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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恐怖 > 终诡游戏:开局读心,全家想杀我 > 第811章 正式开始补文55

林知手脚并用,拼命挣扎着,“琉岭!你瞎了啊!你看不见你家主子快死的样吗!”

诺曼斯口中爆出一声尖叫,脸上的汗液都汇成了水流,顺着下颚流下,林知看的胆战心惊,使了狠劲,狠狠地捶着琉岭的后背,砰砰作响,“你特马的放老子下来!”

诺曼斯忍受着钻心的痛楚,开口道:“琉岭,放下他吧。”

琉岭的身体僵硬了一分,然后转身把人类放下。

林知急急忙忙的跑了过去,手忙脚乱的掏着自己身上的东西,一边用自己的外套给少年擦着汗液,一边搜寻着自己带的止痛药物。

“你怎么回事啊!疼不会说话吗!操!你特马的想吓死谁啊!”林知骂骂咧咧的给诺曼斯擦汗。

诺曼斯的脸上少见的带了一丝脆弱,他笑着开口:“怎么了,我这都是老毛病了,早就习惯了。”

林知气的脑瓜仁子疼,“都特马的老毛病了!你就不会想想办法治治啊!你特马的不是老莫子魔皇吗!你特马的不疼啊!不知道整点止痛药剂啊!”

林知拿着一小瓶绿油油的液体,这是森林里的藤蔓汁液,带着止痛和镇定作用,二话不说就戳到诺曼斯嘴里,人类凶狠的道:“喝!”

诺曼斯翻了个白眼,还是很顺从的喝了下去。

枝液的作用还是有点的,魔皇感到周身的痛苦褪下,之余轻微痛感,轻轻地叹了口气。

“感觉有没有好点?”人类紧张的看着他。

诺曼斯点了点头,“没有那么疼了。”

林知舒了口气,然后叫道:“那就行,你是小孩子吗!疼了不会找药吗!”

诺曼斯睁着一双死鱼眼,道:“多管闲事。”

林知张牙舞爪,“妈的!老子就爱多管闲事!”

诺曼斯突然笑了出来,笑的林知一头雾水。

琉岭和亚伯仑都在一旁看着少年。

诺曼斯坐了起来,道:“你躲远一点。”

林知:“恩?”

林知还是听话的躲到亚伯仑身后,警惕的看着诺曼斯。

诺曼斯坐了起来,黑色的魔气从身体中溢出,随着身上黑色魔气的蒸腾,少年的身姿被拔高,白色的短发也在瞬间拉长,如同月华一般漂浮在空中,白皙稚嫩的手指被修长有力的骨指替代。

黑色的如同水晶般闪耀华美的圆润尖角在白色的发丝中生长,血色的羽翼在皮肉中绽放,肆无忌惮的蔓延开来,带着血珠,在魔气中如同花一般盛开,包裹住修长的人体。

那是一张风华绝代,举世无双的脸,超越了人类的容颜,带着至高无上的威严。

猩红的双目在这张脸上褪去了血腥染上了漠然,秀美的双眉平缓的展开,狭长的凤目被低垂的眼睑半遮,高挺的鼻梁如玉般铸造,浅淡的红唇带着鲜血的美艳,肌肤如同冰雪凝聚,完美的脸蛋是神的造物,额间的红色十字形印记带着诡秘的光泽,透露出神鬼之色。

遮天蔽日的红色羽翼护住它的主人,红色的光点在其上徘徊,黑色的修长犄角上如有星光环绕,淡漠无情的脸蛋,修长完美的身体,高高在上蔑视众生的气场。

这一切。

如同天神,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有神,也不过如此。

林知惊愕震撼的连脑子都一片空白。

只能呆呆的看着眼前这一切。

原来真的有人,会让你在他面前都感到惭愧。

男人嘴角勾出恶劣的弧度,漠然华贵的音色中带着调侃,“怎么了?看我看到无法回神了吗?”

林知被惊醒,尴尬的转移视线,真的,他第一次明白,连看一个人都感觉亵渎了他是什么感觉。

琉岭黢黑的双目带着狂热的星光,高大的身躯瞬间跪下,在地板上发出一声重重的闷响,“杀戮之魔!琉岭在此参见吾皇!”

黑犬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尾巴都快摇出花了,扒着男人的双肩,伸出舌头去舔男人的脸。

诺曼斯笑着和亚伯仑玩闹,对着琉岭道:“起身吧。”

又看向林知,不紧不慢的道:“这具身体才是我的真身。”

林知结结巴巴的问道:“那,那你为什么不用你,你这具身体?”

