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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都市现言 > 恶毒前妻一撒娇,冷面兵哥拿命宠 > 第69章 还是我老公最厉害!

大男人的老派思想可以理解,毕竟送兖州本来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古董。

会有这样的思想很正常。

但自卑从何而来?

叶西西仔细回顾了一下这男人从小到大的成长经历,突然也觉得也不是不能理解了。

三岁走丢,在薛家当牛做马,得到的除了薛家人的打骂就是贬低,很可能还一直被阎红芝精神pUA。

之后虽然进了部队生活环境改善了很多,但结婚后又被原主嫌弃打压。

原主还骂过他“没出息的乡巴佬”、“就算回了宋家仍是乡下来的泥腿子”。

记忆里,原主总在饭桌上用筷子尖敲他的饭碗:“瞧瞧你这吃相,跟薛家喂的猪有什么两样?”

当时男人暗沉又受伤的眼神,让叶西西想起都心疼。

从小到大,阎红芝惩罚宋砚洲的手段之一便是不让他吃饭,饿他个几天几夜,有时候实在饿急了他便蹲在猪圈里扒猪食。

所以原主嫌恶的眼神,让他想起了那个在猪圈里和猪抢食的自己吗?

难怪自从她穿越过来后,宋砚洲在她面前吃饭总是很注意,连声音都不大发出,跟她印象里的乡下男人吃饭方式有很大区别。

应该是被原主嫌弃后花了精力和心思特意纠正过的。

既然看透了这一点,叶西西也愿意宠着他,满足男人的虚荣心。

她嘟了嘟嘴,眼里都是崇拜,扯着男人的手摇啊摇。

“还是我老公最厉害!哎呀,你说要是没有你我可怎么办啊。”

男人的喉结狠狠滚动了两下,这是宋砚洲第一次听叶西西叫自己老公,又见她仰着一张明艳漂亮的小脸,浓密的睫毛像振翅的蝶,一双星眸里全是亮光。

他看见自己的脸倒映在她瞳孔里,被那簇亮芒镀上金边。

就好像……在她的眼里心里全都是自己。

只有自己。

这种感觉给他带来了一种强烈的满足感。

不同于在训练场上拿下第一受到的注视,不同于被救助的老乡塞给他的热鸡蛋里含着的感激,更不同于在战场上立下功拿下二等功的骄傲。

而是独一份的、滚烫的,像把他整个人剖开来,连骨头缝里都被柔软的春风拂过,跳动的心脏被她柔软的掌心轻轻拢住。

“你真厉害。”

他听见自己胸腔里传来闷响,那是越来越快越来越响的心跳声。

鬼使神差的,他伸出玉骨般修长的手指,用指腹碾过她柔软的唇瓣,触感像团新晒的棉絮,软得能陷进去。

连嗓音都低沉了许多,“这就厉害了?我还有更厉害的呢。”

叶西西感觉到男人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骤然炙热起来,连嗓音都带着若有似无的诱惑。

不好,她怎么感觉这男人准备搞黄色?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男人已经低头压了过来,一只手控住她的后脑勺,薄唇强势吻上自己。

吻着吻着就越来越不对劲了。

良久,叶西西从男人怀里推开他气喘吁吁。

她满脸通红扭着屁股躲闪,狠狠按住男人那双不安分的手。

“好啦,别太过分了啊,别忘了我们还要去放鱼篓抓鱼呢!”

这男人太坏了,每次将自己亲到快喘不过气的时候,只能哀求着一遍一遍求饶,男人才大发慈悲缓慢下来。

想到这里,手上力道骤然加重往那越来越过分的东西上一抓,“消停点。”

宋砚洲闷哼一声,长臂一环将小女人搂回怀里,指腹碾过她被亲到红肿的唇,胸腔里闷笑出声,低头在她耳边说了一句。

小女人立马像只炸毛的小猫,龇牙咧嘴凶巴巴瞪他,“不许说!你不许再说!”

每当这男人冷不丁甩出两句**辣的话时,叶西西总觉得世界观在晃荡——

不是说七十年代的男人女人都很保守吗?

不是说很多男人连床上那个啥的姿势都只会一个传教士吗?

请问这男人满嘴的骚话是打哪里学来的?

其实叶西西以为军营里有“稍息立正”的刻板教条,却不知道子弹擦着头皮飞过时,脏话是最好的安慰剂,零下三十度的猫耳洞,老兵们能围着一盏马灯把荤素段子讲得震天响。

从古至今,有两个地方的男人嘴上最是生猛直白,一个是花街柳巷,那自不必多说,不过这年代可没那玩意儿;

另一个便是糙男人扎堆的军营,那里最不缺的就是荷尔蒙爆棚、精力无处发泄的雄性生物。

宋砚洲在军队里十几年,听过的荤话怎么可能少得了?

床上那点事,他可能实战经验不足,但有些事是男人天生的,无师自通还少吗?

