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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科幻 > 秩序乐园,我无限加点 > 第223章 代开箱与收购 & 前往乐园竞技场的两个目的

买下基础被动·智之源的技能卷轴,并跟经理商量完关于代开箱的事情后,慕北就离开了通销商会的分部。

在离开之前,慕北将自己储物空间内的所有宝箱都交给了经理,而经理负责将这些宝箱交给通销商会的那位6阶最强幸运系契约者。

待这位幸运系契约者开完所有宝箱后,经理便会通过邮件的形式,把获得的所有物品寄给慕北。

如此,就不用慕北再跑来一趟通销商会的分部了,省时且高效。

要提一嘴,这里“所有宝箱”仅指代击杀世界土着生物掉落的宝箱,并不包含杀戮卡片与杀戮宝箱。

因为杀戮卡片只能由击杀者,或击杀者的从者或召唤物单位开启,没有办法让别人代开;

至于杀戮宝箱,则是因为这类宝箱内的物资都是固定的;

冒险团在被团灭时,团队储物空间内有什么东西,杀戮宝箱就会开出什么东西,与开启者的幸运属性无关。

除此之外,在离开之前,经理最后还跟慕北提出:

通销商会这边愿意以10倍的市场价,收购这些来自暗灵星的宝箱开出来的物品!

这背后的原因也很简单——

暗灵星已经被逆熵体给糟蹋成如今这副文明破灭,生灵凋敝的模样;

因此,这些来自暗灵星的宝箱内开出来的物品,在某种意义上就成了绝版,以后都不会再有了。

比如,圣骑士套装,禁卫骑士套装,白袍牧师套装,和暗灵猎手套装等。

以上,便是通销商会愿意以10倍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购慕北手中的“绝版货”的次要原因。

没错,这只是次要原因。

尽管慕北手中的相关装备,道具和技能卷轴是绝版货,可由于暗灵星本身也不是什么很厉害的3阶世界;

毕竟,这个世界的难度等级只有LV.22;

所以,这些绝版货本身的价值也不那么地很高,10倍市场价还是过高了,通销商会此举是会亏钱的。

通销商会之所以会这么做的主要原因其实更简单——

为了交好慕北,这个升阶时可以连跳两阶,并在区区3阶之时就有能力灭世的契约者。

或许有人心中会生出这样疑问:

既然为了交好慕北,那通销商会为何不用20倍,甚至是30倍的市场价,收购其手中的绝版货呢?

绝大部分的装备,道具与技能卷轴的市场价,大都在其回收价格的3倍到7倍之间;

市场价再翻十倍后,便是其回收价格的30倍到70倍之间。

这种程度大致就已经到了这些装备,道具与技能卷轴的售价范围上限了。

再高的话,就会超出《初始条例》中“等价交换”规则所容许的范围。

像基础被动卷轴这种东西,终归是少数中的少数,特例中的特例。

因此,不是通销商会不想以更高的收购价向慕北释放更多的善意,而是压根就不能这么做。

总之,对于经理最后的提议,慕北当然是选择欣然接受。毕竟,这10倍于市场价的收购价也没理由不接受啊。

离开,通销商会的分部后,慕北便立刻动身前往乐园竞技场。

这是慕北为了让资源利用的效率最大化,而做出的决策。

因为,随着慕北升阶为3阶契约者,在1阶的时获得的称号·竞技天王,已经失效了。

——

称号名称:竞技天王(1阶)

称号类型:成就\/成长称号

称号效果:提高你的实际权限等级;向秩序乐园直接购买材料,以及使用属性强化仓,技能升级仓等基础设施时,你仅需支付费用90%的费用。

成长方式:获得更高阶的乐园竞技场的首位。

(提示:因该称号与你的位阶不匹配,现已失效。)

称号评价:现在,去拿下3阶乐园竞技场的首位吧!

——

称号·竞技天王的失效,便意味着:

慕北在重新获得3阶的竞技天王称号之前,使用乐园内基础设施与购买材料的费用折扣没了。

所以,在开始提升自己之前,慕北必须先去一趟乐园竞技场,拿到3阶的竞技天王称号。

在慕北看来,以自己现在的实力,哪怕还有一大堆资源没转化成实力,获得3阶的竞技天王称号也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半个多月前的慕北,杀像神之分身这样的3阶世界级boss单位,都是一两招的事情。

而面对那些3阶的契约者,现在的自己杀起来岂不跟杀鸡一样嘛。

就是不知,在夺得3阶竞技场之首的过程中,会不会遇到些惊喜了。

比如,受到一些之前没受到过的类别的伤害。

这样,就能通过「适应进化」获得新的衍生能力,以增加对应伤害的抗性。

暗灵星上,关于世界化身与「界雷抗性」的事情,仍让慕北记忆犹新:

要是在被暗灵星的界雷劈到之前,慕北已经有了一定的「界雷抗性」;

那么,暗灵星的世界意识化身在慕北面前,是根本翻不起任何浪花的。

因此,慕北认为,利用「适应进化」提前防患于未然,是一件很有必要去做的事情。

所以,在直到下一个世界进度前的时间规划中,慕北准备利用「适应进化」获得尽可能多的新衍生能力。

至于如何办到,慕北首先想到的途径是——

通过乐园竞技场与别的契约者竞技。

于是,慕北准备给匹配到自己的契约者几秒到十几秒不等的时间。

在此期间,慕北不会动手,而面对来自对手的攻击时,也不会躲避。

除此之外,慕北还会主动地大幅削弱自己的身体防御能力,免得对手无法对自己造成任何伤害。

毕竟,利用「适应进化」获得新衍生能力的前提,是受到伤害。

至于这么做的话,会不会不小心使自己输掉竞技,慕北表示根本就不带担心的。

就那些蝼蚁般的存在,也配赢自己?

外公教过慕北,做事的时候应该实事求是。

而以上结论,就是慕北借助mubei-2.0的大数据搜索能力,在对比完自己的数值与同阶契约者的众数和平均数值之后,实事求是地得出来的。

到了同台竞技的时候,慕北只希望自己的对手在对自己造成有效伤害之前,别被「熵增之力」的反伤给直接弄死,亦或是被自己给吓死。

慕北的外公跟慕北说过:

天下英杰无数,不要小觑任何人。

不过,慕北的外公还跟慕北说过:

他的话只能算作经验,而非真理。

因此,外公让慕北不必,也不能将他的人生经验奉为圭臬。(注)

现在,慕北再度想起自己外公那句“不要小觑任何人”的话时,觉得自己外公说得或许有些过于绝对了。

自己的注意力资源是有限的,而有限的资源,理应投入到那些回报率更高的事情上。

就像,人不会过度地去关注一只自己随时可以碾死的蝼蚁一样。

要知道,时间和注意力这种无形的成本也是成本。

根据阿菱看到自己后SAN值狂掉的遭遇,慕北大胆地预测:

乐园竞技场里的那些3阶契约者,至少有一半连直视自己的能力都没有。

(顺带一提,离开通销商会分部后,慕北现在的魅力属性已经滑落到-19.8了。

在现在的慕北看来,那些连直视自己都无法做到的人,可不就跟蝼蚁没啥两样吗?

而对于这种蝼蚁般的存在,又凭啥值得自己去投入更多的注意力资源呢?

……

(关于“奉为圭臬”,在本章作者有话说有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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