宛如神明的男人脸上展开一个温柔的笑容,让万物瞬间沦陷,诺曼斯淡淡道:“为了让某个人睁开眼的时候看到的还是熟悉的人。”

林知干巴巴的道:“哦。”

他感觉他要窒息了,要死了,我的妈!

诺曼斯看出了人类的不自在,笑了笑,没说话。

林知尴尬的盯着自己的脚尖,看着地毯上的花纹。

过了一会儿,浓重的魔气再次出现,林知看着诺曼斯,只见他被魔气包裹连根头发丝都没露出来。

几息之后,魔气越来越淡,林知熟悉的那个身影再次出现,诺曼斯吸收完最后一丝魔气,睁开双眼。

林知:我他妈的脑子现在一片空白。

少年版诺曼斯眼中带着笑意,道:“没想到你还这么关心我。”

林知:“应该的,应该的。”

还是这个样子顺眼。

诺曼斯露出一个漂亮的笑容,道:“下次你就不用管我了。”

林知:“啥?”

诺曼斯的表情冷了下去,他冷冷的道:“这是惩罚,不需要你干预。”

林知本来还想和他硬刚的,看着诺曼斯要吃人的表情,林知怂怂的咽下自己要说出口的话。

诺曼斯撸着自家狗子,也不看林知了,道:“很晚了,你该回去了,琉岭,留下,我有事和你说。”

人类很明白这是逐客令,他耸了耸肩,带着睡的迷迷糊糊的逐明鸟离开了书库。

直到林知洗漱完毕,躺在床上,脑子里还是不由自主的回想,“惩罚”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家伙不会真的是神吧?

但是在某种程度上,魔皇也算是魔界的神明吧。

一夜无梦,林知满意的从床上爬起来,天刚微微亮,林知打开了窗,屋外是一群火红的大鸟盘旋飞舞。看到林知出现,领头的大鸟一声清啼,离开了队列,飞到了林知面前。

林知笑着问它,“你又来了?”

逐明鸟敷衍的点了点头,脑袋往屋里探去,林知没管它,只道:“它还没起。”

自从逐明鸟把阿毛托付给他,时不时就偷偷摸摸的跑过来看看阿毛。而林知也很乐意,毕竟他可不会飞。

逐明鸟怨愤的瞪了林知一眼,林知简直无语,这可不是我的事!你家鸟仔不起床我能怎么办!

林知和逐明鸟扯了会皮,回到房间吃早餐,发现一个黑色的盒子被放在桌子上,林知好奇的拿起来,打开,一枚造型大气的黑色宝石戒指映入眼中,林知奇怪的把戒指拿起来,“怎么回事?谁给我送的?”

在阳光的照耀下,戒指平滑的的戒面上有流光闪过,黯淡的戒环上镶嵌着一块黑色的圆形宝石,只不过宝石的正面被打磨平了,从色泽上来看就知绝非凡品。

林知想了想,这戒指会是谁给的呢?亚伯仑,依,诺曼斯,彼塔拉亚,沃迪,灰尘,啧,都有可能啊。

林知纠结了几番,反正不会害他吧,带一下试试,这些天林知收集的都是原材料,像是这种戒指之类的还真是一个没有。

戒指戴到中指上,没有任何事情发生,林知定定的盯着戒指看了一会儿,啥也没发生。

林知松了口气,心里还是有点淡淡的失落。

想要把戒指拔下来,却发现,拔不下来了!

“我靠!什么鬼!”林知心里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又用力拔了两下,然后,戒指就被拔下来了。

林知:“......”果然,就是枚普普通通的戒指吗。果然,我根本就不是主角。

林知垂头丧气的送饭,收礼,训练,研究。

诺曼斯看着死气沉沉的人类,问道:“戒指呢?”

林知:“额?我放到房间里了。”

诺曼斯嘴角抽了抽,道:“那是空间戒指,给你装东西的。”

林知:“咦咦咦!原来是这样吗!”

