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玄幻 > 被女帝师傅看上的我,觉醒混沌体 > 第1018章 掌控烈阳剑势

“什么?我已经足足炼化了一天的时间,居然还是无法将那颗神元丹彻底炼化掉。”

一天之后,萧凡一脸无语地道。

要知道,他炼化体内的那颗神元丹到现在,已经过去了足足十二个时辰的时间。

可是,那颗神元丹却依然存在着不少药力。

这种情况,他以前压根就没有遇到过。

之前不管是任何丹药,他最多只需要八个时辰的时间就能够彻底炼化掉。

“看来神元丹蕴含的药力远比我想象中还要雄浑的多,不过越是如此,我炼化掉它们之后,法相就会变得越强大。”

萧凡在心中猜测道。

他可以明显感觉到,他体内的法相在吸收了那颗神元丹的药力之后,变得比之前强大了不少。

所以,他真的很期待他将身上的二十颗神元丹全部炼化掉之后,他的法相会变得有多强!

到了那时,即便他不突破到武神境,他的法相应该也足以碾压绝大多数的武神境强者。

接下来,萧凡又全力炼化起了那颗神元丹残存的一部分药力。

转眼之间又是八个时辰过去了。

“成了,我总算是将体内那颗神元丹的药力全部炼化掉了。”

就在这时,萧凡突然咧嘴一笑道。

经过了整整二十个时辰的时间,他终于成功炼化掉了一颗神元丹。

而他体内的法相明显又变强了一大截,不过距离能够跟元神相互融合依然还差的远。

所以,他必须炼化掉更多的神元丹才行。

不过,萧凡发现他的身体明显已经达到了极限,如果再不休息的话,肯定会严重损害到他的根基。

“我大概需要休息四个时辰的时间,才能够继续炼化第二颗神元丹,这段时间我就用来参悟烈阳剑势吧!”

萧凡一边自语道,一边将悟性提升到了极致,开始参悟起了烈阳剑诀。

根据他的推测,他每炼化掉一颗神元丹,就必须休息四个时辰的时间,身体才能够彻底恢复过来,然后继续炼化第二颗神元丹。

所以,他打算利用这四个时辰的时间来参悟烈阳剑势。

这也就是说,他平均每天只有两个时辰的时间参悟烈阳剑势。

好在他的悟性比起以前足足提升了三倍不止。

即便每天只有两个时辰的时间参悟烈阳剑势,他也有信心能够在一个月之内就将烈阳剑势给彻底掌控。

而一个月的时间,都不够他炼化掉身上的二十颗神元丹。

所以,他压根就不着急,只要按部就班地修炼就行。

……

接下来的日子里,萧凡每隔两天的时间都会炼化掉一颗神元丹,至于剩下的四个时辰,则全部用来参悟烈阳剑势。

而皇天不负有心人。

仅仅只过了二十四天的时间,萧凡就成功将烈阳剑势给彻底掌控了。

这比他预料中的还要快上不少。

“哈哈!本帅哥现在的悟性真的是太强,就连下品道级功法蕴含的奥义也能够轻易掌控。

看来我想要将斩地修炼圆满,也肯定花不了多少时间。”

萧凡一脸自恋地道。

要知道,烈阳剑势可是连人族联盟的绝大多数高层穷其一辈子也难以掌控。

可萧凡却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就将烈阳剑势给参悟出来了。

如此离谱的事情,即便是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

而圆满境界的斩地,虽然比烈阳剑势还要难掌控。

可萧凡之前已经将它参悟的差不多圆满了。

所以只要他再加把劲,就肯定能够将斩地彻底修炼圆满。

到了那时,萧凡的整体实力绝对能够更上一层楼。

不过,在参悟斩地之前,萧凡很想看看烈阳剑势的威力究竟有多强!

“烈阳剑势,给我运转。”

下一刻,萧凡就迫不及待地从储物戒指之中取出了一把金色灵剑,旋即施展出了烈阳剑势。

嗡!

顷刻之间,一股恐怖滔天的剑势就从萧凡手中的金色灵剑上方浮现而出,就宛如悬挂在九天之上的烈日一般,散发出炙热至极的高温。

要不是萧凡的修炼密室被他布下了一座极为强大的阵法,可以隔绝一切的话,恐怕就连整座修炼密室都会瞬间被这股高温给熔化掉。

“强!真的是太强了,圆满境界的控冰诀跟烈阳剑势比起来,简直就如同婴儿跟成年人的区别,两者之间完全就不是一个层次的。”

萧凡感受到烈阳剑势之中蕴含的恐怖力量之后,顿时无比兴奋地道。

要知道,圆满境界的控冰诀威力其实已经很恐怖了。

可是跟烈阳剑势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如果萧凡在前往那座天灾级域外战场之前就掌控了烈阳剑势,根本就无需动用灵魂之力,只需依靠烈阳剑势就能够轻易碾压那名觉醒二星道体的鹰妖。

而他也绝对是整个人族联盟的历史上唯一一个掌控烈阳剑势的候选圣子。

如果让人族联盟的高层知道的话,不知道会是什么感想!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