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科幻 > 万界灾劫副本,我操盘救世主通关 > 第383章 法外狂徒!

苏烬沉思。

律师补充道:“当然刚才说的话并非严格是法律条文的规定,很大一部分源于我个人对行业经验的认知,宋先生我们先讨论正事吧,我去查过酒店的视频监控,里面曾经出现过你肢体失控的表现...”

“你说我要研发出可控核聚变技术...能给我捞出去么?”苏烬仰着头莫名冒出一个问题。

“宋先生,我不是来跟你探讨幻想文学的。”

“满足我一下吧,我想知道会怎么样,就当帮我放松一下紧张心情。”

律师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耐心道:“按原则来说,最高层会启动再审或者直接动用特赦条款。又或者你会被秘密转移到某个科研机构,对外宣称已经执行。”

“原则?现实呢。”

“现实是这么重要的技术不会让一个死刑犯长期掌握,国家会拿到成果,然后消灭风险源。”

“我只交一半呢?”

“相信我宋先生,只要你敢露头,剩下的一半他们总会有办法的。”

“这还真是普罗米修斯悲剧呢。”苏烬舒了一口气。

“什么普罗米斯修。”

“一个传说,盗火者为世人带来光明,最后注定被惩罚。”苏烬无奈笑笑。

摊牌异能跟国家层面合作不可行,没有经验,且引入不可知的复杂变量太多,当下的能力根本无法驾驭场面。

还是越狱靠谱,只对付一个暴力机关就好。

不能在看守所浪费青春了,要尽快入狱才行啊,时间就是生命。

“宋先生,你的问题问完了吧,我想我们应该...”

“法庭辩护,是你亲自为我出庭么?”

“不是,是我的一个徒弟。”

“为什么?”

“因为我不会接这种案子。”

“明白了。”苏烬继续道,“如果我在法庭表现不佳,比如当场情绪激动骂人...会有什么影响,能让判决加快还是...不会加速死刑吧?”

“请控制好你的情绪,如果情绪过于激动可能会加快你入狱,死刑倒不会加快。”

“哦~那我跟你没什么好谈了的,你回去吧。”

“宋先生!”苏烬起身,律师忽然道,“我这次愿意来处理你的事,是受了朋友委托,我虽然不认识柳总但见过她,你们夫妻情深我很佩服。”

“你很聪明,也能接受现实...但是凡事可能有奇迹,不争取是没有任何转机的,而且就算为了安慰你妻子,你也应该好好表现。”

“我的案子你碰都不想碰,拿给徒弟练手...我心里接受,所以也不用在口头安慰我。”苏烬重新落座,目光注视着律师,“如果你真想帮我,让柳安澜给我弄点高热量食品和最近的报纸。出庭的时候,我顺着你们说就行了。”

“我现在需要回去休息,就这样吧。”

“宋....”

.....

押解车的铁门“砰”地一声关上。

苏烬双手戴着手铐,被两名法警押着,走进了法院的审判大厅。

长长的公诉席上坐满了人,旁听席黑压压一片,不少是媒体记者、地产公司代表,还有遇害者赵峥的亲属。

柳安澜也在其中,满脸的忧虑之色。

法庭的灯光冰冷刺眼,苏烬观察着四周,既可笑又无奈。

点子背喝凉水都塞牙缝。

自己什么情况都搞不清楚,让人给‘封印’了。

不过他对宋天豪倒也没什么恨意可言,他跟自己都是倒霉蛋。

自己也算是体验过另一种生活,现在只剩顺势而为,让自己先获得自由生存。

柳安澜不断朝着苏烬招手,苏烬轻描淡写的瞥了一眼,站到了自己该站的位置,目视前方。

主审法官敲下法槌,声音沉稳威严:“全体肃静,现在开庭。”

书记员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宋天豪,因与被害人赵峥存在矛盾....于星海皇庭酒店,当众持刀捅刺赵峥心脏,致其当场死亡。行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本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全场一片死寂,只能听见笔尖在纸面滑动的声响。

法官目光下移,盯住被告席上的苏烬,冷冷质问:“被告人宋天豪,你是否承认在峰会论坛上当众持刀刺杀赵峥的事实?”

苏烬头部微微晃动两下,抬起双手指向法官,嗤笑道:“给我说废话!你不要给我哇哇叫!你叫起吓的到我啊?比声音大,你当官吃得好了不起啊!”

全场皆惊,闪光灯噼啪乱闪。

辩护律师扭头看苏烬的眼神全变了。

柳安澜当场激动起身哭喊:“天豪!你在说什么,别乱说话啊!好好辩护!”

赵峥家属起身怒骂,疯狂指责苏烬。

法官面沉似水不断敲击法槌:“肃静!肃静!肃静!被告人宋天豪,我现在...”

“废话!废话!”

“我希望你这个时候冷静...”

“如果不冷静,你拿枪来打我啊?”苏烬疯狂叫嚣,“你有本事拿枪来打我!我怕你审判长!?”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