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游戏 > 万族图鉴:你管这叫F级天赋? > 第1234章 虫族有情,暴雷请战!

今日第一更:1234章!1/3!

1234不许动,祝大家除夕快乐,阖家团圆哦~

……

许坤收噬魂虫君当狗的另一大原因,就是它擅长灵魂之道!

对上老牌烈阳虫君或许没有胜算,但对上其他的虫王、虫帅时,可谓是碾压!

尤其是在烈阳虫域群龙无首之下,已经很难阻止起有效的防御。

许坤骑着噬魂虫君,由对方感知烈阳虫域的各大虫王、虫帅,凡不愿服从者,尽皆秒杀!

加上烈阳虫君的死,许坤又是一番大的收获自不必多表!

“好了,烈阳虫域的虫王虫帅们,该杀的杀,该降的降了,剩下的就交给你手下来解决吧!”

彻底统一烈阳虫域,自然非一朝一夕之事,但有着噬魂虫君这条忠心的狗,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主人放心,没了烈阳虫君和一众虫王、虫帅,拿下烈阳虫域,易如反掌!”

“继续,下一个!”许坤淡淡道。

他可没工夫在这里拖延更多的时间。

“啊?”噬魂虫君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我说下一个,你不会以为我此来就是为你泄愤的吧?”

“我的目标,可是征服整个十万虫域!”

噬魂虫君的复眼瞪大了:“主人,十大虫君,我和烈阳虫君是垫底的存在,可再往上的虫君,可是一个比一个强啊,尤其是蛊君……”

“好了,我知道了,你别废话,说吧,下一个最近的是哪里!”

“是……是阴煞虫域!”

“阴煞虫君怎么样?”

“啊?”

“直接杀了,还是收下做狗!”许坤直截了当道。

噬魂虫君一下子来了精神:“我建议主人直接杀了它!”

“原因呢?莫非是你不想其他虫君做我的狗?”

噬魂虫君把脑袋摇得跟个拨浪鼓一样:“断无此念,只是阴煞虫君太过阴狠,像我上位是上一任虫君死后,通过厮杀角逐而出的,但阴煞虫君本是上一任阴煞虫君的得力虫王,只因为老阴煞虫君被一群魅魔重伤逃回腹地之后,现任阴煞虫君起了歹念,吞食了老阴煞虫君,便将其一家灭门!”

“哦?原来还是个两面三刀虫啊,那行,开拔阴煞虫域!”

“伙计们,别忙活啦,继续下一站!”

烈阳虫域的虫王虫帅们该杀的杀,该降的降了,剩下的负隅反抗的虫,不过一些烈阳虫君的死忠党,不入流的虫将之类的,完全不成气候!

杀之无味!

但众人不这么想,许坤看不上的,他们可是眼红得紧啊,这次许坤带他们出来出差,完全就是送福利啊!

还有一大票虫族将士服务他们,打怪升级不要太爽!

不过,对于许坤的命令,他们自然是不会违逆的!

留下部分虫王、虫帅占领烈阳虫域,许坤带着新招降的一批虫王、虫帅以及噬魂虫君的部分班底杀向了阴煞虫域!

这次没再开启大战,而是直接由噬魂虫君释放sss级虫君的威压,一路上,隐藏在暗处的那些阴煞虫域虫族不敢有丝毫异动!

畅通无阻,直到进入一个阴森恐怖的虫窟!

看着下方密密麻麻攀爬的各类虫族,心性差一点的人,差点就吐了!

尤其是几个女孩子,更是脸色发白。

“阴煞虫君估计早就感知到我了,但它为虫阴险,估计此刻正躲在暗处窥探呢!”

“躲?柔柔,朝东南方向来一个光芒万丈!”

“好!”战柔柔挥动光之翼,准确无误地释放。

垂天之光,照亮了阴森的魔窟,下一刻,许坤身后的几名女孩子发出了尖锐的爆鸣!

只见在一个阴暗角落,一条长千米的巨型蜈蚣正盘踞着,幽幽的目光死死盯着许坤等不速之客!

被光芒照耀,阴煞虫君吃痛,千米虫躯开始蠕动,无数岐足开始攀爬,恍惚之间,已然翻越了数个山头。

“主人,它要跑!”噬魂虫君急道。

许坤面露轻笑:“跑?它能往哪里跑去!”

掌心一翻,判官勾魂笔出现:“定魂,走你!”

许坤朝着一处空地抛去,而下一刻,阴煞虫君像是自投罗网般,出现在了这块空地上,判官勾魂笔稳稳地刺入了它的虫躯之中,任由它如何反抗,都无济于事!

“下去!”

噬魂虫君听话照做,许坤挥动大商尘影:“承影之剑!”

青色剑光浮现,许坤剑出承影,瞬息之间连出十几剑!

待到众人回过神之时,千米长的阴煞虫君之躯,已经被大卸数十块,伴随恶臭的虫血洒落一地!

下一刻,让人头皮发麻的一幕出现了!

在各个虫窟之中,一头头虫王、虫帅带着无数手下钻了出来,正当许坤以为它们要来替阴煞虫君报仇时,却见它们的目标竟是阴煞虫君的尸体!

万虫啃咬之下,只数秒,阴煞虫君庞大的虫君就被吃的一干二净!

噬魂虫君看向为首的一条斑斓蜈蚣,犹豫了一下道:“你是老阴煞的儿子?”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