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都市现言 > 甜蜜军婚:女企业家在八零赚翻了 > 第143章 还有这样的内幕

“什么事?”

阮紫茉坐在躺椅上,悠闲惬意地嗑着瓜子,转头漫不经心地问。

“杨春露的妹妹一家调到华京了,她的丈夫是个旅长,比你男人还高出好几级呢,她们一家极大可能会住在我们的大院。”

林南燕压低声音和阮紫茉说。

“哦。”

阮紫茉淡淡应了一声。

“你怎么反应这样平淡,那杨春露和你不对付,听说她那妹子也不是什么善茬,你小心些,你男人的职位又没她男人高。”

林南燕见阮紫茉这样不在意,她心急如焚,和阮紫茉说得再明白一些。

“你放心,我又不是傻子,没事招惹她做什么。”

阮紫茉拍了拍林南燕的肩膀,让她放心。

林南燕还是不太放心,又叮嘱了阮紫茉两句。

“对了,宋漫芝和魏师长打架的后续,你听说了吗?”

林南燕想起刚听到的八卦。

“没有。”

阮紫茉摇了摇头,“魏香雪道歉了?”

“那后续可精彩了,魏师长的千金没有道歉,反而是宋漫芝写了检讨,也不知道这魏师长的千金是怎么做到的,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林南燕意犹未尽地说,似乎还嫌八卦不够详细。

阮紫茉对这样的反转一点都不惊讶。

魏香雪好欺负,但魏锦荣可不是那样好惹。

林南燕离开后,阮紫茉进厨房做薯条,又煮了一些凉茶。

刚做好薯条,院门被人敲响了。

阮紫茉走过去开门。

院门一打开,门前站着一个盛装打扮的俏丽女子,女子看到阮紫茉,就像一只随时准备作战的公鸡,羽毛都要竖起来了。

阮紫茉打量魏香雪的装扮。

身穿一条黑色小洋裙,打着一把粉色的小伞,脚踩一双黑色的小皮鞋,绑头发的蕾丝发带也是黑色的。

阮紫茉嘴角抽了一下,这太阳这样晒,她一身黑不热吗。

“哼,我是不是美呆了你,你个乡下土妞羡慕死我了吧。”

魏香雪看到阮紫茉失神,以为她是被她的靓丽打扮惊艳到了,她得意地抬高了下巴。

“……”阮紫茉,这自信也是没谁了。

魏香雪收起了伞,走了进来,她态度很傲慢,“你这院子也不怎么样嘛,比我家的花园差远了,还用水井打水喝,你们真是太土了,这椅子也太丑了,你就不会买一把好看的吗。”

一路上,魏香雪一直挑事。

阮紫茉坐了下来,拿起盘里的薯条吃了起来,随意瞥了一眼找茬的魏香雪,“寒舍鄙陋,师长千金要是实在忍受不了,就请移驾吧。”

魏香雪还想找事诋毁阮紫茉,现在被她一句话怼得无话可说了。

她走到了阮紫茉面前,盛气凌人地盯着阮紫茉,双手掐腰,“阮紫茉,你为什么不肯离婚,你这样缠着厉大哥有意思吗?”

“谁告诉你,我不愿意离婚的,我要是不愿离婚,怎么会一开始就在厉擎烈的离婚报告申请上签字。”

阮紫茉吃着薯条,淡淡开口说。

魏香雪皱起了眉,秀丽的脸上露出了纠结,“好像是这样哦。”

接着魏香雪满脸气愤,恨恨地说,“宋漫芝竟敢骗我,我要她好看。”

原来是宋漫芝搞的鬼,她想把魏香雪的仇恨拉到她这边,那女人不傻,可惜了,在魏香雪这,阮紫茉算不上威胁。

毕竟厉擎烈以前嫌弃原身的印象,在魏香雪那太过深刻了,她认定厉擎烈不会喜欢阮紫茉。

阮紫茉本来要走的,才迈开了脚,又转头看向那盘薯条,她咽了咽口水,“这是什么?”

刚才她进来就闻到香味了,看起来好好吃的样子。

“薯条。”

阮紫茉吃着薯条,淡淡回了两个字。

“好吃吗?”

魏香雪转身走了回来,在阮紫茉身旁坐下。

她拿起一根薯条尝试吃了一口,然后双眼一亮,“好吃,真好吃。”

难怪顾云庭那只花孔雀一直来蹭饭。

“……”阮紫茉。

魏香雪一连吃了好几根薯条,有些口渴了,她自己找水杯,倒了一杯薄荷水喝,“你这水,清清凉凉的,还挺好喝的。”

“你不去找宋漫芝算账了?”

魏香雪这样,坐下来完全没有要走的意思,阮紫茉忍不住问了一句。

“不急,那宋漫芝还能飞走不成,反正有的是机会,那小贱人就会装柔弱招惹男人,看着就恶心。”

魏香雪说起宋漫芝,那表情就好似出门踩到狗屎一样,嫌弃又晦气。

“听说你们打架,你还打赢了。”

阮紫茉没喝薄荷水,她拿起另一只水壶,倒另一杯凉茶喝。

魏香雪吃薯条的动作顿住了,一脸吃了屎的表情。

她气愤地大吼,“胡说八道,谁打她了,分明是宋漫芝那个不要脸的女人陷害了我,你知道她有多恶心吗,明明是她自己脚底踩空,摔下了楼,摔破了头,等被人发现后,她一直哭,什么都不说,文工团那边的人就说是我打的人。”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