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玄幻 > 我有一个万物空间,还能自动修练 > 第1167章 修炼补天术

陈泽离开密室后,径直前往自动修炼室。

迈步而入,浓郁的灵气便如潮水般涌来,几乎让他呼吸一滞。

“灵气怎么会这么浓郁?”陈泽心中略感诧异,抬头看了一眼空中那些缓缓流转的极品灵脉。

心中略微思索了一下,便有了答案。

他立即心念传音联系李恒稳:“我闭关修炼的这段时间,沈万三又招揽了不少分神境吧?”

转瞬间,李恒稳便传音过来。

“是的,主人,最近新加入万象域的分神境修士大概有四百人左右。

其中有二百四十九人上交的是极品灵脉,其他人都是以同等价值的修炼资源替代。”

陈泽闻言,不由得微微点头,难怪灵气这么浓郁,“现在整个万物空间内共有多少条极品灵脉?”

“回禀主人,目前万物空间内极品灵脉数量已达五百条。

您闭关这段时间不在,我将所有得到的极品灵脉都交给了衍天,让他暂时先安置到了天衍仙宫当中。”

陈泽眼中闪过一抹惊喜,这么说来,之前计算的修炼速度看来是算错了。

五百极品灵脉意味着每次自动修炼,可获得的修为点将暴涨至2500点。

自动修炼一天就有6万修为点,二天不到便能突破一层渡劫境修为。

按照这样的速度修炼下去,岂不是要不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能达到渡劫境巅峰了。

“既然修炼速度已经不成问题,接下来就该全力参悟法则了。”

想到这里,陈泽不禁有点期待渡劫境圆满时,天劫降临会是什么样的场景。

当然,在天劫降临之前,还是需要做足万全的准备。

如今五行法则虽已入门,但尚未达到圆满,还需继续磨砺。

而且剑道法则已有雏形,自然不能就此放过。

多一种法则,在面对天劫的时候,就多了一份保障。

五行法则相生相克,若能完全掌控,举手投足间便可演化一方小世界。

剑道法则若能大成,一剑可斩断虚空,甚至跨越法则界限。

符文法则若能融会贯通,便可随手布阵,一念成符,威力远超寻常。

“若能将这些法则全部参透,甚至融合运用,我的实力必然再上一层楼。”

思量片刻,陈泽不再犹豫,将姜无献出来的秘典拿了出来。

想要修复玄天大陆的天地法则,乾坤造化鼎必然要修复,补天术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在此之前,陈泽已经让青瑶在万物商店检索过,补天术并没有收录其中。

他也没有多想,或许补天术是一门超越了圣阶法术的存在也不是没有可能。

“补天术!”陈泽轻声呢喃,神识探入玉简之中。

刹那间,他的意识仿佛被拉入一片浩瀚星空。

无数星辰流转间,勾勒出一幅恢弘壮阔的天地画卷。

画卷中央,一尊巨鼎悬浮虚空,鼎身裂纹处缠绕着血色锁链,正是乾坤造化鼎的模样。

陈泽眼中精光闪烁,“补天术并非单纯的法术,而是与乾坤造化鼎相辅相成的天地法则运用之法。”

他仔细体悟着玉简中记载的内容,发现补天术的核心在于,借天地之力补天地之缺。

而要施展这门秘术,必须集齐乾坤造化鼎的所有碎片,并以五行法则之力催动。

“难怪万物商店没有收录,这补天术根本就是为乾坤造化鼎量身打造。”

“嗯?”陈泽眉头微皱,他刚想深入参悟一下,突然察觉到玉简深处还隐藏着一道禁制。

这道禁制极为隐秘,若非他神识已达渡劫境,根本发现不了。

他微微思索了一下,这秘典既然是前人为了重振玄天大陆而留,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他将神识继续往前延伸,小心翼翼地去触碰那道禁制。

就在这时,那道禁制没有丝毫阻隔,竟然直接破碎。

就在禁制破碎的瞬间,一道苍老的声音在他识海中响起。

“后世有缘人,若你能听到这段话,说明玄天大陆还有救!”

陈泽心头一震,这声音中蕴含的沧桑与悲壮,让他仿佛看到了十万年前那场大战的惨烈。

“补天术虽能修复天地法则,但灵界绝不会坐视不理。

老夫以毕生修为留下这道禁制,就是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突然,苍老的声音变得急促:“乾坤造化鼎的器灵并未消散,而是被...”

声音戛然而止,那道神念似乎支撑不了他将话说完,便瞬间溃散。

陈泽猛地睁开双眼,额头渗出细密汗珠,他没想到这玉简中还藏着这样的秘密。

这话不说完,是真让人难受。

“乾坤造化鼎的器灵在哪里?”

“是在玄天大陆?还是说被灵界镇压?”

他沉思片刻,忽然想到一个可能。

“既然不知道器灵在哪里,那是不是可以给乾坤造化鼎再造一个器灵?”

这个想法并非没有可能,造化熔炉都可以给圣阶法器孕育器灵,就算是乾坤造化鼎是神器,也可以尝试一下不是。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