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玄幻 > 天崩开局:从捕妖人到人族大帝 > 第574章 神象镇狱经大成,震动冥渊

【第一千年,你炼化四万具普通妖魔血肉,开辟六百五十微粒,觉醒六百五十天象】

【第二千年,你炼化三百真魔血肉,开四百三十微粒,激活微粒达三千,神象镇狱经小成,肉身进阶化天四重】

【解锁地狱熔炉】

【地狱熔炉:可炼化一切能量,法宝,各种属性能量,可炼金石为“地狱元液”,一滴可涨气血,增修为,修复重创之伤】

【巨象践踏:单足跺地,可引发地震波,百里之内敌人筋骨柔软】

【第三千年,你炼化四千二百尊真魔血肉,共激活五千八百微粒,总激活微粒达八千,神象镇狱经大成,肉身进阶化天六重】

【解锁:冥神之矛,地狱重瞳】

【冥神之矛,凝聚地狱杀气为血色长矛,可轻易贯穿同阶修士防御】

【地狱重瞳,目光所及之处,敌人五感混乱,神魂遭地狱幻想侵蚀,精神错乱】

【第四千年,你炼化二十三尊妖帅级血肉,激活一千六百微粒】

【当前总激活微粒,一万零四百微粒,觉醒一万零四百天象】

……

楚江睁开双眸。

轰隆隆!

虚空裂开九条血色长河,汇聚成熔炉虚影,身体冒出的九幽魔火,将整个妖城焚烧。

一万微粒觉醒,每一粒都宛如火山喷发,皮肤呈现金色象纹,似为神铁铸就。

骨骼透出青铜光泽,血液流动,如岩浆轰鸣。

苍穹浮现十八层地狱投影,有恶鬼嘶吼,楚江脚下的大地,似乎要化作地狱之门。

妖城之外。

“主上的实力,又变强了!”

老十喃喃低语,憨笑着看向妖城的王殿。

“发生了什么?”

“好恐怖的气势,这是什么境界,简直宛若神明!”

摆渡人圣子九幽惊恐的道,哪怕此地距离妖城,起码有几千米距离,依旧能感受到那股令人窒息的气息。

“楚前辈的实力更进一步。”

大族老也惊声道,楚江的战力本就是融天境无敌手,这下怕是真的堪比妖王级存在了。

整个冥渊,还有谁是他老人家的敌手。

若是之前,巫妖王还有可能与楚江决一死战。

胜负还是两说。

但现在,巫妖王败亡的可能性极大。

这股惊人的压迫感,太过可怕。

妖城,王宫之中。

“这四万八千具妖魔血肉,还真是给力,还没有服用龙血菩提果,神象镇狱经就已经大成。”

楚江淡笑道。

但他,并没有打算停下,这七品天材地宝,哪有放之不用的道理,给他炼化。

旋即继续。

【第五千五百年,你炼化七品龙血菩提果,觉醒三千微粒,七品的龙血菩提果,蕴含部分法则之力,让你陷入顿悟之中】

【你开始演化武学,优化自创武学——上苍之手】

【第六千年,你尝试把神象镇狱经的镇压,炼化,杀气……等一系列能力,融合入上苍之手】

【第七千年,融合的难度超乎你的想象,但龙血菩提果的法则之力,正在发散你的思维,你泉思如涌】

【第一万年,你融合神象镇狱经的镇压,炼化之力,上苍之手威力上涨三成】

【第二万年,你本着蚊子再小也是肉的原则,继续炼化天材地宝,炼化二十件六品,一百件五品,共开辟三千微粒,当前共开辟一万五千四百微粒】

【由于神象镇狱经炼化龙血菩提果,你的肉身凝聚一枚法则之种,借助法则之种,你可以短暂补齐天地之缺,调动沉寂的化天神藏,施展无缺版化天一次】

【妖魔寿元:八百六十九万年】

……

楚江并没有将所有天材地宝炼化,这里面,还有一些资源,他有别的用途。

比如吞天骨,青鸾涅盘羽,可以升级妖魔兵神。

万兽精血魄,可修复苍龙机甲。

雷属性晶石,可给龙腾他们当零食。

地心液,恢复法力等等。

不过,凝聚法则之种,这个意外之喜,是他没有想到的。

虽然他的肉身是化天六重,但是缺根本发挥不出十分之一的威能,就是天地有缺,它的压制是全方位的。

可以当作一个保命底牌使用。

咻!

楚江大手一挥,机关令中的苍龙机甲,就浮现在他的面前。

玉瓶之中的万兽精血魄,被苍龙机甲吸收。

随着时间流逝,苍龙机甲身上的气势越来越强。

“7%,8%,9%……”

一直到18%,万兽精血魄的能量才彻底耗尽。

“按照玄机城第九代镇守者公输正的说法,现在应该有接近化天二重的战力。”

楚江满意的道,这玩意也是个大杀器,若是日后遇见不仅压制法力,还压制肉身的绝地,这苍龙机甲就能派上大用场。

“枉死城!”

楚江眼神闪过一丝精芒。

苍龙机甲再次收入机关令,旋即一步踏出,甚至空间都出现丝丝裂痕,瞬息消失在妖城王宫。

“老十,走!”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