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玄幻 > 魂穿修真界:我的空间能藏娇 > 第1058章 帮助晓月炼器

“晓月姑娘,那个小塔我先购买的,你要是想研究,我可以拿出来一起。”

云曦一抬手,小塔出现在手中,他不可能把小塔送给晓月,如果对方有好奇心,云曦不介意让她参与研究。

“不,不用了,我不知道你已经完成交易,刚才就是误会了。”

看到云曦如此主动,晓月也不好意思了,赶紧拒绝云曦的好意。

“没关系的,我们可以找个地方互相研究。”

云曦拿着小塔,向着晓月展颜一笑,态度很是诚恳。

“好,好吧,我们去宫殿吧。”

晓月说着,率先向自己的宫殿飞去,云曦也跟在后面,完全不管后面重创的两人。

来到晓月的宫殿,云曦不好意思用神识,只是一眼就看遍了宫殿的布局。

整个宫殿内部空间并不是很大,除了一处住房,还有一片不大的药园,在药园旁边,还有一个凉亭。

晓月已经坐在凉亭,此刻她正在煮茶,云曦走过去,把小塔放在桌子上然后推给晓月。

“你先研究。”

云曦端起茶杯一饮而尽,直接把小塔让给晓雪研究。

看云曦如此大方,晓雪顿时有些不好意思了,云曦来到她这里,一直规规矩矩,对于她倒的茶,一口就喝了,丝毫没有防备的意思,仅仅是这份信任,就收获了晓月的好感。

晓月也不客气,拿起小塔仔细端详起来,云曦一边喝茶,一边看晓月研究小塔,此刻在看晓月,发现他更加顺眼了。

晓月用尽了各种办法,翻来覆去都没有看到端倪,最后不得不遗憾的放下小塔。

此刻在看小塔,那种吸引力已经没有了,晓月顿时感觉自己之前看错了。

“公子,感谢你的慷慨。”

晓月不好意思的看向云曦。

“我叫云曦,以后不需要再喊公子。”

既然晓月来自中州,云曦也不介意结交一番。

“我叫苏晓月,你以后叫我晓月也行。”

苏晓月面带红晕,这是她主动要男子叫她晓月。

钟子玉和郝东宇是上杆子叫的,苏晓月也无法阻止,索性就不再关注。

“云曦,你为什么要买这座小塔,难道还有我没有发现的秘密。”

苏晓月很是诧异,她也想知道云曦为什么要购买小塔,难道真有她没有发现的端倪。

“也没什么,我是炼器师,对于炼器有特殊的癖好,只是看到了,就收藏起来,方便以后研究。”

云曦可不会实打实的说出来,他这样说,也是解释他购买小塔的理由,免得苏晓月再次怀疑。

“云曦,你,你还是炼器师,能不能帮我炼制一把宝剑,我这里有材料。”

苏晓月一脸的惊喜,也不等云曦拒绝,直接拿出一堆材料。

询问苏晓月对兵器的构想,又拿出一张兽皮,开始进行设计,然后又按照苏晓月的想法进行修改。

定稿之后,一把小巧玲珑的宝剑,已经出现在兽皮上面。

定稿之后,云曦在材料里面翻找许久,只有几件辅助材料还能用,云曦要炼器,不可能太差。

为了炼制更高品质的兵器,云曦从身上拿出一件先天灵宝材料,然后就准备炼制。

“云曦,先等等,这件材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苏晓月实力不弱,一眼就看到云曦拿出来的材料,居然是先天灵宝,这根本不是她的材料,更不是她能够拥有的。

“晓月,我们难道不是朋友吗?”

云曦微笑着看向晓月。

“是,是朋友。”

苏晓月脸色羞红,低头认可了云曦的话。

“既然是朋友,你还介意什么,等你以后有好东西了,再送给我就好。”

云曦说完,不再犹豫,直接催动太阳真火,把所有材料包裹起来。

看着云曦全神贯注的炼器,苏晓月都看痴了,她没想到,云曦做事如此专注。

此刻在看云曦,越发觉得云曦英俊潇洒,很阳光,很温暖,特别是云曦的眼神,深邃,清澈,让人看一眼就再也忘不掉。

许久之后,一把精致的宝剑炼制完成,苏晓月激活之后,顿时惊得目瞪口呆。

她没想到,这把宝剑居然是超品品质,如果不是云曦的那块材料,根本不可能达到这种品质。

“云曦,我,这,”

苏晓月拿着宝剑爱不释手,却有感觉欠了云曦太多。

一件先天灵宝级别的材料,就算宗门也没有,云曦就这样给了她,虽然云曦一副不在乎的样子,苏晓月却不能就这样收下。

“晓月,你这是干啥,一件材料而已,只要你喜欢就好。”

云曦收起小塔站起身,准备离开这里。

孤男寡女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他总不能让苏晓月催他离开。

“云曦,你住哪,我有空去找你论道。”

苏晓月也站了起来,眼神之中却充满了不舍。

“我一会搭个帐篷就好。”

云曦微微一笑,就要离开。

“云曦,要不,你就在这里吧,我们可以一起论道。”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