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洪荒:金仙道祖,那圣人呢? > 第280章 我那道友,何时归?

五庄观的暮色渐浓,晚霞将人参果树的枝叶,染成一片金红,

熟透的人参果在霞光中闪着温润的光泽,像一个个酣睡的婴孩。

小亭中,镇元子与伏羲对坐,桌上的仙茶已续了三盏,氤氲的茶气,混着人参果的甜香,在晚风里轻轻飘散。

清风和明月饮完杯中最后一口茶,起身对着二人拱手行礼。

清风周身的剑气早已收敛,青衫在暮色中显得愈发沉稳,只是眼角那道疤痕依旧清晰,藏着数不尽的血战过往;

明月手中的轮月已然收起,银白长袍泛着淡淡的月华,发间的银丝,在霞光下若隐若现。

“师尊,伏羲道君,我二人去巡视一下观外的阵法,免得宵小之辈趁夜窥探。”

清风的声音沉稳如钟,不复当年的稚嫩,如今的他,早已是能独当一面的金仙,

五庄观的安危,他与明月始终放在心上。

明月笑着补充道:“顺便去看看人参果树的灵脉,昨日降雨,怕有根基松动。

师尊与道君慢聊,我们去去就回。”

他的语气带着几分从容,当年那个怕黑的小童,如今即便独自面对洪荒夜色,也毫无惧色。

镇元子微微颔首,眼中满是欣慰:“去吧,仔细些,莫要大意。”

伏羲也笑着抬手:“两位贤侄放心前去,有我与你师尊在此,五庄观万无一失。”

二人再次拱手,转身并肩离去。

清风的步伐稳健,每一步落下都似与大地共鸣,暗含地道玄机;

明月则足尖轻点,身形如月影般飘忽,转眼便消失在观中回廊深处。

看着他们的背影,镇元子嘴角的笑意更浓,这两个弟子,终究是长大了。

待二人走远,伏羲端起茶杯,轻呷一口,

目光转向镇元子,语气中带着几分探寻:“镇元子道友,方才见你这两位弟子,修为精进神速,心智更是沉稳老练,真是可喜可贺。

不过,我今日前来,除了探望道友,还有一事想请教——你那地道一脉,如今铺散得如何了?”

闻言,镇元子放下茶杯,指尖轻轻叩击着石桌,目光望向观外茫茫大地,眼中闪过一丝深邃。

“道友倒是消息灵通,”他轻叹一声,缓缓开口,“地道一脉,数亿万年苦心经营,总算有了些眉目。”

他抬手一挥,一道清光从指尖射出,在空中化作一幅洪荒大地的虚影,

虚影之上,无数细微的光点闪烁,如同夜空中的星辰。

“你看,这些光点,便是如今地道一脉的根基所在——土地、山神、城隍,已遍布洪荒各区域。”

伏羲凑近细看,只见那些光点在虚影上错落分布,凡有人烟聚集之地,必有光点闪烁,

即便是偏远的山川荒漠,也有零星光点点缀。

“哦?竟已铺散到这般地步?”伏羲眼中闪过一丝惊叹,

“当年听东华道友,说过你提出地道构想时,我还担心难以推行,毕竟洪荒大地广袤无垠,且各族杂居,人心不齐。”

“难,自然是难的。”

镇元子语气低沉,带着几分沧桑,“最初推行之时,阻力重重。

妖神视山川大地为自家后院,不愿旁人染指;

巫族虽亲近大地,却只信自身蛮力,不屑于这些‘旁门左道’

就连先天神圣族,初掌洪荒主导权时,也对土地、山神这些神只心存疑虑。”

他指尖一点,虚影上一处光点放大,显出一座仙山的模样,

一位身着土黄色衣衫的老者,正躬身查看农田,正是当地的土地神。

“就说这土地神,最初不过是些修为低微的灵物,借大地灵气修行,却无人认可。

我耗费修为,以青天神庭手段,为他们重塑神格,赋予他们守护一方土地的职责,

又让地仙去各处宣讲,告知各族土地神的重要性——他们能护佑五谷丰登,能感知地脉异动,能化解小型地灾。”

“那山神和城隍呢?”

伏羲追问,眼中满是好奇。

“山神守护山川,执掌草木鸟兽,调节山林灵气;

城隍坐镇城池,守护百姓安宁,执掌阴阳秩序。”

镇元子缓缓道来,指尖在虚影上滑动,光点随之流转,

“我让土地神联通地脉,山神稳固山川,城隍衔接人神,三者互为犄角,形成一张遍布洪荒的地道网络。

如今,但凡有地脉异动,土地神能第一时间感知;

山林遭劫,山神能迅速应对;

城池有难,城隍能及时护佑。”

伏羲赞叹不已:“道友此举,实乃造福洪荒之举!

地道稳固,则大地安宁,大地安宁,则万物滋生。

当年盘古开天,清轻者上浮为天,浊重者下沉为地,天地人三才,地道本就是根基所在,只是一直无人重视。”

镇元子点了点头,神色凝重起来:“正是如此。

洪荒之中,向来重天道而轻地道,重仙道而轻地神。

可他们忘了,天若无地托举,便会崩塌;仙若无地滋养,便会枯寂。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