诺曼斯又淡淡道:“那东西不认主,自己小心点收好。”

林知感激涕零,“谢谢。”

终于可以摆脱什么东西都往兜里塞的苦逼情况了。

人生不易,全靠大腿。

阿毛对自己的同族还是有点联系的,时不时就跑出去和它们玩,唯一一点就是阿毛坚信自己是林知下的蛋。

还有,阿毛学会了飞,甚至可以抓着林知的双肩带着林知一起飞。

于是,本来是林知一个人的丛林探险,变成了一人一鸟的丛林探险,当然,亚伯仑依旧暗搓搓的在暗处保护他们。

在林知来到城堡的第二年,发生了一件大事。

在魔皇的宴席之后没几天,一声轰天巨响把林知从睡梦中轰出来。

林知穿上衣服,冲出来,看到的是漏了个洞的城堡,在天空中,一黑一粉对峙着。

黑的是住在五楼的魔瞳,粉的是一个从未见过的小萝莉,穿着粉色的公主裙,梳着两个长长的双马尾,粉色的长发在夜空中飘荡,撑着一把粉色的小洋伞,像是一颗草莓糖。

离得太远看不清容貌。

在魔瞳和草莓糖的对峙中,林知隐约听到了“甜爱”“暗王”“承诺”什么的。

然后,草莓糖就转了个身消失了,第二天城堡就恢复了原样。

林知也没有多问。

而林知在城堡的第二个新年,过的十分充实,诺曼斯带着琉岭,魔瞳,沃迪,也加入了新年聚会。

还有顶着张面瘫脸的阿米利娅。

有着城堡的主人压场,刚开始林知和依还收敛点,但是后来就控制不住了,拉着魔瞳和琉岭使劲喝,一时间满屋子都是,“喝!”

“兄弟的情,看酒来!感情浅,抿一抿,感情深,一口闷!”

“来!谁不喝谁孙子!”

“是不是男人,是就喝!”

女性同胞带着小崽子们玩,再喝点果酒,林知还没有丧心病狂到给女人灌酒。

最先被干倒的是琉岭,三杯两杯下肚,高大的魔族啪叽倒了,林知他们几个大眼瞪小眼,没想到琉岭这么不禁喝。

然后,继续喝,几轮酒下来,唯二两个还清醒的是诺曼斯和魔瞳。

诺曼斯是没人敢灌。

魔瞳是被灌了好几瓶酒,屁事没有。

蒙眼的青年笑眯眯的敬酒,“祝吾皇喜得新友。”

诺曼斯抬起淡漠的双眼,淡定回敬,“同喜。”

配上满地躺尸,画面意外和谐。

新年没开始多久,城堡就迎来了新的房客——陆青丝。

娇滴滴的男人怒气冲冲的冲到城堡,宣布自己将要在此处居住。

林知看他那凶巴巴的样子,纳闷道:“那个流于涵呢?”

陆青丝更气了,怒道:“我管他!他爱去哪去哪!”

林知明白了,得,是那白衣男惹生气的。

诺曼斯的表情十分正常,慢条斯理道:“还是原来的房间。”

陆青丝点了点头,就在这地方住下了。

而林知也知道为什么堂堂魔王连材料都没有了。

全他妈的喂给陆青丝这二货了啊!

林知第一次走进陆青丝的房间的时候,都要被那十几柜子的珍贵材料闪瞎了眼。

而按陆青丝所言,魔皇给他提供这么多材料是为了某件机密事件,无可奉告。

林知:我信你个鬼!

但是身为炼药师,陆青丝处理材料的手法真是一绝,被陆青丝狠狠嫌弃了的林知,再次被迫去帮忙处理药材,再学习一下手法。

林知:你就是想要个免费劳动力吧!

如此一来,在静谧之森待着的时间,是林知一天最轻松的时候了。

两年的时间,很多事情都发生了变化。

但林知没感觉自己有什么变化,除了行为更加肆意了点。

而林知也遇见了一位新邻居。

居住在悬崖峭壁的火龙哈特利。

那是一个晴朗的下午,林知苦逼呵呵的结束琉岭的训练,新习得攀爬术,还得到了一副新的手套,棕色的皮质手套上带着铁质的铁圈,手背上带着一副弯弓,据琉岭说,这玩意儿是用来钩住攀爬的墙体的。

林知拿着这副手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钩住墙体,然后呢?

靠自己的腕力爬上去吗?!逗我玩呢吧!

但为了实验一下手套的作用,林知拽着亚伯仑还有阿毛一起前往诺曼斯把他吊起来的峭壁处。

这是一座真正的峭壁,巨大的峡谷裂缝把高耸入云的山峰劈开,峭壁彼此呼应,寸草不生的石壁上空无一物。但峭壁的另一边山坡上却草木丛生,郁郁葱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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