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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真的不务正业 第966章 金堤溃蚁穴,非一夕之故

作者:吾谁与归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11-03 15:06:02

第966章 金堤溃蚁穴,非一夕之故

徐成楚是来查贪腐,哪怕是贪官污吏也要承认一个基本的事实,那就是贪腐是一种罪行,不被世人所认可的行为。

中原这片土地,自古以来,便是:民不容贪,法不护腐。

《夏书·禹刑》有云: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

仗着自己的强壮做恶事,掠取他人的财物,是为昏,贪婪而败坏官职操守,是为墨,杀人毫无忌惮,是为贼,犯昏、墨、贼任何一个罪名,都要杀。

禹刑,是夏朝时候的律法。

商汤灭夏后,专门针对官员制定了《官刑》,其主要内容包括三风十愆,由伊尹制定,每一条都和骄奢淫逸有关。

比如三风为巫风、淫风、乱风,其中巫是大搞封建迷信;淫风是生活作风不正;乱风是理想信念丧失。

在商朝,违反了三风十愆的结果,会和羌人一起被‘用’掉,用的方式千奇百怪,砍掉脑袋做酒器、劈成两半、砍去四肢等等,如果祖宗不满意,还要继续用更多的羌人、牲畜平息祖宗怒火。

在甲骨文里,贪这个字,上面是一张嘴,下面是个贝壳,商朝的时候贝壳是一种货币,贪这个字的意思就是不能吃的贝钱也要吃下去,就是贪。

贪的反义词是廉,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吃的不吃。

武王伐纣,革故鼎新,商朝覆灭,周朝的时候周穆王命吕侯制定了《吕刑》。

《吕刑》共有五个刑种,林林总总有近三千条之多,可见法网之密,而在《吕刑》中,对官员的**乱象进行了归纳总结,分为了五条: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

惟官,官员利用职权,相互包庇、掩盖罪行;

惟反,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不公平不公正;

惟内,大搞裙带关系,利用职权为亲友牟利;

惟货: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

惟来:纵容包庇亲朋好友,受他人请托枉法。

有以上五种过失,就是触犯了‘五过’,后果相当严重,因为要反坐。

《吕刑》中只有五种处罚,墨、劓、剕、宫、大辟,一旦官员因为五种原因枉法,判了五罚之中的任一一个,都要反坐判官本人。

你收钱割了别人的鼻子,那大王知道了,就要割掉你的鼻子。

到了春秋战国,各国开始变法,李悝所著《法经》,其中《杂律》篇,对于大夫等收受贿赂,直接处死;商鞅变法更是执行什伍连坐,知情不报视为同罪连坐。

到了汉代,汉文帝被贪官污吏折磨的痛苦不堪,颁布了《惩贪律》规定:吏坐受赇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已论命复有答罪者,皆弃市。

贪赃、枉法、受贿、自盗,直接腰斩弃市,弃市就是不准收敛尸骨。

汉文帝作为历朝历代的帝王典范,他下了如此不‘仁’的规定,连尸骨都不准收敛,就是为了高压惩戒贪腐,因为汉文帝很清楚,再不惩戒,恐怕大汉就要没了。

《唐律疏议》则更进一步,根本不规定具体行为为贪腐,而是以六赃论罪。

六赃,就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获利就要惩戒,《唐律疏议》首次采用了‘计赃论罪’量化标准进行反贪。

明承唐律,对六赃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四十贯斩、八十贯绞、一百二十贯磔,家人流三千里。

朱元璋还专门做了个《醒贪简要录》,把贪官污吏被惩处的下场一一列举出来,让百官日夜诵读,引以为戒。

自古以来,从夏朝时候开始,贪腐这种行为就是错的,民不容贪,法不护腐的集体共识,早已形成,包括贬义词的贪得无厌、政以贿成、卖官鬻爵等等成语,都是这种集体共识的体现。

反贪是对的,贪腐是错的。

这种共识之下,官场上和反腐司的对抗是得不到普遍支持的,甚至得不到官场同僚们的普遍认可,毕竟大明真的存在海瑞、徐成楚这样清廉的官员,有些也知道这么做不对,但大家都拿,只能和光同尘。

陛下兵发容城,彻底摧毁了湖广地面最后一点抵抗共识,正如徐成楚说的那样,穿儒袍的闹得乱子大,那就比穿儒袍的闹得乱子更大。

万历反贪,已经比明初反贪要轻的多,四十贯斩已经成为了沉睡条文,关于贪腐,不闹出恶劣后果、重大影响,基本不会触发死刑,但对抗调查,一定是死刑。

孙奇逢一个知县,当了五年,贪了不到四万八千银,哪怕是被查到,他连被反腐司稽查的资格都没有,最多也就是个革罢官身褫夺功名的下场。

但现在,青马桥案子一出,孙奇逢的行为立刻上升到了挑衅皇权的高度,也就是万历九年定大明人不入解刳院,否则孙奇逢势必要进解刳院走一遭。

如此之下,驰道窝案查处顺利,就变得理所当然了起来。

大明百官清楚的意识到,不能再刺激皇权,不能再刺激陛下了,官员再不支持陛下反腐,陛下就要开始复祖宗成法。

陛下把《大诰》唤醒也就罢了,万一陛下复祖宗成法,复到商朝,岂不是要跟小羌人一样,被用去祭祀祖宗?

诚然,万历年间没有羌人,可万历年间有夷人!

