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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都市 > 四合院:我何雨柱,誓不做吸血包 > 第1021章 没有结束自己的使命

都已经在这里生活三天了,怎么就没住在一起了?

李清玄皱了皱眉,若有所思,难道这里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比如,今晚我们要不要在一起?

目前的状况是,小屋内有两个床位,一个是李清玄,一个是顾键元一个……

是不是一定要跟他上一张床,才算是住在一起?

有问题!

三日后,长老们要召开一场会议,所有的外门长老,都要参加。

李清玄还没有结束自己的使命,自然不会被驱逐,一大早便起身前往中峰。

这些日子,顾键元格外听话,尽心尽力地服侍着他。

就像现在,李清玄伸出手臂,他就帮他披上了一件外套。

李清玄瞥了他一眼:“若是让那些心域的人看到这一幕,恐怕会把你从皇位上赶下来。”

身为一名帝尊,竟然要给他换衣服,这算哪门子的至尊?

顾键元深问道:“为何心之领域会被称为帝王?”

天道众多,李清玄虽然号称最强,却从来没有插手过任何宗门之间的争斗,更没有一统天道的意思。

而顾键元身为九渊帝尊,执掌一方“心域”,让心域内的修士甘拜下风。

要知道,天道道德和心境是有区别的,前者随心所欲,后者则是遵循天道。

按照道理来说,心域诸子应该是最不愿意接受帝国统治的人。

然而顾键元就是这样做的。

“为什么?”李清玄颇感兴趣地问道。

顾键元微微一笑:“打到他们服气为止。”

在这些桀骜不驯的人面前,实力才是最重要的。

顾键元做着最后的判断:“师叔无需担忧,即使失去皇位,也可卷土重来。”

李清玄瞪了他许久。

“怎么?”顾键元问道。

李清玄收回目光,没有说话。

这就是真正的顾键元,褪下虚伪儒雅的外表,是真正的“心灵”修士。

他们更骄傲,更骄傲,更看不起天。

有意思。

他对那个“真正的”顾键元愈发期待。

长老们的讲道,无非就是吹嘘一下天道,吹嘘一下子午观,说说门派的规则和修炼之法。

最让李清玄难堪的是,每一个新加入的人,都要朝着万秀山行礼。

毕竟这位长老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尊者,他的徒弟们自然会把他当成自己的偶像,对他顶礼膜拜。

一名年轻的弟子更是低声道:“听说您的神魂之力很强,可以保护那些虔诚的信徒!”

“我从我哥哥那里听说的!上一代的第一个弟子,因为没有向尊者下跪,所以死在了一次任务之中!”

“正常来说,这次的试炼任务应该是最稳妥的。又是如何丧命的?”

“那是你的意志不够坚定!”

一众少年当即吓了一跳,瑟瑟发抖的对着君无邪磕头。

更离谱的是:“据说曾经有一位弟子,在地上跪了三天,磕头九百九十九个响头,才从炼气期一跃而上!”

“真的吗!”宫夜霄一脸不可置信地问道。

“是是是!”

“可是我不行,我要磕头三天,这是要把我给撞死了!”

顾键元笑眯眯地看了李清玄一眼,李清玄脸色一沉,恨不得将叶湛提到自己身边,让他好好听一听这种胡说八道!

对着涟华尊主行了一礼,这次的拜师礼也就结束了。

外门弟子可没有师尊指点,只能在试炼堂领取一些比较轻松的任务。

他可以为大总管做一些杂事,也可以在药园中做一些杂事,但最大的风险,也就是猎杀一些普通的动物,采集一些兽皮和骨头。

李清玄也很认真的接受了一个要求:搜集二十块牛皮的任务。

牛逼啊……

牛逼?

这是什么模样,李清玄也不清楚。

就算是九阶的凶兽尊者,也不会多看他一眼。

李清玄也不以为意,他还在想着那枚玉简中的事情。

住在一起……

难道今天晚上真的要跟顾键元同床共枕?

仿佛是为了证明他的猜测一般,那枚躺在地上的玉简,终于出现了。

“第十一条:七天之内,必须在一起吃饭睡觉。”

这么快就发火了?玉简颤抖着,不断道:

“第十二:点一炷香。”

“第十三,解开顾键元的衣服。”

“十四:和顾键元一起体验农耕生活。”

完了完了完了,玉简自动熄灭了!

怂包玉简被吓坏了,但李清玄却没有丝毫恼怒,他盯着这些任务,心中的疑惑越来越明显。

这是要让自己经历一场情劫吗?

现在连姻缘香都有了,还脱衣服了。

至于男的和女的,那就不好看了。

姻缘香,本就是一种有趣的东西,也是很多女修最喜欢的东西。

你只需在房间里点燃一盏灯,然后请你喜欢的男子一起玩耍,点燃的烟色就会发生变化。

李清玄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颜色。

这是一种很特别的东西,点燃之后就代表着一种态度。

让自己去和顾键元告白?

呃,李清玄脑海里浮现出他那双红如玉的眸子。

行啊,若真要渡一场情劫,顾键元最合适不过。

这事说出去,谁也不会相信,李清玄虽然已经活了上万年,但是从来没有谈过恋爱。

他天赋异禀,年纪轻轻,就已经闯下了赫赫威名。

大道尊,讲究的是淡泊名利,淡泊名利。

李清玄的修行之道,首先就是不能有男女之情。

这一条路,不知道难倒了多少天道修士,但对李清玄来说,却是轻而易举。

他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哪怕是在红尘中,也是孤身一人,不受任何影响。

比起感情,让李清玄有些难以接受的,是他的爱好。

像是明亮的,闪闪发光的,看见就想买回去。

李清玄未成圣人时,最喜欢逛的便是拍卖行,因为他修行高深,身上的宝物也不少,正好可以用来拍卖,换取一些“宝贝”。

这件宝物,自然是属于他自己的,对其他人来说,没有任何用处。

有用红色的水晶编织而成的衣裳,有凡间用的金光闪闪的黄金,还有一顶硕大的皇冠,上面镶嵌着各种珍贵的宝石,可以照亮整个房间。

这种东西在修仙者眼中,简直就是废物,再加上它们的长相实在是太俗气了,让人不忍直视。

然而李清玄对此情有独钟,他手中的几件被拍卖时被众人视为破鞋的宝贝,竟然被他死死盯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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