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玄幻 > 吞天混沌经:开局先吞圣女修为 > 第66章 妖族有天骄,人族岂无天骄!

孤峪关,

豪华府邸内,

在如此险关,

竟有这样一处世外桃源,

将外界的肃杀之气完全隔绝,

能出现在此地的,无不是世家大族的公子小姐,

而被簇拥在中央的几人,更是气质出众,

气息澎湃,神武非凡,

坐在首位的正是天剑宗楚川,

他黑发如墨,眼眸中丝丝金霞绽放,瞳仁中似剑域演化,强大异常,

身侧的四男一女,正是同行的天骄,

他们虽尽力压制气息,可不经意散发的威压仍旧显示出他们非凡的实力,

一些容貌出众的女子,

尽情展示着自己妖娆身段和秀丽容貌,

希望能被哪位天骄看中,

连带着她的家族,都能一飞冲天,

“楚师兄,您真是神威盖世啊,能在妖界领地屠杀五阶大妖,真乃人中龙凤,人族有您这样的天骄,真乃人族之幸!”

“几位在关前出手,寥寥数招便斩杀数万妖兽,真是豪气干云,气冲霄汉,让我等敬佩啊。”

一位老者出现,他气息如海,正是前几日大战七阶妖兽的一人,他乃紫山家的至强者,境界高达真元一重天!

他看到楚川,微微含笑,

“天剑宗当真了不得,竟出了这样一位天赋异禀的奇才,还没到三十岁吧,竟能将斩仙剑修到六重,假以时日,必将名动天下!”

楚川含笑,

“紫山前辈谬赞,我和凌曦师妹比起来,天赋还差的远。”

一位身着华服的青年眸子闪出一道厉芒,他乃是渤海虚家的嫡子虚焚,看向楚川时,眼中带有挑衅之色,

“楚川,听闻你第一次握剑,便直接踏入凝气,破开六脉,如此天赋,你我一战如何?”

他宛如一头蛟龙,此人竟修习的古武技,且获得其中真意,澎湃着古朴强大的气息,令人心神颤栗!

“和楚师兄切磋吗?我倒有意教训一下你,让你知道天高地厚!”

慕容家小姐慕容云樱口生雷音,身上雷火涌现,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对楚川心生好感,自然见不得爱慕之人受辱,

“嘿嘿,东荒的天骄到我们渤海郡嚣张,看来是想挑衅我等了!”

远处传来一道张狂的声音,有数人御风而来,气息强大无匹,震得山河抖动,渤海郡天骄听闻东荒天骄降临,升起争斗之意,

在场众人心神惊骇,这顿晚宴暗流涌动,已经不是他们这等层次可以干涉的,弄不好,今日这些天骄要分个高下,看看谁是真正的天之骄子!

突然,远处传来喧哗,

夜色阑珊,皓月当空,

只见一紫衣女子踏月而来,

她浮于空中,仙气飘飘,

一双冷眸傲视众人,

她肤若凝脂,面带白纱,遮住雪颜朱唇,但朦胧的美更引人遐想连篇,

宛若夜空中下凡的仙女,

又如不沾凡尘,清冷孤傲的天山雪莲,显露出倾国之色,

夜空中的绝美景象,

众人已然呆滞,眼中虽有迷醉,

但却不敢有一丝色情,

只因她身份太过高贵,

乃是天极宫前程最远大的天骄——秦紫烟,

忽然,一个颤抖的声音响起,

“脚下生莲!她才多大年纪,竟然可将天极宫绝学施展到如此地步!”

这一句话,如同惊雷,震惊了在场所有人,

看向空中女子的眼神也发生了变化,

拥有脚下生莲能力的,唯有将天极宫绝学《浮天莲叶》修行到极为高深之处,

寻常能生此异像的,最差也得是离合境界,

这女子不过炼神初期,怎么可能做到,她的悟性究竟恐怖到什么地步!

“秦紫烟!”楚川和虚焚等绝顶天骄眼中露出深深忌惮,他们虽也为炼神期,但年纪都已经二十七八岁,这秦紫烟不过二十出头,不仅修为高深,而且对真元的掌控已妙至绝颠,

他们虽也是万中无一的天之骄子,但与这秦紫烟逆天的天赋比起来,还是相去甚远,

“紫烟师妹,一月不见,你又进步了,恭喜恭喜!”

楚川压下眼中忌惮,面上惊喜,似是真心为她恭贺,

秦紫烟表情淡漠,与楚川的热情形成强烈对比,

“大战在即,你们还有心内斗?如此有血性,为何不将热血洒在疆场!”

这一句话隆隆作响,

众人眼中略有愧色,

毕竟关外将士此时与妖兽死战,

而这些人却为了巴结天骄,大排筵宴,

楚川慌忙安抚众人,

“紫烟师妹此话差异,这几位天骄于妖兽区域历练数月,斩杀妖兽不计其数,虽不在前线奋战,但斩妖数量,不次于前线将士。”

“不错!几位天骄在妖兽区域杀妖无数,此次归来,也是为通报一些信息。”

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传来,

正是孤峪关的统帅——林破敌,

他身穿银甲,威风凛凛,

众人慌忙行礼,即便是两郡天骄,也是慌忙下拜,

毕竟此人不仅仅是一军之帅,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