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都市现言 > 重生后渣男她不追了,改嫁硬汉日日宠 > 第54章 作恶的是许晴,背锅的却是临时工

方星桐不看都知道许晴在说话。

她本以为像许晴这样身份的女人应该拿得起放得下。

没想到,许晴的心眼子却那么多,还想到用毒糖果这招来陷害她。

方星桐不客气地说:“许小姐看上去温柔,没想到心如蛇蝎,竟然能干出这种事。”

“我干什么了?凡事要讲证据,你无凭无据是想说我怂恿张慧月陷害你?”

“我有这样做的必要吗?”许晴无比高傲地说。

方星桐的确没证据,这件事闹到最后,顶多就是张慧月和李兴昊被开除。

可对许晴却一点影响都没有。

许晴的手段远比方佳雪高。

“我不像某些人,为了攀高枝,什么阴谋诡计都想得出来。”许晴冷笑一声说。“砚之终有一天会发现你虚伪的真面目并回到我身边的。”

“许晴,你脸太大了。”这时,熟悉的沉稳男声响起。

挺拔的身影挡在方星桐身前,将她牢牢护在身后。

“砚之……”许晴发现是厉砚之,眼眶都红了。

厉砚之完全不怜香惜玉,冷冰冰地说:“上次在医院我就警告过你,不要打星桐的主意,你把我话当耳旁风?”

“不是这样的,是方小姐和我们单位的女同事发生了一点小矛盾,我是来调节的。”许晴直接撇清关系。

“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是什么样的人品,你应该再清楚不过了,对吗?”

“我和你不熟。”

厉砚之不像江柯那样,对女的都含糊不清。

他把关系撇得很清楚,深怕许晴黏上来。

这点,方星桐很满意。

两人误会说清楚之后,她才知道厉砚之不是有白月光,而是没谈过恋爱!

难怪认识她之后,频频往方家跑,还大方地送这送那,原来是对她一见钟情了。

都怪她之前没搞清楚,一直误会厉砚之有喜欢的人,差点闹乌龙。

现在他们领证了,是受法律保护的,许晴若是搞破坏,那就是在破坏军婚,情节很严重的。

“我和星桐今天早晨领证了,从现在开始她是我媳妇。”厉砚之直接握住方星桐的手,眼神坚定到像是要入党。

“收起你那点小心思,以后别再惦记了。”

“我脸皮没有那么厚。”许晴表情呆滞,震惊过后,她掩面转身就跑。

厉砚之满心满眼都是方星桐,根本没去管许晴。

而这时,单位的门卫赶过来,把扭打在一块的两人分开。

李兴昊脸上被抓的一道道的,全都是血痕,张慧月头发则被扯得乱七八糟。

他们两个都被领导叫去问话,围观的群众见斗殴的主角离开了,也觉得无趣离开。

方星桐下毒的嫌疑洗清了,她和厉砚之牵着手慢慢往外走。

“你不用理她,只是这段时间想不开,等过段时间就好了。”

“她对你用情至深,可不是一两个月能想通的,毕竟能想到唆使别人栽赃我,就证明她有多恨我了。”

“栽赃?”厉砚之只是听说方星桐来文工团了,这才过来的。

李兴昊和张慧月在大厅里打斗他也看到了,但这件事与他无关,也就没有过于注意。

但方星桐说到栽赃,厉砚之竖起耳朵来听。

“今天早上我给单位的同事送喜糖,八点多才送过去的,不到半小时李兴昊就说他媳妇是吃了我们的喜糖上吐下泻差点连命都没了。”

方星桐简单和厉砚之说明了一下。

“我和张慧月不熟,但来找她的时候,看见她和许晴在一起。”

“你懂我的意思吗?”

方星桐想说,这事是许晴唆使张慧月干的。

但她没证据,就看厉砚之信不信了。

厉砚之听完,当即说:“我带你去找一个人。”

“找谁?”

“去了就知道了。”

厉砚之把方星桐带到武警单位,径直去三楼。

走到尽头的办公室,厉砚之把她带进去。

这间办公室里只有一个中年男人,穿着警服,看上去很威武。

方星桐发现这个中年男人五官上和许晴有几分相似。

她猜想,眼前这个男人是许晴的爸爸。

“许叔叔,介绍一下,这是我媳妇方星桐。”厉砚之上来就介绍他们两的关系。

“你结婚了?什么时候的事?”男人有些错愕。

“婚事是我们没出生前就定下的,上个月我去方家提亲了,今天刚领的证。”

“那真是恭喜你们了。”他站起来握厉砚之的手,轻轻叹了口气。“我就知道,是我们家许晴一厢情愿。”

“我希望叔叔能严格要求许晴,让她不要影响我的生活。喜糖的事不是没有证据,只是我看在两家交好的份上不去计较,但如果她再犯,那我绝不姑息。”

许父这下明白了,厉砚之带着媳妇来,并不是炫耀的,而是警告。

许晴有多喜欢他,两家都很清楚。

可厉砚之不止一次拒绝她,当长辈的也都知道,只是厉砚之一直没找对象,才会抱有一丝期望。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