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玄幻 > 被夺了金丹后,我激活了天地灵根 > 第361章 “大道”之争,好友回归

第361章 “大道”之争,好友回归

回到明湖岛,陈肆又将玉简中的内容仔细地看了一遍,五指用力一捏,玉简化作粉尘,从指缝中漏出,随风飘散。

就在这时,一声惊天巨响从巨木星陆顶端传来,伴随着持续的轰隆炸响,无数碎石从天空坠落而下,将整个星陆的修士都惊动了。

紧接着,恐怖的气息猛然炸开,形成一个巨大圆圈,以巨木星陆为中心扩散开来。

陈肆心中一惊,抬头看去,一条虚无大道蔓延而出,朝着巨木星陆之外,极速远去,瞬间消失在星空尽头。

“那是……法则大道……”

其他修士都看向头顶,只有陈肆的目光随着远去的大道在移动,也只有能看到。

“不对,应该是以先天法宝凝练的大道,不够纯粹,还有浓郁的丹气逸散出来,应该是欧阳朔。”

“他的肉身居然已经跨入了天灵体阶段。”陈肆有些吃惊。

“看来,欧阳朔和霍洪的战斗已经结束了,双方半斤八两。”这两人的实力都超出了他的意料之外。

能逼得肉身跨入天灵体阶段的欧阳朔遁走,这霍洪的实力也相当恐怖。

随着两人战斗结束,天灵脉再次开始往整个星陆输送灵气,仅仅半天时间,整个星陆的灵气就恢复如初。

陈肆稍稍出去一口浊气,失去天灵脉的供给,给灵药园中的灵脉,造成不小的压力。

天脉虽然比地脉的灵气品质好一些,却也没有质的蜕变。

地脉的品阶达到了七阶之后,其实和天脉提供的灵气也大差不差,如果品阶达到八阶甚至九阶,和天脉也没什么区别了。

至于更高级的灵脉,陈肆暂时还没听说过。

这方星空,九阶灵脉和天脉,便是最顶级的了。

收回目光,陈肆没有去探究这场大战的缘由,也没有让小贱贱去探查,没这个必要。

在这方星空,能让两位顶尖合体大道君之间,产生生死大战,只有一个原因,便是涉及到“大道”。

不管表现出来的目的是什么,最终都是“大道”之争。

陈肆沉思了片刻,来到一旁的桌前坐下,取出一枚玉简,这枚玉简中记载的乃是从娄氏父子口中得到的《三尸篡命术》。

他不是想修炼,而是借鉴。

为什么要借鉴?

因为他突然想到,走别人的道,终究会被掣肘。

只有走出自己的道,才是一条康庄大道。

他以前学的东西有很多,比如阵道山的《神纹禁》、比如《青木剑诀》、比如《塑丹法》、还比如《天碑九锻法》等等。

这些功法目前看来,并没有什么问题。

但他还是不太放心,所以打算研究一下《三尸篡命术》,借鉴其中的斩三尸的法门,将这些学过的东西全部斩去。

让其消散也好,让其成为单独的个体,继而炼制成分身也罢,只要能从自身中斩去,也算是多了一个后手。

时间飞逝,一晃又是半年时间过去。

这天一大早,一道流光从远处飞来,停在明湖岛外。

陈肆睁开眼睛,抬手一招,流光从打开的阵法裂缝中飞过,落在他手中,神识瞬间扫了进去。

“居然回来了?”给他发传讯的是霍倩,此刻另外两人都和她在一起,都在尹门坊市内。

站起身,走出修炼静室。

不一会儿,他便出现在尹门坊市之外。

四人约定的地点,位于尹门酒楼的四层包间。

陈肆来到门口,伸手敲了敲,径直推门走了进去。

房间中,除了霍倩、尚黎道君和陆儒之外,还有一名中年男子,化神后期修为。

陈肆一边走过去,一边和三人打招呼,在中年男子对面坐下,这才问道:“这位是?”

“这是我们在神符门遗迹内,遇到的沈光道友,以前一直都在苍云坊市讨生活。”陆儒介绍道。

“原来是沈道友,幸会!”陈肆抱了抱拳。

“苍营道友客气了。”沈光淡淡地点了点头,并没有显得太热情。

陈肆不以为意,转而问起另外三人此行有什么收获。

“这次多亏了陆儒道友,如果不是他的话,我们几个都出不来了。”尚黎道君摇了摇头,眼中闪过心有余悸之色。

接下来,三人你一言我一语,就将这次的情况大概讲述了一遍。

陆儒脱困后,先是打算看能不能打破封禁符阵,取得里面的符箓。

在尝试了一段时间后,对方发现,想要打破符阵,必须更多的二品解离阵盘才行。

经过了思索之后,他打算先救出被困的两位好友,再想办法打破封禁符箓的符阵。

当然,购买二品解离阵纹的灵石,需要他们自行支付,价格自然要比陆儒从互助会的公众摊位上购买要贵一些的。

将两人救出之后,他就准备和两人一起,先打破其中一个封禁符阵,先看看里面封印的符箓是什么,根据价值,再决定是否要继续,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