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游戏 > 永生游戏降临,被我玩成了速通 > 第665章 剑痴的邀请,梨花剑尊故居

观潮亭外,

秦寒和风不凡聊了一会儿,便各自离去。

待他走后,

杨不群带着一群弟子走了过来。

他在一个阵法上提笔写上了一行字。

“太阴宗宗主秦寒,悟势于此,其势雄浑五万米!”

……

观潮居,

当秦寒回去时,

就见剑痴神秘兮兮的凑了过来。

秦寒:“你干什么呢,跟做贼似的?”

剑痴:“兄弟我有事情找你帮忙,你可一定要答应我啊。”

秦寒:“你在搞笑吧,你什么身份?剑神孙子,剑圣儿子,剑庐少主!”

“千倾地一根苗,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最强三代,你有啥事干不了,来找我的普普通通的降临者?”

剑痴:“你少给我扯这些,咱俩谁不知道谁?”

“我在家里的地位,你能不知道吗?”

“再说了,这件事跟我家有莫大的关系,但凡我提出来一点,绝对会被打死。”

秦寒眼皮一跳,“这么严重?”

剑痴:“何止是严重啊,此事牵扯到梨花剑尊。”

秦寒:“不是,你等等,梨花剑尊乃是剑神前辈的至交好友,关于他的事情,谁敢染指啊。”

剑痴:“不敢染指也不行啊,这件事十万火急。”

“实话告诉你吧,我的宝贝最近好像有一点回应了,我隐隐能感觉到她非常想要跟我说话。”

“可我知道,她一定是受限于玉石的身躯。”

“而传闻,梨花剑尊当年从域外找到过一个玉心,若将那玉心融合在她的身躯里,就会让她的身体变成和常人一模一样的身躯。”

秦寒闻言,眼皮狂跳,

“那你自己去拿啊,找我干啥?”

剑痴瞪大了眼睛,

“你没义气,你不讲道理。”

“我现在走的道是不是你给我引导的?”

“这件事没得洗,你要负全部责任。”

“再说了,你第一次去剑庐都敢把梨花九剑给抢了,还有啥事你不敢干?”

秦寒一甩袖子,

板着脸,“威胁我是不?那你可就错了,我秦寒难道是被吓大的吗?区区小事,你看我在乎不。”

他转过身,走到厅内,

慢悠悠的开始喝茶。

剑痴赶紧凑了过去,点头哈腰,

眼巴巴的看着他,“老秦啊,秦兄啊,我们也算是患难与共的战友了。”

“当时在重回山内,我们可是并肩作战呢。”

“刚才算我说错话了,可是你也不能见死不救啊。”

秦寒揉了揉耳朵,

瞥了他一眼,“你说了这么久,那是一句话都没说到点子上。”

“你要诚心让我帮忙,就先把事情说清楚。”

剑痴听后,

急忙道:“这件事说简单也很简单。”

“梨花剑尊当年有一个修行的小世界,后来在他陨落后,那方界域便被我爷爷收到了剑庐旗下看护。”

“据我所知,梨花剑尊的一些藏宝,都放在他的故居之中。”

“想要进入故居,就必须要得到我爷爷立下的考验才行。”

秦寒:“什么考验?”

剑痴:“也没什么,只需要在天人境悟出一万倍的剑势,仗之击破梨花剑尊故居的壁障即可。”

“我爷爷说了,若是那方世界的人,能够悟出一万倍的剑势,就有资格得到梨花剑尊的遗物。”

“只可惜,这么多年以来,那个小世界的人都不争气,没有一个达成目标的。”

“原本我是不想找你的,可今日见你悟出如此汹汹大势,这份天资,悟出一万倍的剑势,那岂不是板上钉钉。”

秦寒:“既然此界在你剑神前辈的掌控之下,我能有什么办法进去呢?”

“梨花剑尊跟你爷爷是袍泽,过命的交情,我这张脸怕是也刷不动。”

剑痴:“这事你放心,我准备回去请我爷爷开一开金口,让外界的剑修进去一些。”

“你不是能伪装嘛,到时候你就鱼目混珠,跟着混进去,保准神不知鬼不觉。”

秦寒:“……”

“你让我跟你合伙欺骗剑神?你脑子没坑吧?”

“我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岂能干出这种事?”

“莫要再说了,今日的话我左耳进,右耳出,就当没听到。”

“你请自便吧。”

剑痴:“你还不知道吧,梨花剑尊的故居里可不仅仅有玉心呢,还有很多好宝物。”

“你手里不是有梨花九剑吗?如果你想让九剑合一,里面就有你需要的东西。”

“想当年,梨花剑尊凭借九剑合一,甚至能跟长生境的强者掰一掰手腕。”

“你要不去,那我就再找其他人吧,那个尘潮汐也不错啊,可以试试。”

说到这里,

秦寒轻咳一声,“念在你爱妻心切,我又不忍心梨花剑尊前辈的衣钵蒙尘。”

“在下也只能勉为其难的答应了。”

“但是话先说好,出了事你可不能把我卖了。”

“你是独苗,出再大的事情,最多毒打你一顿,而我一个外人,可经受不住打击。”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