一层的中央,盘坐在地疗伤。

这次进入秘境的除了本次丹武大比前十的修士外,还有丹霞谷弟子共六十多人。

这座塔内进来了二十人,这些人闯第一层就有八人丧命,剩余的人都受了不同程度伤。

剩余的十二人此刻还心有余悸,有的甚至已经有了退出的想法了,但是只有闯过第二层才能被传送出秘境,所以这些人还的再闯过第二层才行。

他们进来已经一个月了,一个月来不停歇的在与一层的魂兽进行着对战。

与此同时秘境西、北、南三处同样也是有着修士正在高塔的一层休整着。

人数最少的是北部的高塔进来十二人还剩下六人,竟然有一半的人命丧当场。

西部高塔内进去八人现在还剩下七人在休整。

南部高塔进去二十四人现在只剩下了八人,这里丧命的人数最多。剩下的八人也失去了战意,浑身颤抖的缩在一层的一处角落里。

此时隐藏修为的四人在西部高塔内,进入这里之所以只丧命一人,就是因为这四人战力强悍。

不过就这闯过第一层还是用了一月的时间。

此时古辰已经出了高塔,这也就是古辰破解了高塔的阵法,才能走出高塔。

古辰在秘境内探索着,竟然还获取了不少仙药,虽然等级不高,但是放在灵界也会引起飞升境至尊拼死抢夺。

这天古辰看到了远处矗立的六层高塔,古辰直接飞掠向高塔。

好巧不巧的是古辰来到的正是西部的这座高塔。

高塔内四位隐藏境界的修士正在四处探查着高塔的阵法,他们每人手中拿着一个阵法罗盘,不断的探查着。

剩余的三人盘坐在中间,也不知道四人在干什么,只能自顾自的修炼着。

古辰站在六层高塔前,打开虚妄之眼探查着高塔的阵法。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