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都市 > 纯阴总裁被逼双修镇寒毒 > 第321章 这雾…… 有点不对劲

陈凡将二十尊铜人收入储物戒。

众人围坐下来,陈凡取出灵果丹药分给大家,他刚才同时操控二十具傀儡,神识消耗巨大,此刻正闭目运转龙伏九凤神功调息。

“造化,诗瑶那边情况怎样?”

他忽然开口,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牵挂。

“主人,我感应不到主母的气息。”

造化的声音在识海中响起,带着罕见的凝重,“这处遗迹的大阵隔绝了空间,我感应不到她。”

陈凡试着用与诗瑶之间特有的感应线,还是如石沉大海,没有半点动静。

陈凡心头一紧。

估计着诗瑶现在肯定在担心他们,同时也意味着他们暂时失去了退路 —— 已不能通过造化世界返回苏诗瑶身边,噬灵虫能不能破阵原路退回,还是个未知数,毕竟它还没长成熟,唯有闯过三关才最可靠。

他捏了捏眉心,将杂念压下:

“走吧,去下一关。”

众人起身跟上,通道尽头的青石板已静静矗立,表面刻满了玄奥古字。

楚九璃上前细看,指尖抚过冰凉的石面,轻声念道:

“为确定闯关之人为我宗传人,此关请用本宗镇宗剑术 —— 紫气焚天剑法,与石室铜人过招。不论胜负,剑法正确者入,错误者死!”

“紫气焚天剑法?” 陈凡嘴角上扬,这不是送分题吗!

若是现实里的考试,怕是有人要疑心他与出题人串通 —— 他目前学的唯一剑法,正是这紫气焚天剑。

“这下这关大家准备鼓掌就行,我一人足以。

“凡哥,不会那么巧,你会这剑法吧!”沈诗雨扬了扬骨刀。

“答对了,我就只会这剑法!”

七人跨过青石板后,石板下沉,消失不见,前面出现尽头出现一石室,一个紫色的铜人站在中央,手上一把青铜剑。

陈凡收了“伟哥”,储物戒中取出青冥剑,一脚刚踏入石室,铜人就开口:

“宗门弟子,拿出你的本事,不必使用灵气,出招吧!”

陈凡握着青冥剑的手微微一顿,挑眉看向铜人:

“不必用灵气?”

“此关考较剑招根基,若用灵力,吾全力一击,尔等岂有还手之力?”

铜人眼窝中的红光微动,语气刻板如旧。

陈凡忽然笑了。看来过了第一关后,原来设计关卡的人,应是怕误伤同门,看来后面的关卡比想象中的要容易。

“看好了!”

他对身后众人扬了扬下巴,脚尖轻点地面,身形如离弦之箭掠向铜人。

“第一招?破云!”

青冥剑斜挑而出,剑尖仿佛破开厚重云层的第一道光,轨迹平直却暗藏螺旋劲意,剑风扫过地面,卷起细碎的石屑,真有几分 “裂云穿雾” 的凌厉。

铜人眼中红光骤亮,青铜剑应声出鞘,竟以一模一样的起手式迎上。

“叮!”

两剑相碰的刹那,一股古朴沉凝的剑意顺着剑身传来,没有丝毫灵气波动,却将 “破云” 的精髓演绎得淋漓尽致,仿佛眼前站着的是一位练了千年剑法的宗门长老。

“有点意思。” 陈凡借势旋身,青冥剑陡然下沉,

“第二招?裂岳!”

……

“最后一招?归墟!”

陈凡剑势陡收,青冥剑在身前画了个圆,凌厉的剑意瞬间敛去,归于平淡,仿佛狂暴的江河汇入大海,悄无声息却藏着包容万象的厚重。这是紫气焚天剑法的收势,也是最难的一关,讲究 “放得开,收得回”。

铜人青铜剑同样划圆,与青冥剑的轨迹完美重合,两剑相交的刹那,所有剑意同时消散,仿佛从未出现过。

石室中一片寂静,只有两人收剑的轻响。

铜人眼窝中的红光缓缓亮起,语气第一次有了波动:

“剑招无误,剑意相合…… 确是宗门传承。”

只见铜人转身站在一侧:

“请断续通关,有缘再见!”

说罢,沉入地底,瞬间消失不见,好像从来没出现过一样。

此时,前面的的石壁缓缓移开,露出一道长长的通道。一块青石板已立在中间。

众人雷鸣般的掌声响起,然后六女一把抬起陈凡,将他抛向空中几个来回才作罢。

“别闹了。”

陈凡笑着落地,拍了拍衣襟,“诗瑶还在等我们,走吧,看看下一关藏着什么。”

他率先踏入通道,青冥剑的寒光在昏暗里泛着淡淡的紫气。

楚九璃走到青石板前,指尖抚过石面,眉头微蹙:

“凡哥,这上面只刻了‘第三关’三个字,没有任何提示。”

陈凡忙蹲下,用手擦去石板上的浮尘,又引鸿蒙紫气试探,依旧毫无动静。

他索性以青冥剑划破中指,将一滴鲜血滴在石板上,可石面依旧冰冷,没有半点反应。

“大家也看到了。”

陈凡站起身,目光扫过众人,语气凝重了几分,“接下来这关,可能藏着意想不到的变数。大家千万小心,多动脑子,别毛毛躁躁,想好了再行动。”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