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都市 > 杀我必死,开局弑神,让神破防 > 第250章 原来是你啊!

“哦?这就有人迫不及待地挑战我了吗?”

苏宇微微挑眉,眼中闪过一丝意外,目光在面板上流转。

“这个人,竟然还是月真?”

苏宇凝视着面板,脑海中忽然灵光一闪,一个念头如流星般划过。

若是进入那所谓的幻界,岂不是就能摆脱这雪王布下的困阵了?

哪怕是以苏宇的沉稳,也不得不暗自惊叹,雪王这三天困阵着实厉害非凡。

在这原初大陆上,恐怕还真找不出一个能从这三天困阵中脱身的人。

此刻,他心中暗自盘算着:利用这次挑战,直接进入幻界,这不就等同于离开了这令人头疼的三天困阵吗?

想到这儿,他不禁在心底嘿嘿一笑。

然而,苏宇那抑制不住上扬的嘴角,早已出卖了他内心的想法。

雪王冷冷地瞥了他一眼,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冷笑道:“哼,你也可以选择舍弃你的肉身。”

肉身……?

苏宇闻言,笑容瞬间僵在了脸上,这才猛然惊觉,原来进入幻界,仅仅只是灵魂和意识能够进入……

“靠,看来终究还是没办法逃出这雪王的手掌心啊!”

苏宇无奈地叹了口气。

唉,事已至此,苏宇也只能无奈地选择接受挑战。

至于胜负,这还用得着说吗?

有着原初同归师的力量加持,胜利早已是板上钉钉之事。

随即,苏宇的灵魂与意识进入到了幻界。

在外的身体,则出现了一个圆形的护盾,将他的身体护住。

有人触摸到了圆形护盾,苏宇在幻界就会感知到,然后可以立即返回身体。

雪王将目光转向一直沉默不语的苏晴雪,嘴角挂着一丝讥讽,说道:“他要是能一直稳坐幻界擂主之位,这永恒原初始神的位置,恐怕就没你的份咯。”

苏晴雪面色平静如水,波澜不惊,淡淡道:“你也不必在这里挑拨离间,我和他,无论谁成为永恒原初始神,对我来说并无差别。”

雪王却并不打算就此罢休。

雪王继续说道:“都一样么?我看未必吧。你是高高在上的始神族,而他不过是个穿越者,说到底,也不过是你的奴隶罢了。你真的甘心让一个奴隶取代你,成为永恒原初始神?”

苏晴雪反问道:“你也太看得起我了,我能让一个原初同归师成为我的奴隶么?呵。”

苏晴雪紧紧盯着雪王,问:“我一直很好奇,苏宇的上一世和你,究竟是什么关系?轮回一世之后,苏宇早已不是上一世的那个人了,你又何必如此困住他。”

雪王神色淡然,缓缓说道:“还债。谁叫他是那个人的转世呢。”

苏晴雪似乎想到了什么,脸色瞬间变得阴沉起来。

“你最好不要打他的主意。”

“否则,我不介意,提前开启灭族之战。”

苏晴雪的声音冰冷刺骨。

“就凭你?”

两人目光交汇,空气中仿佛电闪雷鸣,气氛僵到了极点。

......

另一边,苏宇踏入幻界,浑然不知苏晴雪与雪王已然剑拔弩张、争锋相对。

此时,幻界之中,一轮猩红的残月高悬于天际,将那诡异的光芒倾洒而下,把整个幻界都映照得一片猩红,宛如一片被鲜血浸染的世界,透着说不出的诡异。

这幻界,恰似一个巨大的格斗场。

地面之上,一个圆形的擂台静静矗立,而天空之上,则是层层叠叠,数不胜数的红云。每一朵红云之上,都密密麻麻地站着大量的人,他们正兴奋的看着下方。

苏宇稳稳地站在擂台之上,对面便是月真。

苏宇微微皱眉,眼中闪过一丝失望,心中暗自嘀咕:这幻界并非自己所想象的那般是一个广袤无垠的世界,仅仅只是一个格斗场罢了。

想来,抱有这般想法的,可不止苏宇一人。

不过,此时的月真,已经认出来了苏宇。

他之前用星图推演出苏宇的面貌,还发给了仓杰始神。

仓杰始神还说过,苏宇是原初同归师。

但月真万万没想到,原初同归师苏宇,竟然就是这个幻界擂主苏宇!

现在,月真彻底明白了,一定是原初红月被苏宇带走之后动了手脚,这才让苏宇成了第一受益人!

现在,月真已经彻底想通了。

家族的计划,其实并没有问题。

自己开启了幻界,成为幻界擂主,这样一来,只要自己守住了几百年,吸收大量的原初权限,每年疯狂变强,如此一来,终究就能成为原初始神!

这个计划本身没问题,的确对整个原初大陆产生了格局变化,彻底影响到了始神族和祖神族!

成为原初始神,自然就能镇压始神族和祖神族!

只是,这个计划最终的成果被苏宇这混账得到了。

如果不是他对原初红月动了手脚,现在的幻界擂主,应该是自己才对!

想到此处,月真只觉怒火中烧,胸中的杀意再也抑制不住,如汹涌的潮水般翻腾起来。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