而且已经有些这种征兆了。

去年大明皇帝在应天府南京监斩,就在朝阳门外、紫金山孝陵搭建的刑台,一旦真的彻底触怒了皇帝,把贪官污吏用了祭祀祖宗,也不是不可能。

“京广驰道,京师到开封郑州段,也有贪腐案。”徐成楚翻动着案卷,面色凝重的对陈末说道。

陈末深吸了口气说道:“有,这驰道,南北贯通,京师到广州,修通的这段也有贪腐案,我在湖广办案,查到有关联的贪腐案,就有七个案子之多。”

“规模如何?”徐成楚眉头紧蹙的问道。

陈末将一本账册递给了徐成楚说道:“整体涉案规模为91万银。”

徐成楚看完了所有的账册之后,合上了账册说道:“不查了。”

“嗯?额,不查了?”陈末感觉非常非常的意外,他惊讶的看着徐成楚,这个骨鲠正臣,为了查贪腐,连命都肯搭上!

现在面对新出现的贪腐窝案,徐成楚居然选择了放手,简直是比太阳大西边出来还要奇怪。

徐成楚需要避贪官污吏的锋芒?徐成楚现在是风头正盛的时候!

“大工鼎建,七分到工,三分入袋。”徐成楚摇头说道:“文成公说,这大工鼎建,有七成能用到工地上,那就是底线,一般七成用到工地,基本不会出问题,若是再低,出事了要被追责了。”

“京开驰道,一共1400里,每里9200银,在加上陛下给的30万银犒赏,总计用银1300万银,分为四年投入,陈指挥,91万银整体规模,不算大了,甚至不到一成,甚至可以说,非常廉洁。”

这91万银,连一成都不到,这是初步稽查的结果,就是严加稽查,最后规模翻倍,也不到两成,没有触及到反腐司介入的红线。

大工鼎建,是个千丝万缕的事儿,这里面有很多的账都只能做糊涂账。

反腐司从设立之初的目的就非常明确,或者说反腐的目的就是压制贪腐规模,防止大明纠错机制失效。

不至于像王崇古那样,拿了朝廷的银子,宣大长城一点不建。

徐成楚不由的想起了他成为御史后办的第一个贪腐案,大名府天雄书院山长宋善用,弄得徐成楚非常狼藉,还是陛下给他处理的后续。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徐成楚才彻底明白,海瑞作为神剑,为什么不办王崇古。

“很难给陛下交代。”陈末眉头紧蹙,他已经在稽查京广驰道前半段的贪腐了,徐成楚突然说不查了,陈末还是觉得有必要查一查,哪怕是不大动干戈,也要知道,到底多少银子没有到工。

徐成楚想了想,摇头说道:“我写奏疏给陛下。”

有了一点小分歧,但也有共识,那就是出京时领的十二案,要一查到底,彻查清楚。

徐成楚的奏疏入京时,已经是九月中旬,大明皇帝朱翊钧收到了徐成楚的奏疏,反而松了口气,在徐成楚临行前,朱翊钧就反复叮嘱过他,凡事都有个度。

朱翊钧对徐成楚最大的担心,就是他过于骨鲠了,眼里容不得一点沙子。

“下旨徐爱卿,卿等栉风沐雨,星夜疾驰,查明驰道窝案,民不容贪,法不护腐,实乃天命攸畏,朕心甚慰。”

“治国如持火铜鼎,火弱则鼎倾,火烈则膏焚,天下至难,莫过于是。非骨鲠不能持正,非通变不能谋国,今准爱卿所奏。”

“金堤溃蚁穴,非一夕之故;明堂峙苍穹,在寸木之积,为亿兆生民,常警戒于心。”

朱翊钧给了徐成楚明确的圣旨,准了他的奏疏,不必过分严密,吹求过急,但也不要掉以轻心。

王崇古说的七分到工,朱翊钧还专门派了缇骑去调查了一下,发现的确如此,不客气的说,能做到七分到工,已经堪称廉洁典范了!

比如武清伯李伟修的清华园,和米万钟修的勺园,是三分到工,就是说,十两银子,只有三两银子用于修建园林,其他全都被各种原因消耗掉了。

赵梦佑专门就清华园各种人工、料价等等进行了核算,除此之外,围绕着京北园林,有上百个庄园,这些大厝,赵梦佑也专门做了账,大多数都是三分到五分到工。

而驰道能够做到七分到工,已经实属不易,非常非常省钱了,过于严厉的追查,只会遭到普遍反对。

朱翊钧简单梳理下历朝历代的反腐共识,就想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儿,那就是乾隆末年搞出了议罪银制度来。

这议罪银制度一出,代表着贪腐完全合法化,只要给乾隆交够了银子,就能想怎么贪怎么贪。

议罪银不是赎刑制,赎刑是犯了错之后赎买,是有罪的,是认罪伏法,而且赎买也是减刑,非豁免。

哪怕八议八辟,这种专门给势要豪右开的方便之门,也是承认有罪在先,皇帝念功勋宽宥在后。

而议罪银不是犯了罪交钱赎罪,议罪银是预付款,你付了钱,就不是罪过,就可以合法的搞钱了。

议罪银出现一直到清朝覆灭,是漫长历史时间里,唯一一段时间,贪腐合法的年代。

即便是胡元,贪腐也是不合法的,忽必烈让色目人充当御史算账反贪,只是忽必烈死后,元廷再也没有能力反贪了而已。

合法和不合法,这一来一去,差别天大了去,鞑子终究是鞑子,和汉室江山格格不入。

“王谦来了奏疏。”冯保将王谦的奏疏翻了出来,递给了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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