就说接吻这件事情,叶西西就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典型代表。

刚开始宋砚洲笨拙又生硬,但被她笑过两次之后,便铆足了劲一雪前耻,直线追上。

最要命的是,这个男人还有一颗不断学习进取的心,似乎不管什么事情都必须从掌握到精通。

接吻也一样。

叶西西在现代也没什么经验,只是仗着自己理论知识足,才敢在男人面前耀武扬威。

结果现在……她也只能自愧不如。

尤其在某次她不小心伸了舌尖碰触到男人舌尖之后,两人纯纯的接吻便一下子变了味道。

他或许还不知道什么叫法式热吻,但并不妨碍他身体力行成为其中的佼佼者。

叶西西忍不住浮想联翩,突然有那么一点想知道他是不是只会传教士一种姿势……

察觉到自己逐渐变了颜色的思想,叶西西赶紧悬崖勒马,忍不住又伸出手在男人胸口拍了一下。

都怪这男人,没事总勾引她干嘛?

“好,不说。”

宋砚洲低低地笑,嘴唇蹭过小女人发烫的耳垂,一下一下地亲吻着,闻着她发间的茉莉香气,忽然觉得这怀里的小女人,软得能把人骨头泡软。

两人耳鬓厮磨了好一会,等从屋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月上中天了。

宋砚洲背上鱼篓,竹篾蹭过他后腰的旧疤,发出细碎的响。

男人左手牵着叶西西,右手拿着手电筒,两人一起出了门。

手电筒的光束劈开夜色,两人的脚步声惊起几只蛰伏的蟋蟀,这个时候青禾村的人大部分都已经歇下了,村子里十分安静,只有此起彼伏的虫鸣声。

叶西西的手被男人握在大掌里,乖乖跟在他身边。

忽然,宋砚洲停下脚步,用鞋尖拨开腐叶堆,左手松开牵住她的手,“你等一下。”

说完便顿下捡起旁边的树枝在腐叶堆里扒拉,然后开始往下挖,潮湿的泥土气息漫上来,三两下,叶西西便看到男人指尖捏着一条暗红色的蚯蚓。

蚯蚓在手电光下扭成小团。

早在宋砚洲突然停下蹲地上扒拉泥土的时候,叶西西就有了心理准备,她不动声色地退后一步,拉开和男人的距离。

她叶西西可以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这些软体小虫子。

嫌恶心。

宋砚洲忍不住翘起唇角,忽略小女人退缩的动作,他伸手将手电筒递给叶西西。

“帮我照着。”

“好的,”叶西西接过手电筒,将光束对准宋砚洲前方泥地,“这样看得清吗?”

“可以。”

宋砚洲另一只手往鱼篓里铺烂树叶,动作利落地将卷成一团的蚯蚓扔进去,又转身继续挖蚯蚓。

等到差不多时,他才起身,借着手电筒的光束往鱼篓里看了看,摘了几片新鲜的叶子盖住,防止蚯蚓逃脱。

“应该够了,走吧,我带你去河边放鱼篓。”

接下来的路,宋砚洲很自然地伸手去牵叶西西,叶西西看着他那只抓过蚯蚓的大掌,将自己一双小手背在身后。

“不要,你摸过蚯蚓。”

嫌弃得明明白白。

宋砚洲忍不住翘起唇角,“娇气。”

但娇气得挺可爱的。

知道她爱干净,便没再强求,两人一前一后走着,男人时不时回头叮嘱,“仔细脚下,看清楚再迈脚,别摔了。”

没多久,两人来到河边,河边的芦苇发出沙沙轻响。

站在芦苇飘荡的河边,宋砚洲目光如炬,扫过河面的每一处波纹。

“鱼群喜欢逆流觅食,暗流附近最容易聚集。”

叶西西站在他身后,手电筒的光晕将他的影子拉得老长。

说着,他伸手握住竹篓的麻绳,手臂肌肉紧绷,轻轻一甩,将鱼篓安置在河边一处水草茂密的地方。

篓口的倒须错落有致,在浪花里轻轻起伏,宛如一排张开的细牙,等待猎物自投罗网给。

做好这一切,宋砚洲蹲下身撩起河水仔细洗干净手,起身接过叶西西手上的手电筒,见她的发间沾了片芦苇花,伸手替她摘去,指尖在乌黑油亮的发间多停留了几秒。

“明天破晓时来收,那时候人少。”

现在是公社化社会,村里的一草一木都属于公共所有,河里的鱼也是。

虽然大家彼此都心照不宣,偶尔抓几条鱼什么的算不上什么,但最好还是低调点。

而且这年代人民缺衣少食的,河里的鱼早前闹饥荒的时候就被大家快捕光了,后来生产恢复后,河里的鱼似乎也学精了,机敏得很。

长得大的鱼都是身经百战的,拼了命地往河水深处躲,水性不好的人根本接近不了它们。

哪有那么容易就能抓到鱼。

叶西西能撞到两条卡石头缝里的大鱼,已经算是踩了狗屎运了。

哪里还能天天捕到鱼吃?

如果是这样的话,青禾村的村民还不得整天扎堆了往河里冲?

宋砚洲带媳妇儿来捕鱼,一方面是知道她在城里长大,没有过用竹篓捕鱼的经验,看她那兴奋跃跃欲试的小模样,不忍心打击她的兴致。

另一方面也是想着,等连续几天都捕不到鱼,小女人便也会歇下心思,不再一门心思往河边这种危险的地方挤了。

宋砚洲的算盘打得不错,但第二天一大清早,就被啪啪打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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