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玄幻 > 洪荒:悟性逆天,拜师石肌娘娘 > 第329章 姬昌梦天道,向天称臣,此后在无人皇只有天子!

朝歌,天牢。

因为之前人口普查,闻仲捉到了不少妖精,给地牢都塞满了。

朝歌的监狱有两个,即天牢和地牢。

天牢一般关的都是要犯,要不就是落马的官员,所以环境稍好。

地牢则是大通铺,关罪犯和市井流氓的,要是有官员犯了大错也会被下放地牢。

伯邑考私闯王城正是属于犯下大错的类型。

如今地牢满了,实在是腾不出地方,无奈闻仲也就只能借用天牢。

本来空旷的天牢接了一大批犯人,瞬间就变得臃肿了。

因为位置太过紧缺的原因,姬昌的豪华单人房,也变成了正常四人间,三妖一人的搭配。

妖都是被人捉进来的,自然看身为人族的姬昌不爽。

琢磨着让姬昌开一开眼。

不幸中的万幸,姬昌和申公豹关在了一起。

申公豹能言善辩,而且实力比二妖更加的高强,三两句就说服了二妖。

要不然姬昌怕不是也要菊花残,满地上伤,你的笑容已泛黄。

这二妖甚至还认了申公豹当大哥。

如此口才,给姬昌看的都硬了。

直接触发了他的被动以父之名,开口就要收申公豹为义子。

“公豹,做我的儿子吧!”

申公豹:?_??

我拿你当兄弟,你要当我爹?

拉扯了一番申公豹自然不同意。

虽然没答应,但姬昌和申公豹的关系火速升温。

姬昌琢磨要是不能收个义子,那就拜把子吧。

他西岐就缺申公豹这样能言上道的人才。

“公豹,出去以后你就和我回西岐吧。”

姬昌看着申公豹的眼神都快拉丝了。

“这……”

申公豹背脊一阵发凉。

这不会是看上他的豹皮了吧?

姬昌并没有看出申公豹眼中的忌惮,只是自顾自道:“以弟之才能应该建功立业,而不是被束缚在这阴暗的牢房中,你命中注定要辅佐我西岐干大事!”

“干大事,干大事呀,公豹!”

这熟悉的话语让申公豹有些恍惚。

踏马的,半年前姜子牙就是这么跟他说的。

当时他们两兄弟雄心壮志,誓要在朝歌开创商业帝国。

结果半年过去了,酒楼直接倒闭了,申公豹也被逮到了这里。

也不知道,子牙现在如何了。

申公豹通过天牢中的窗户,看向碧蓝如洗的天空。

正EMO了。

踏踏踏。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袭来。

是全副武装手持铁戟的御林军。

“姬昌你的事搞清楚了,现在可以离开了。”

御林军说着就把姬昌从牢房中请了出来。

姬昌微微一愣,随后满脸振奋。

这苦日子终于挨到头了!

“把这位也放出来了,他是和我一起的。”

姬昌指着申公豹。

离开牢房他就又恢复了西伯侯姬昌的身份。

虽然不知道御林军听不听他的,但姬昌还是决定试一试。

他现在看申公豹,就如同看一块美玉。

必须打包带回西岐替自己效命。

一群人沉默片刻。

给申公豹也松绑了。

一个妖怪罢了,没必要得得罪重新恢复权力的姬昌。

救出了申公豹,姬昌带着他火速逃出了天牢。

他再也不想回来了。

天牢外,姬旦已经坐着马车在等他们了。

“旦!”

姬昌见到姬旦异常的兴奋,眼角都流出了泪水。

两人寒暄片刻。

姬昌就立刻跳上了马车,用几乎嘶吼的声音喊道:“走!”

帝辛无道,暴戾,迫害忠良。

他这辈子都不想再来朝歌了。

姬旦点了点头,驾着马车火急火燎的逃出了朝歌,朝着西岐所在的方向前进。

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韩绝的监视下。

“姬昌回西岐,姜子牙和申公豹都齐了,看来是快到时候了。”

放不放姬昌回去,大周都会一样立国。

反而是贸然杀了继承人会造成无法预料的结果。

现在的一切都还在掌握之中。

韩绝这半年内,都在忙着培养囤田兵。

因为解除了奴隶制,给殷商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这些劳动力就会随时转换成兵力。

才短短半年时间。

就已经有了二十万屯田兵,顶天再过个半年,朝歌就能拉出百万兵马,而且还是装备了配套的武器的大军。

相对的西岐二十多万大军根本不值一提。

一人一口唾沫都给他淹了。

这还只是武力上的,软实力西岐也不如朝歌。

如今朝歌因为屯田兵制度,人多田多,粮食补给已经能够做到自给自足。

到时候还能给西岐来一手粮食大战,暴打原始人给他们狠狠的上了一课。

这就是韩绝给西岐准备的两份大餐。

除此之外还有第三份。

姬昌的儿子数量可不少,只要略施小计,搞不好能先爆发内乱。

说起姬昌的儿子,韩绝突然发现他们跑的太急好像忘了一个人。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