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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语诗鉴赏集 第650章 《尘归尘》

作者:汉字靓仔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9-26 02:35:52

《尘归尘》

——论《我哋嘟喺泥尘》中的存在悖论与方言诗学

文/元诗

在当代汉语诗歌的版图中,粤语诗歌以其独特的语言质地和文化记忆,构筑了一道别样的风景线。树科的《我哋嘟喺泥尘》以粤语为载体,将个体生命置于宇宙洪荒的宏大叙事中,通过"尘土"这一核心意象,展开了一场关于存在本质的哲学思辨。这首诗表面上遵循着"尘归尘,土归土"的古老训诫,实则暗藏着一个存在主义的悖论:当我们宣称自己不过是尘土时,这种宣称行为本身恰恰超越了尘土的限定。这种自我否定的辩证运动,使诗歌在承认卑微的同时,悄然完成了对卑微的超越。

从诗歌的文本结构来看,树科采用了三段式的渐进表达。首段"我,不过噈系尘土/我哋噈喺尘土嚟嘅/尘土嚟嘅,返番尘土……"直接引用《圣经·创世记》中"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的典故,建立起诗歌与宗教原型的互文关系。但值得注意的是,诗人将希伯来传统的"亚当叙事"转化为粤语特有的韵律节奏,"噈系"、"嚟嘅"等方言词汇的运用,使这段宇宙真理落地于岭南的市井烟火中。这种"神圣的世俗化"处理,消解了宗教话语的威严感,赋予存在命题以亲切的日常质地。

第二段"我哋噈系细细嘅尘灰/噈系冇水份嘅尘灰哈/噈喺风度嘅灰尘……"进一步细化尘土的意象系统。"细细嘅尘灰"呼应着《庄子·齐物论》中"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的宇宙观,将人类的存在等同于风中飘浮的微尘。但"冇水份"与"风度"的并置却构成微妙的反讽——没有水分的尘土本应干枯死寂,却被赋予"风度"这一人类文化建构的品质。这种矛盾修辞暗示着:即使作为尘土,人类依然保持着某种不可化简的精神性。钱钟书在《谈艺录》中论及"反讽乃真理之衣",树科此处正是以自嘲的姿态,包裹着对生命尊严的隐秘坚持。

诗歌的第三段突然转入意象的狂欢:"系杯,系盘,系宇宙/喺水,喺嘢,喺阳光"。从语法上看,前两段的判断句式("系")在此转化为存在句式("喺"),标志着诗歌从本质界定转向现象描述。杯盘等日常物件的罗列,令人想起禅宗"青青翠竹,尽是法身"的物性观照,而"宇宙"、"阳光"的突然介入,又使这种观照获得形而上的维度。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心照,脑谂,你知道嘅……"的收束——诗人将理解的责任抛给读者,这种主体间性的召唤结构,打破了前两段独白式的存在宣言,使诗歌最终在交流中完成其意义。

从诗学传统看,《我哋嘟喺泥尘》延续了现代汉语诗歌中"卑微者美学"的脉络。穆旦在《我》中写道:"我/从虚无中来,还要回到虚无",王家新在《瓦雷金诺叙事曲》中自况为"一粒被吹散的尘土",均展现出将个体渺小化的倾向。但树科的独特之处在于,他通过粤语特有的韵律和词汇,使这种形而上的虚无感获得了具体的地域文化支撑。"尘灰哈"中的语气词"哈","你知道嘅"中的句末助词"嘅",这些粤语特有的虚词,为哲学思考注入了鲜活的口语呼吸。正如宇文所安在《中国"中世纪"的终结》中指出,方言写作往往能"打破雅言的束缚,释放被压抑的真实"。树科的实践正印证了这一点:当存在主义的玄思遇上粤语的市井活力,哲学获得了肉身,尘土也有了温度。

在诗歌的音乐性方面,树科巧妙运用了粤语的音韵特点。"尘土"(cen4 tou2)与"尘灰"(cen4 fui1)形成头韵重复,"系杯,系盘,系宇宙"中"系"(hai6)的重复出现,构成强烈的节奏脉冲。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第三段中"系"(hai6)与"喺"(hai2)的交替使用,这两个粤语常用词在普通话中均对应"是",但"系"偏向本质判断,"喺"侧重空间存在。诗人通过这种微妙的音义转换,在音乐性中植入了哲学性的思考:存在的本质与其具体呈现方式之间的辩证关系。这种语言自觉,令人想起闻一多提倡的"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的诗学主张,只不过树科将其移植到粤语的音韵系统中重新生长。

从文化地理学的视角看,这首诗的创作地点"粤北韶城沙湖畔"同样值得玩味。韶关作为岭南文化与中原文化的交汇处,其语言本身就带有过渡地带的混杂性。诗中的粤语书写既不同于香港粤语的都市感,也区别于广府粤语的市井味,而是带着粤北山地的质朴气息。这种地理属性与诗歌主题形成有趣的映照:尘土既是宇宙性的,又是最地方性的物质。诗人站在文化交界处思考存在的普遍命题,使诗歌获得了一种"在地的超越性"——正如萨义德所言,真正的普遍性必须"通过具体的地理和历史经验来体现"。

在当代诗歌越来越陷入语言狂欢或叙事沉溺的语境中,《我哋嘟喺泥尘》展现出难得的哲学重量。它让我们想起海德格尔对荷尔德林的解读:诗人的天职就是"在贫困时代中为诸神寻找居所"。树科笔下的尘土,恰是这样一种悖论性的居所——它既是存在的废墟,又是重建的基石。当诗人说"我哋嘟喺泥尘"时,这种承认不仅没有取消存在的意义,反而通过彻底的谦卑,为意义的重建清扫出空地。这种自我否定的辩证法,正是诗歌最深刻的智慧:唯有承认自己是尘土,尘土才可能绽放出花朵。

回到开头提出的存在悖论:当《我哋嘟喺泥尘》用诗歌语言宣称人类不过是尘土时,这种宣称行为本身已经超越了尘土的限定。因为尘土不会言说,不会思考自身的存在,更不会用精妙的方言韵律来组织这种思考。诗歌的魔力正在于此——它通过语言的编织,使最卑微的物质获得了自我表达的可能。在这个意义上,树科的粤语诗学实践,不仅拓展了现代汉语诗歌的表现疆域,更为我们这个物质丰盛而精神贫瘠的时代,提供了一种以卑微接近崇高的可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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