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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代人 第329章 剑桥英语

作者:刘海峰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10-11 06:02:27

送走了老姥爷,刘旭从姑姑家回来后,每天便无所事事。这放寒假了,他的心思,自然完全不在学习上了,只是更加痴迷于养鸽子。他每天都不着家,净是往村里,那些养鸽子的鸽友家钻。

国增对此,左右为难,你说他养鸽子,是玩物丧志吧,但也不是。这不,年底的六年级期中考试,他又得了个全班第一,家里墙上的奖状,都快贴满了。你说他心思都在学习上吧,这也不是,成天的围着那俩鸽子转,你能说他心里每天在想什么?

国增听人说,咱这村里上学的孩子,等上了初中,一般英语成绩就差,为此学习的总成绩,会落下的,这寒假正是给孩子,补习英语的最好时机,错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国增想想,觉得人家说的对,你看这大梨园村小学,从一年级到六年级,孩子们只学语文和数学,根本就没有学过英语,等明年,刘旭就上初中了,到时候,他从零开始学英语,这能学会吗?能学好吗?

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国增跟人打听后,便开着摩托车,载着刘旭,来到了县里的剑桥英语少儿培训班,咨询过学校的老师后,决定给刘旭也报个寒假班,跟着培训班的老师学英语。

对于学英语这件事,刘旭自然乐意。人家别的村,像是他们一个镇的苏东村、苏西村、马厂村、王文村等小学,都从三年级开始学英语,可唯独他们大梨园村,从始至终,就从来没有开过英语课。现在,爸爸让自己上英语培训班,这简直是太好了,到时候,自己也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多帅气。

寒冬腊月,刘旭每天下午骑着自行车,跟邻村的几个孩子,一起搭伴去县里的英语培训班,从26个英文字母学起,从最简单的单词学起。等晚上培训班下了课,再赶着夜色,骑车回家。

没有任何英语基础的刘旭,学起英语来,着实觉得吃力,那些别人看似简单的单词,读几遍,就会读,甚至可以默写出来的单词,他往往记不住,不知道该怎么念。

例如老鼠这个词,英文是“mouse”,他不会读,也记不住,就在单词的下面,用汉语写上“猫死”,这是他自己发明的英语记忆法,猫希望老鼠死,所以mouse”读作“猫死”。

诸如此类的词汇,还有很多,就拿最简单的数字词汇,例如数字2,英语是“two”,他就在课本上,写个“吐”。数字3,英语是“three”,他就在下面,写个“死瑞”。

土人自有土法子,笨人自有笨法子,但这些土法子和笨法子,终究比不上别人的天资聪慧,更是比不上那些,学过几年英语,有扎实的英语底子和基础的孩子。整个培训班里,大多是一些城里的孩子,只有刘旭等少数,几个农村来的孩子。而刘旭又是这些孩子里,学的最差的,甚至在老师的眼里,他是最笨的那一个。

一向老师眼中的好学生,聪明学生,班里同学们眼中的孩子王,品学兼优的大哥,顿时成了最不起眼的那一个。刘旭的心里,自然有很大的挫败感,而在这些挫败感之下,油然而生一种自卑感,学英语这件事,太难了,他怎么学也学不会,越学越是觉得吃力。

半个月后,刘旭由最初对学英语的好奇,兴奋,充满兴趣,逐渐变的没了热情。困难之下,他开始退缩,甚至觉得,自己每天顶着寒风,跑到县里学英语,简直是一种痛苦,是遭罪,是身体和心灵的折磨,自己每天来来回回的去县里上课,这是图什么呢?

但毕竟,爸爸为了自己学英语,给培训班交了钱,既然交了钱,那自己就得学,就不能抱怨,更不能中途放弃。自己只好咬着牙的,每天坚持去上课。但即便坐在那,那些单词,语法,语句,自己是真的听不懂,也得继续坐着听,刘旭忽然想到了,老师们经常,形容差学生的一个词:听天书。

自己在剑桥英语少儿班里,每天不就是在听天书吗?

一个月后,培训班上完了,刘旭如释重负,快过年了,自己终于能不学英语,好好过年了。

当然,这次上剑桥英语少儿培训班,是刘旭从小到大,整个学生生涯中,唯一一次的上培训班。即便后来,他上了初中,高中,但他的英语成绩,一直不怎么好,学起来一直很吃力,成绩也始终处于中等水平。即便后来,他花费很多的时间,精力,去背单词,去做试题,但从始至终,他的英语成绩,都不怎么好,只能说,刚刚及格的水平。

他后来也思索,为什么自己的英语成绩,一直不好呢?是因为自己的底子太差吗?还是因为,自己没有好好学吗?更或许是因为,那年六年级的寒假,自己没有抓住那次上培训班的机会,把英语最基础的底子打好吗?

但后来,他想明白了,他觉得学习这件事,其实讲究一个天赋,他没有这个学好英语的天赋,例如他没有学理科的天赋。英语虽然,也归属于文科语言类学科,但他就没有这个天赋,所以从始至终,英语成绩都不好,这也决定了,他最终的中考、高考成绩,英语这个学科的成绩,是木桶原理里面,那影响他总成绩的短板。

也正是因此,他最终没有考上,一所好大学,辜负了父亲,以及所有人的期望。

至于刘金红生孩子的事,最终的结果,也是不了了之。文胜的一贯作风,就是风声大雨点小,牛皮吹的震天响。后来,他也试图和儿子国邦,父子俩人手握斧头砍刀,冲到了林金城的家,试图要个说法,找回颜面扫尽的面子,但林金城早就收到了消息,躲到了外面。

而那个在众人口中的“野种”,林金城和刘金红的爱情结晶,那个可怜的小闺女,在出生几天后,就被送到了林金城的一个亲戚家。亲戚家里,正好有一个刚生完孩子的产妇,从此那对夫妇,便成为了孩子的父母。

当然,刘金红依旧在大梨园村小学,教书育人,也时不时的,还是会去林金城的小卖部,坐在柜台里看报纸,但她再也没有了往日,与林金城的说笑打闹。两人都心照不宣,他们的这段感情,终究是一段孽缘,也终将成为过去。一段不被所有人,看好和祝福的感情,自然不会有任何结果。

而金红的老爹文胜这个人,不光是有一股子的蛮横劲,喜好吹牛扯谎,更是会趋炎附势、阿谀奉承,是个八面玲珑、见风使舵,会巴结人的人。直到几年后,文胜舔着自己的老脸,去央求国新等刘氏家族,在县里当官的人,让他们找找关系,给自己的女儿金红,从村里往县里调动调动。

一番运作之下,金红被县教育局,从大梨园村小学,调到了县城的小学教书。再往后,金红又从体制内出来创业,办了海兴县最大的一家,教育培训班,接着,金红又嫁给了县电力局,一个有官位的小领导。

而文胜也因为,闺女和姑爷的有钱有势,从此在家族里,乃至村子里,趾高气昂,扬眉吐气。即便后来,文胜的儿子国邦,因为重大刑事犯罪,被判了刑,蹲了监狱,但文胜有闺女的助威,依旧在村子上,每天横着走路,一副盛气凌人,唯我独尊的样子。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你得听我慢慢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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