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玄幻 > 父皇望子成龙?我直接养蛇化龙! > 第6章 削藩,灭虏,杀儒!

“恭喜殿下,跻身封阳境九重!”

侍女心珠言语上虽是贺喜,但眼眸里却满是柔情欣慰之色。

沈仙佑却是不太满意。

“让白蟒吞了那么多人,也不过是让我冲破了一个大境。”

心珠柔声道:“殿下,炼体阶段与炼精阶段之间的鸿沟,可不止一个大境,能有今日成果,已是大好机缘,殿下切莫浮躁。”

沈仙佑点了点头,旋即放平心态。

炼精阶段,同样分为三大境,分别是封阳境,炼阳境,阳神境。

不过这个修行阶段有两个不同于其他阶段的特点。

男子修行,即为阳,意指元阳。

女子修行,就得把“阳”字改为“阴”字,意指元阴。

最终殊途同归,圆满过后,则可步入炼气阶段。

这只是特点其一。

特点其二,若是在此阶段泄了元阳或元阴,那便要重修一次。

想到此处,沈仙佑有些苦恼地看向心珠。

心珠瞬间会意,俏脸微红,声若细蚊道:“殿下在跻身炼气阶段的炼气境之前,奴婢就与殿下分房睡吧。”

“只能这样咯。”

沈仙佑满心无奈。

心珠则是满心不舍。

可要是不分房睡,估计殿下的封阳境维持不了几天呢。

到时候整的反复重修,不知又得耽误多少殿下的光阴。

念及此处,心珠立马去收拾好了另外一间厢房,不过就在沈仙佑的主厢房隔壁。

沈仙佑也有些许眷恋。

思绪不免想到去年的一次雨夜。

当时闲来无事,便与心珠在卧房中温酒赏雨,然后……酒劲上头,懂的都懂。

心珠虽是婢女,自打幼时便在身边伺候,可如今看起来仍只有十七八的年纪,身姿也如少女一般窈窕。

至于原因,心珠曾经解释说,是自己娘亲传授了她容颜永驻之法。

不过,真实年龄也才三十出头。

沈仙佑迅速收回这些思绪,要不然这次破境就白破境了。

许魄此刻前来,禀报着外边的情况。

“殿下,如您所料,斩妖司已经昨夜之事立案,称之为‘蟒妖案’,太孙亲自下令,派遣大批斩妖司武者搜捕白蟒。”

沈仙佑轻轻抚摸着戴在手上的“白蛇手镯”,冷笑一声道:“本王倒是要看看,他在死之前,能不能看见蟒妖案结案。”

闻听此言,许魄眼眸中的兴奋已经无法隐藏。

太孙一死,储君是谁?

在外就藩的诸王吗?

不……

很大可能,就是眼前的言王殿下了。

许魄这时又想起一件事,连忙说:“殿下,宗人府那边已经派人前往截云剑宗,说是奉陛下旨意,撮合您与剑宗圣女柳绯玉的婚事。”

沈仙佑陷入沉思。

老爹的这道旨意,不是不能够理解。

无非是想给是给自己找个可靠的靠山。

只可惜,太晚了,也太巧了。

他看中的儿媳妇,前阵子刚被他儿子给弄死。

截云剑宗至今都以为,圣女柳绯玉是远游未归,也根本不担心她的安危。

毕竟,是一名腾云境五重的剑修嘛,在年轻一辈中属于佼佼者中的佼佼者。

如若再次破一次大境界,那便是武道的顶点,炼神阶段了。

要不是付出了两百多人的代价,外加一滴瘴仙毒,再加上柳绯玉落了单,否则还真杀不了她。

而且那娘们,和那位大男主有着斩不断的姻缘线。

不杀她,以后必成祸患!

能够提早解决,属实万幸。

……

南书房(太孙办公室)

一帮太子府出身的属官聚在这里,对于沈辰阳的行径和指令都在苛责。

许多人都认为,白蟒除恶的典故已经在民间传播开来,不少人都认为是天道好报应。

沈辰阳还明晃晃的让斩妖司去搜捕白蟒。

他因削藩,本就犯了众怒,这下纯粹是在火上浇油。

沈辰阳听到这些声音,忍不住怒声道:“你们都认为本宫错了是吧?”

“那你们说说,到底是搜捕白蟒错了?还是查办襄王案错了?”

“说啊!”

砰砰砰!!!

沈辰阳脸色涨红,气得狂拍桌子,嘴里怒吼声仍旧不断。

“白蟒杀人,杀的还是本宫的人!本宫难道不该搜捕?要为了那狗屁白蟒除恶的典故而让步?这样岂不是显得襄王之死让本宫更加心虚?”

“本宫也知道,你们都觉得襄王罪不至死,本宫也知道六叔罪不至死!”

“本宫是要他死吗?本宫是要把罪证做实,终身圈禁他,杀了他原来那些骄兵悍将,是他自己要杀了妻儿投河自尽的,本宫从未逼过他!”

“还是说……你们觉得削藩错了?”

“你们都是太子府属官出身,我爹原来的心腹党羽,难道不知道这藩王必须要削?”

“陛下生的十九个儿子里,除了一个贪图享乐的言王沈仙佑是个酒囊饭袋,其他人谁不是人中龙凤?”

“不削他们,等着本宫继承大统过后,让他们来削本宫和你们?”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