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玄幻 > 天崩开局:从捕妖人到人族大帝 > 第560章 第二祖地,化天灵魂,前往冥河彼岸

这枚冥戒是在断岳剑君的残骸上找到,大约三百立方左右,长二十,宽五,高三。

这玩意,在冥渊可是战略物资。

去了冥河对岸,才能大肆搜刮。

唯一可惜的是,这里没有发现渡厄之船。

马厩之中,还锁着三十几匹上等宝马。

九幽来到楚江面前,恭敬的道:“楚王,族长他们去了第二祖地避难,祖地里面还有一艘能横渡冥河的顶级渡厄之船,没有失效。”

楚江来冥渊,肯定是为了去冥河对岸,寻找至宝。

必须要渡厄之船。

“带路!”

楚江一行人动身,前往摆渡人第二祖地。

摆渡人骑着几十匹冒着火蹄的宝马,宝马神骏,踏地无痕,划过黑色余焰。

此马为通幽马,为冥渊所特产,可日行万里,夜行八千里,落地无声,且没有痕迹。

可节省大量法力。

只有冥河彼岸才有,运回一匹,都需要大量的精力。

本是天残剑盟的,现在全便宜了他们。

哒哒哒!

通幽马加速,很快就消失在天地尽头。

……

就在楚江等人离开,不知道过去了多久。

一人一妖,出现天残剑盟废墟上。

一人身披绿衣剑袍,正方脸,头上无发,身材矮小,身高一米五,宛如侏儒一般。

一妖,则是羊妖,头发飘逸,面容俊郎。

“牛老二这家伙,真尼玛废物,居然这么快就被杀!”俊郎羊妖大骂道。

侏儒剑修脸色阴沉。

他们一收到分部求援,就立即赶过来。

结果分部已经成一片废墟,所有的资源,都已经被搬空,包括摆渡人一族的精血,还有那三十几匹通幽马。

“秦广王不是被重创了吗?阎罗殿还有其他不弱于他的强者?”俊朗羊妖道。

“八成是阎罗殿新王,第二尊融天境诞生了。”

侏儒剑修沉声道。

他们已经和阎罗殿打过很多次交道,阎罗殿目前就一个融天境,就是秦广王。

其他几个阎王,阴帅,完全是凭借特殊的冥器——火狱印,判官笔,哭丧棒,锁魂链,裂地钢叉,忘魂鼎等等,才能在冥渊对抗融天境修士不落下风。

这些冥器在冥渊之中,威力极为可怕。

这些冥器,均出自冥海,都是阎罗殿创始人阴阳老祖,在二千年之前,自冥海之中带出。

冥海有无尽神藏,这也是他们费尽心机,要打开冥海通道的原因,那里面,可不仅仅只有弑神之血,这一件重宝。

一般的阎罗殿成员,只能对抗融天境,却不能斩杀,而且如此轻易的覆灭一个驻地。

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就是秦广王伤势尽复,再度归来。

但,这不可能,天残剑盟盟主给他造成的几乎是致命伤,哪有这么快就恢复。

第二,就是阎罗殿还有第二尊融天境阎王。

能在外界修成融天,只能是绝顶天骄,战力不弱秦广王。

“剑鬼,这阎罗殿如此厉害,我们还是暂时低头,吃个哑巴亏,等打开冥渊,再做定夺。”

俊郎羊妖激将道。

他巴不得天残剑盟与阎罗的人斗个两败俱伤,他万妖国坐收渔翁之利。

弑神之血,对万妖国有大用,在冥渊之中,他万妖国看上的东西,只能是他万妖国的!

剑鬼听见俊郎羊妖的话,不屑的道:“就凭他阎罗殿,还不配让我天残剑盟低头,等盟主出马,一剑就能钉杀他。”

“屠我剑盟,必死无疑。”

天残剑盟能打残秦广王,就能再打残一个新阎王。

俊郎羊妖嘴角勾起,露出一抹微笑。

……

六个时辰后。

楚江等人来到第二祖地。

说是祖地,其实是一个坐落在荒山野岭的村庄。

村庄有迷幻阵,外表是看上去,这里什么也没有。

“楚前辈,第二祖地到了,圣子答应给您的玄冥吞天图,这里有原本,我们待会就给您取来。”

摆渡人二族老恭敬的道。

楚江微微点头,这玄冥吞天图,是修炼灵魂之力的绝顶秘术,是摆渡人一族的核心传承之一。

如今他的肉身,攻击,身法,均已经是顶尖。

但灵魂一道,略微缺乏。

楚江等人进入第二祖地,不说那几十匹通幽马,单单是老十那庞大的身躯,就已经吸人眼球。

“是二族老,三族老,圣子……”

“这二位是?”

“肯定是阎罗殿的大人,快请进!”

能被二族老,圣子等人带入祖地之人,肯定是绝对信任之辈,只有阎罗殿的大人物。

摆渡人一族将楚江安排至单独竹院,仅仅半炷香不到,就将《玄冥吞天图》的原本,给他送来。

【正在映照中……耗时三息,已映照完成】

【灵魂秘术·玄冥吞天图(未入门)】

玄冥吞天诀,并无小成大成,一共七层。

可以让灵魂之力,突破天地上限,晋升化天。

楚江没有犹豫,直接开整,坐拥百万寿元,丝毫不慌。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