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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随身空间重生70年代 第374章 风云起

作者:江中燕子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10-23 13:02:30

“砰——!”

一声沉闷又刺耳的巨响,像惊雷般炸响在古乡村的村头。

这声响不是天雷滚动,也不是山石崩塌,而是硬生生砸在木头桌面上的狠劲,瓷碗碎裂的脆响紧跟着迸发,白瓷片溅得满地都是,其中一块弹到墙角,撞在斑驳的泥墙上,发出细碎的回音,才缓缓落下。

古乡村是个靠近在海边褶皱里的老村子,青石板路顺着山势蜿蜒,黑瓦灰墙的农舍错落有致,村头那棵老榕树怕是有上百年了,枝繁叶茂,浓荫如盖,平日里是村民们纳凉闲谈的聚集地。而此刻,巨响就来自老榕树下那座还算气派的大院——林家老宅。

林家曾是古乡村的大族,祖上出过秀才,老宅也是村里少有的青砖院墙,只是年月久了,院墙顶端的青砖有些松动,墙根爬满了青苔,透着几分衰败的气息。

堂屋里光线昏暗,唯一的一扇木窗糊着旧纸,被风吹得微微晃动,投进来的光影也跟着摇曳。屋内摆着一张发黑的八仙桌,几条长条凳东倒西歪,地上除了碎瓷片,还散落着几粒没喝完的糙米粒。

林海站在八仙桌旁,身形高大,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卡其布褂子,袖口卷到小臂,露出结实的胳膊。他刚回村没两天,脸上还带着几分风尘仆仆的疲惫,却被这满室的沉闷和手下人的话搅得心头火气。浓眉紧紧拧成一个疙瘩,眼神阴鸷得像山雨欲来前的乌云,下颌线紧绷着,显然是压着极大的怒气。

“海哥,您消消气,消消气……” 说话的是王二,他个子不高,身材瘦小,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双手搓个不停,小心翼翼地往后退了半步,避开地上的碎瓷片,生怕被林海迁怒。他是林海从小一起长大的跟班,林海离开村子的这些年,他一直守在村里,如今见林海回来,自然又凑了上来。

旁边的刘三也跟着附和:“是啊海哥,犯不着跟这些事置气,咱们先想想办法才是正经。” 刘三比王二壮实些,皮肤黝黑,脸上带着几分憨厚,可眼神里却藏着几分精明,他看着林海阴沉的脸色,心里也有些发怵。

林海深吸了一口气,胸腔里的怒火像是被压下去了几分,却依旧带着冷意,他转头看向王二,声音低沉沙哑,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你确定,亲眼看到那几个女知青,从知青大院搬东西走了?”

王二连忙点头,脑袋点得像捣蒜,语气肯定:“海哥,这事儿我还能骗您吗?今天下午日头正毒冷的时候,我刚好在村头老榕树下乘凉,就看见牛车从知青大院那边过来,上面坐了五个女知青,还有她们的箱子、被褥,连带着几本厚书都搬上来了。我特意跟上去看了,牛车直接往蛤蟆湾那边去了,最后停在那座新盖的榨油坊门口,她们把东西都搬进去了。”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后来我去问了知青大院的张会计,他说那五个女知青确实是申请加入副业队了,以后就住在蛤蟆湾的榨油坊里,跟着副业队干活。村里好多人都看见了,不光是我,李大叔、王大娘他们都瞧见了,这事现在村里都传开了。”

“蛤蟆湾?副业队?” 林海眉头皱得更紧了,这两个名字他回来后倒是隐约听过几句,可没往心里去,此刻听王二说得真切,不由得追问,“什么来头?一个副业队,还能让女知青都搬过去住?”

他离开青峰村三年,这三年里村里显然发生了不少他不知道的事。当初他走的时候,村里还是老样子,知青大院里的知青们要么埋头种地,要么盼着回城,哪有什么副业队?蛤蟆湾更是村里没人愿意去的地方,那边都是荒滩,杂草丛生,离村子又远,除了偶尔有人去放牛,平日里连个人影都少见,就连对面黄皮村也不愿意过来那里。

刘三见林海问起,连忙接过话头,语气里带着几分复杂,有羡慕,有敬畏,还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海哥,您不在村里这三年,变化可大了。这副业队的队长,原本是去年夏天来咱们村落户的知青,叫江奔宇。”

“江奔宇?” 林海在嘴里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陌生得很,“一个知青,能掀起什么风浪?”

