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都市现言 > 心跳停止时,他的婚礼在放烟花 > 第65章 本来就是他的亲生女儿

来的人是林振宇和林建国,还有拎着东西的林家管家曹叔。

他们听闻林听和宋律风领了证,特意前来祝福。

说是祝福,其实也是带了些私心的。

林听朝林家父子望去。

儿时,这两人为她撑起了一片天。

他们把她捧在手心里宠着疼着,没让她受过一丝一毫的委屈。

他们曾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亲最爱的人,也是她愿意拿性命去守护的人。

她曾盼望过要和这二人永远像过去一样,一直相亲相爱地生活下去。

可是现在再看到林家父子二人,所有美好的心情在这一刻瞬间消散。

他们让她感到窒息、反感、厌恶、憎恨。

看向二人的脸色,自然冷冰冰的。

对上她冰冷的眸子,林家父子脸上的热情顿时消散了一半。

父子二人各自喊了她一声,她没应,二人变得更加尴尬和难堪。

林家管家曹叔,赶紧上前打着圆场。

“小听,你爸和你哥听闻你结婚了,专程过来送嫁妆。”

林家管家曹叔,一直对林听很好。

哪怕她不再是林家千金了,曹叔依然像过去一样关心她。

别看他脸上有着一道又长又难看的疤痕,可是他为人和善,向来都是温温和和的。

看在曹叔的面子上,林听没有当场赶走林建国和林振宇。

这时,林建国赶紧补充了一句,“是啊,小听,我和你哥是专程来给你送嫁妆的。虽然你不是我的亲生女儿,但好歹也是我又当爹又当妈,把你一手带大的。爸一直拿你当亲生女儿对待。你嫁人了,爸怎么可能不给你准备嫁妆呢!”

这话说得滴水不漏。

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林建国真拿她当亲生女儿对待。

林听这样冷漠,反倒成了她不对。

可在场的人,宋律风也好,周琪的父母张淑琴和周国立也好,他们都知道林听的种种遭遇。

被从小疼到大的父亲和亲哥哥亲手送进了监狱,林听的命真是苦。

最先回应林建国的,是冷下来脸的周琪母亲张淑琴:

“我们小听不需要你们的嫁妆,就算是真要准备嫁妆,我和老周也会替小听准备。”

接着,周琪的母亲张淑琴,啪一声将手中筷子拍在桌上,“你们走吧,这里不欢迎你们。”

林听和宋律风是假结婚。

这桩捆绑的婚姻,不过是为了让柚子的抚养权,能够顺顺利利地交到宋律风的手中。

没有真正的婚姻,林听也就不需要什么嫁妆。

周琪母亲张淑琴的话,林建国和林振宇二人听不太明白。

林振宇把疑惑的目光投向了宋律风,“宋律风,这二位是?”

回应林振宇的,是黑着脸的周琪的父亲——周国立,“我们是宋律风的岳父岳母,既是周琪的父母,以后也是林听的父母。”

林听这闺女活不了多久了。

剩下的日子,没有人疼她宠她,他和老伴来疼这闺女。

对于林建国和林振宇曾经对林听做过的事情,周国立和张淑琴曾听闻女儿周琪提起过。

那些事迹,真是令人发指。

三言两语间,林建国和林振宇一头雾水。

如果这二位是宋律风前妻周琪的父母,他们不是应该反对林听嫁给宋律风吗?

要知道,周琪的葬礼刚结束,头七还未过。

这二位不仅同意林听嫁给宋律风,还能拿林听当亲生女儿对待?

到底怎么回事?

其中原因,让林建国和林振宇百思不得其解。

他们把疑惑的目光,投落在了林听的身上。

林振宇上前,把林听从餐桌上拉起来,走远了几步,压低声音问:

“小听,周琪的父母没有欺负你吧?”

林听在周琪头七未过,便嫁给宋律风,这事是林听不对。

可林听始终是他的亲妹妹。

要是周琪父母敢为难林听,林振宇第一个不同意。

“想欺负我的人,是你们吧?”一阵反感中,林听甩开林振宇。

气愤之中,她猛地咳了几声。

餐桌上的小柚子和周琪母亲张淑琴,同时紧张地围上来。

“妈妈,你没事吧?”

“小听,要不要紧?”

柚子生怕妈妈身体不舒服。

就在他们搬到律风爸爸家的第一天,妈妈又咳血了。

小丫头瞪向林振宇。

圆溜溜的大眼里是有着凶巴巴的怒意。

“大坏蛋,不许你欺负我妈妈。”

林振宇心酸,“小听,你看看你教育出来的孩子,好歹我也是柚子的舅舅,你看看她有没有半点家教?”

柚子在监狱里烧坏了耳朵这件事情,周琪也对张淑琴说过。

当时林振宇见死不救,还一度认为柚子是小野种。

这种人也配当舅舅?

呸!

当猪当狗还差不多。

张淑琴不想让这人渣再欺负林听柚子母女俩。

她拿随抄起柜子上的一个大花瓶,朝着林振宇的脑袋处高高举起来。

“滚不滚,再不滚,我让你脑袋开瓢。”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