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都市 > 某在拆迁棚户区寻宝捡漏 > 第101章 一种近乎永恒的生命体!

三人边走边看,忽然间,常顺看见刘老板在不远处的一个摊位前正看着一个笔筒。

他牵着宋芫向那边走了过去。

“刘老板,收获咋样?”

到了跟前,他笑着跟他打着招呼道。

“还行,买了几样喜欢的东西。”

对方转过头来,随口回了一句。

“哟!你还真把之前捡到身份证的女孩追到了!”

当看见他牵着宋芫的手,又显得有点意外。

这话让宋芫有点脸红。

“是啊!你不是说让我好好把握机会吗!”

“不错!挺好的!你今天过来咋样,有啥收获?”

“刚过来不久,目前还没啥收获!”

其实买沉香已经算是有收获了,并且还是大收获,但那个还要等十多年。

“今天来摆摊的人多,楼房里面也有店铺,肯定会有收获的。”

两人又聊了几句,刘老板问起了摊主笔筒的价格。

他拿的笔筒,是方形的,粉彩,图案画的岁寒三友——松、竹、梅,分别各占一面,还有一面写的是文字,只是字迹写的过于潦草,他看不出来是啥。

摊位老板说最晚能到民国时期,低了600块钱,概不出售。

最后刘老板花了600把它买了下来。

看着他跟宋芫、方玲一起,可能是想留给年轻人更多的空间,他并没有跟他们一起逛,买了笔筒就又去了别的地方。

“老板,这个酒坛多少钱?”

往前又走过了几处摊位,常发现了一个绿釉的坛子,坛子面上有一个大的“酒”字,很醒目,就走过去把它拿到手里看了看。

这个坛子高约一尺,最大肚径约20公分,看上去很精致。

除了“酒”字,另一面的面上还能看见年号:

“民国三年制”。

同时也有酒馆的名字:“某泉楼”。

从这情况看,这酒坛是定制的。

另外他看了一下这人的摊位,新货老货都有。

“60!”

老板看了他一眼,直接说道。

这种陶瓷的民俗酒器,就像老酒瓶,目前的价格还没炒起来。

要是等十几年后的高峰期,收藏各种酒器的人多了,就这种罐子的价格,轻轻松松都能过万。

“40!能卖吗!”

想到砍一半可能有些多了,常顺就说了个40元的价格。

“最低50!60块钱我并没有多喊,能要你就拿走,不行就算了。”

“行!那就50,我要了。”

付了钱,他让老板找了报纸把它包好装起来,然后提在了手上。

考虑到提着比较重,也不方便,常顺跟宋芫、方玲商量了下,让她们二人在这里等他,他把坛子跟沉香放到车里再过来。

“太岁!有人要吗?”

刚走出售卖古玩的区域,他就听见不远处一个男人大声喊话的声音。

往那边看了一眼,只见一个头戴安全帽,民工打扮的男人提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袋子看着沉甸甸的。

听到这话,瞬间勾起了常顺的好奇心,他向着那边走去。

关于太岁,在听小说时他了解过,曾经还在手机上专门查找过资料。

说它是:

一种近乎永恒的生命体!

既不是植物、动物,也不能被称为菌类,被称之为第四种生命形式,远古时期,多少亿年以前就已经存在。

无论切割多大,被分割的部分,依然是“活”的,能够继续生长,只不过这种生长极其缓慢。

另外,它还能适应很多无氧的环境、耐一定的高温。

听这男人喊了一嗓子,有人听说过这东西,有人似乎不明白,但都以看热闹,看稀奇的心态,也向着那边走去。

男人见人围了过来,把塑料袋放到了地面上,然后打开,露出一个皮黄、肉白的有些黏糊糊的“东西”。

这东西形状不规则,似乎还被分割过。

就一会儿的功夫,民工打扮的男人身边围满了人。

常顺离得近,走到了内圈,站的位置也是最好的,看得很清楚。

“啥是太岁?”

有人不懂,站在外圈问道。

“一种保健品,据说泡水喝对身体有好处!”

“肉灵芝,吃了长生不老!”

“听说可以活很久,发现的都是上亿年之前的。”

…………

知道或者了解的人有的解说起来。

“能吃吗?”

“当然能吃了,还能入药,价格贵,不是谁都吃得起的。”

“有谁吃过没?啥味道儿?”

“泡的水有人喝过吗?”

众人议论纷纷。

“老板,你这咋卖?”

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问价道。

“3000块钱一斤!”

民工打扮的男人想都没想,直接说道。

看来价格他早就想好了。

这种东西,电视上面有报道,在这个年代说的神乎其神,价格已经不便宜。

正是因为不便宜,所以制假的人很多。

并且这个年代的人,没有智能手机看,见识也有限,大多数人又很淳朴,这就让很多的人上过当,受过骗。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