“海哥,您可别小看他!” 刘三急忙说道,“这江奔宇可不是一般的知青。他刚到村里的时候,背着个旧行囊,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旧军装,看着瘦瘦弱弱的,谁也没把他当回事。可您猜怎么着?他不光会认字读书,还懂打猎,识药材,山里的东西就没有他不认得的。”

“刚落户那阵子,他除了夜晚巡逻之外,他每天天刚亮,交接班后就背着背篓进山,傍晚才回来,背篓里要么是猎物,要么是满满的药材。他打猎的枪法准得很,山里的野猪、野兔,只要被他盯上,很少有跑掉的。而且他识药材,什么当归、黄芪、柴胡,他一看就知道,采回来的药材成色好,镇上的药铺都愿意收,给的价钱还不低。”

王二也跟着补充:“是啊海哥,我还记得去年冬天,张大爷家的小子进山砍柴,迷路了,天快黑了还没回来,张大爷急得直哭,村里好多人都进山去找,找了大半夜都没找到。最后还是江奔宇,凭着一点脚印和折断的树枝,在深山里找到了那孩子,当时孩子都冻得快没知觉了,江奔宇把自己的棉袄脱下来给孩子穿上,还拿出随身带的草药,给孩子搓手脚,硬是把孩子背下了山。从那以后,村里好多人都觉得这知青靠谱。”

“后来,他就用自己打猎采药攒下的钱,买了蛤蟆湾的一块宅基地。” 刘三接着说,“您也知道,蛤蟆湾那地方以前就是片荒滩,全是石头和杂草,没人愿意要。可江奔宇偏偏就看中了那儿,他自己带着工具去开垦,把荒滩平整出来,又去镇上请了工匠,盖起了两层的青砖瓦房。”

“那青砖瓦房,在咱们村里可是独一份!” 王二的语气里满是羡慕,“红砖墙,黑瓦顶,窗户还装了玻璃,亮堂堂的。盖起来的时候,全村人都跑去看,啧啧称奇,都说江奔宇有本事,能在那种地方盖起这么气派的房子。当时还有人说,这知青怕是要在咱们村长期待下去了。”

林海的脸色越来越沉,他没想到一个外来的知青,竟然能在村里站稳脚跟,还盖起了青砖瓦房,这在以前是林家才能有的待遇。

刘三似乎没察觉到林海的脸色变化,继续说道:“更厉害的还在后面呢!前段时间,听说江奔宇在山里救了个香港人。那香港人是来内地出差的,不小心在山里迷了路,还遇上了暴雨,摔下了山坡,腿都摔断了。江奔宇采药的时候刚好听到他的呼救声,就顺着声音找了过去。”

“当时那香港人伤得很重,江奔宇用自己采的草药给他包扎伤口,又把他背下了山,带回自己的瓦房里照顾。那香港人在他家里住了半个多月,腿好了之后,非要给江奔宇感谢费,听说给了足足一万块!”

“一万块?!” 王二忍不住提高了声音,脸上满是震惊,“海哥,您想想,咱们村里人均年收入也就百十来块,一万块那可是天文数字啊!当时这事儿传遍了整个青峰村,还有周边的几个村子,大家都惊呆了,都说江奔宇运气好,救了个有钱的主儿。”

林海的手指紧紧攥着,指节都泛了白。一万块,这个数字让他心头一震,他离开村子三年,辛辛苦苦打拼,也没攒下这么多钱,一个知青竟然凭着救了个人就得到了这么多钱,这让他心里很不是滋味。

“他拿了这一万块,也没自己存着。” 刘三接着说,“咱们村那条通往镇上的路,您也知道,以前就是条泥路,下雨的时候泥泞不堪,走路都难,更别说运东西了。村里的农产品,像花生、油菜、药材这些,要想运到镇上去卖,得费老大的劲,还经常打翻。江奔宇就拿出了大部分的感谢费,提议修路。”

“他召集村里的人,说愿意出力的都有工钱,管饭。一开始还有人怀疑,觉得他是不是一时兴起,可没想到他真的拿出了钱,还带头干活。每天天不亮,他就带着工具去修路,搬石头、填泥土,比谁都卖力。村里的人见他这么实在,也都愿意跟着干,就连以前不爱干活的懒汉,都主动加入了修路的队伍。”

“路修了三个多月,终于修好了,现在那条路又宽又平,全是用碎石和泥土夯实的,下雨也不泥泞了。” 王二说道,“现在咱们村运药材、运粮食去镇上,方便多了,再也不用怕打翻了。而且周边几个村子的人,也都走咱们村的这条路,都说江奔宇做了件大好事。”

“后来,他又提议建榨油坊。” 刘三的语气里带着几分敬佩,“咱们村盛产花生和油菜,以前村民们收了花生油菜,都要拉到十几里外的镇上去榨油,又麻烦又贵,有时候还要排队等好几天。江奔宇就说,不如在村里建个榨油坊,方便大家,还能对外营业,赚点钱给村民分红。”

“他提议让村民入股,一股一块钱,多投多分红。可当时大家都不敢投,觉得这事儿不靠谱,怕钱打了水漂。” 王二叹了口气,“咱们林氏家族的人,大多都不愿意入股,觉得江奔宇一个知青,办不成什么大事。只有村上的覃氏和何氏,觉得江奔宇之前做了那么多实事,靠谱,就投了不少钱,李氏也有一部分人犹豫着投了点,咱们林氏也就几个人象征性地投了一块钱。”

