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科幻 > 全民载具生存,我能无限合成物品 > 第10章 进阶紫色载具,特性共生

“啊?许……许哥,你不跟我去吗?”

安小宛听到许清的话,一下子愣住了。

她以为许清询问她的打算,是要送她回家。

结果是让她自己找台车回去?

那她怎么敢?

昨天那只丧尸,可是把她吓得够呛。

如果她自己开车出去,在外面遇到那些丧尸,估计连跑都跑不了。

对于自己的实力,安小宛还是有清晰认知的。

“我就不去了。”

“我这台载具等级太低,现在只能在城市外围活动,根本靠近不了市区。”

“而且我昨天就是从市区逃出来的,在那里有一只三阶的魔狼,那爪子能直接撕裂车体,非常恐怖。”

“现在过去,跟送死没有什么区别。”

“你想回去,我就不送你了。”

许清一边说着,一边将车开到了一台大巴车的旁边。

在这座加油站里。

无主的车辆,除了这台大巴车,还有一台油罐车和一台同样用于道路救援的皮卡。

【大型客运汽车】

【载具核心:蓝色卓越级】

【核心能力:特性共生】

【载具等级:1级】

【武器模块:无】

【防护耐久:2000/2000】

【最大载重:12吨;最大速度:180km/h】

【特性共生(蓝):收留乘客,可获得其载具的控制权,并吸收载具特性(每收留一名乘客,载具的属性提升10%,上限100%)】

【介绍:这是一台旅游大巴车,上面的没有座椅,全部都是卧铺,用来装载乘客最合适不过】

看到大巴车的载具信息。

许清感觉这个加油站,还真是自己的福地。

在这小小的停车场里,他竟然连着遇到两台高品阶的载具。

一台绿色品质的皮卡,和这台蓝色品质的大巴车。

【合成载具核心】

许清赶紧对着这台大巴车,使用了合成天赋。

他发现这个【特性共生】载具特性,与他的本体核心能力【机械控制】,简直就是最佳搭配。

这两个能力联合起来,可以让他在末世之中,组建一支完全由自己掌控的战斗小队。

遇到危险的战斗,可以让被主体控制的无人机械造物先上。

而需要人来灵活操作的环境,则可以让自己的乘客队员,来进行控制。

通过这些乘客,他最少也能够拉起一支十人的战斗小队。

甚至在关键时刻,他还可以接管所有载具的控制权。

一个人完成战斗的调度指挥。

就在许清融合载具的时候,唐琳也开车来到了加油机前,给车子加油。

苏莹下车,走到停车场附近。

她犹豫了一下。

在剩下的两台汽车之间,选择那台皮卡车,将手放在车上,绑定了载具。

随后,苏莹两人将车加满油。

离开了加油站。

许清坐在驾驶室,看到了两人的动作,也没有去管她们。

现在最重要的,是提升自己的战斗能力。

女人只会影响他的速度。

【载具核心进化成功,已进阶到大型战斗基地车(紫色)】

【载具耐久度提升至,载重能力提升至50吨,最大速度200km/h】

【获得新的载具能力:特性共生(蓝)】

看到属性界面上的信息,许清高兴不已。

现在他的载具核心,终于达到了紫色稀有级。

这个载具品阶,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的求生者,跻身到第一梯队。

也算是拥有了在末世争霸的资本。

而且在核心提升之后,他的本体载具特性也达到了紫色。

【机械控制(紫):可控制九台无主的,品阶不高于载具核心的机械造物,有效控制范围十公里】

载具特性提升到紫色之后,属性的变化非常明显。

几乎就是数倍的增幅。

现在许清的载具核心,已经拥有了多个载具特性。

分别是【坚固车体(白)】、【强劲引擎(白)】、【机械维修(绿)】、【特性共生(蓝)】和【机械控制(紫)】。

再加上刚刚从宝箱里面得到的,车载武器模块:弩箭发射台。

以及猎杀丧尸头目之后,所得到的超合金装甲改装件。

载具的防御耐久度,已经提升到了点。

绝对的装甲钢铁巨兽。

现在这台体型庞大,外观充满科幻感的大型战斗基地车。

比昨天那个破烂的小厢货车,不知道要强出多少,战斗力提升了数倍都不止。

安小宛震惊地看着窗外的一切。

本来好好的一台大巴车。

只是一瞬间,就化成了漫天的金属粉末。

围绕着这台货车不停旋转。

在金属粉末融合的过程之中,这台货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化扩大。

原本就已经非常宽敞的驾驶室,变化更加高大。

甚至车内的空间,比重型货车的尾箱都要大上许多。

如此一个庞然大物。

在末世之中,给人一种极其强烈的安全感。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