“入股的钱不够,江奔宇也没气馁。” 刘三接着说,“他就去联系了周边几个村子的人,把榨油坊的部分分红权卖给了他们,这样才凑够了买机器和建厂房的钱。那榨油坊的机器,都是他从外地买回来的,崭新的,榨油又快又好。”

“没想到,榨油坊建起来之后,生意特别好!” 王二的语气里满是懊悔,“不光咱们村的人来榨油,周边几个村子的人也都来这儿,有时候还要排队。而且江奔宇还收购村里的花生油菜,给的价钱比镇上高,村民们都愿意卖给她。”

“更让人没想到的是,上面的领导还表彰了他!” 刘三说道,“说他带动了村里和周边的经济发展,解决了村民的就业问题,是知青扎根农村、带动群众致富的榜样。镇上的领导还亲自来咱们村,给江奔宇发了奖状和奖品呢。”

“现在,蛤蟆湾的榨油坊每个月都给入股的村民分红!” 王二说道,“分红多少不一定,有时候多有时候少,但零零总总加起来,一年下来,每个入股的村民都能拿回不少钱,最少也能回本,多的能赚好几倍。”

“就说覃家的覃大叔,他当时投了五十块钱,现在每个月能分十几块,一年下来就是一百多块,比他种地赚的还多!” 刘三补充道,“还有何家的何大婶,她投了三十块,现在用分红给孩子交了学费,还买了新的农具。村里好多人都用分红改善了生活,大家都说江奔宇是个大能人,是咱们村的福星。”

“现在江奔宇在村里的威望可高了!” 王二说道,“村民们见到他,都主动打招呼,一口一个‘江队长’,特别尊敬他。谁家有矛盾了,都愿意找他调解,他说的话大家都愿意听。就连村里的孩子们,都喜欢围着他转,听他讲外面的故事。”

说到这里,王二看了一眼林海的脸色,小心翼翼地说道:“海哥,所以我觉得,您要对付他,估计有点难度。他现在有钱有势,还有村民们的支持,咱们……咱们好像没什么优势。”

旁边一个一直没说话的小弟,叫赵四,性子比较沉稳,此刻也开口了,语气深沉:“海哥,这江奔宇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天时,他赶上了好时候,上面鼓励知青搞副业,支持致富带头人;地利,他占了蛤蟆湾,建了瓦房和榨油坊,交通也方便;人和,他救过人,修过路,建了榨油坊,给村民分了红,村里上上下下都拥护他。咱们一条都不沾,怎么跟人家斗啊?”

赵四的话像是一盆冷水,浇在了在场的几个人身上。堂屋里顿时陷入了沉默,只有窗外传来几声虫鸣,更显得气氛沉闷。

林海低着头,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桌面,发出“笃笃笃”的声音,眼神晦暗不明。他心里清楚,赵四说的是实话,江奔宇现在的情况,确实是占尽了优势,想要对付他,确实不容易。

可他林海是什么人?当年在镇道上,他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家族势力庞大,村民们谁不给他几分薄面?只是进入学习三年,回来之后,村里竟然变了天,一个外来的知青竟然成了村里的核心人物,这让他怎么能咽得下这口气?

他回来,就是想重新夺回在村里的地位,可江奔宇的出现,无疑成了他最大的障碍。尤其是那几个女知青,他本来还想找机会“吃了”她们,特别是那个徐佳琪,没想到她们竟然直接加入了江奔宇的副业队,这更是让他怒火中烧。

过了许久,林海猛地抬起头,眼神里闪过一丝锐利的光芒,阴沉的脸上露出一抹冷笑:“天时地利人和,好!很好!”

他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决心:“既然他占尽了这三样,那我们就从这三个方面入手,一点一点瓦解他!不过,在动手之前,我还是给他先来个先礼后兵。”

王二眼睛一亮,连忙问道:“海哥,您的意思是,明天一大早,我们就去蛤蟆湾,会会那个姓江的?”

林海没有说话,只是缓缓地、重重点了点头。他的下颌紧绷着,眼神坚定,闪烁着志在必得的光芒。窗外的月光透过糊纸的窗户,照在他的脸上,一半在明,一半在暗,让人看不透他心里到底在盘算着什么。

堂屋里的几个人见林海拿定了主意,也都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了几分振奋的神色。他们相信,林海既然敢这么说,就一定有办法对付江奔宇。毕竟,在他们心里,林海才是古乡村真正的领头人。

夜渐渐深了,古乡村陷入了沉睡,只有蛤蟆湾方向的那座青砖瓦房里,还亮着一盏昏黄的油灯,像是黑暗中的一颗孤星,默默散发着光芒。而村头的林家老宅里,一场针对江奔宇的阴谋,正在悄然酝酿。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林海就带着王二、刘三、赵四等人,朝着蛤蟆湾的方向走去。他们的身影在晨雾中显得有些模糊,却带着一股势在必得的气势。一场围绕着古乡村的权力和利益的各种较量,即将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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