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独守空房十年,首长归家媳妇跑了 > 第448章 现在想私了了?

“这怎么能算诈骗呢?我是她爹!我儿子是她亲弟弟!”蔡父争辩的说。

赵公安态度严肃地告诉他:“就算你们是蔡娟同志的家人,你们以过继孩子为名目骗取她的房子,也一样是诈骗。”

蔡父:“公安同志,你误会了!”

“不是买卖孩子,也不是诈骗,那房子就是她送给她弟弟的。”

赵公安:“你的意思是蔡娟同志无缘无故地送娘家弟弟一套房子?”

蔡父活这么大年纪,吃这么多年的饭,也不是白活的,白吃的,很快就想到了狡辩的理由,

“这怎么能是无缘无故呢?我们家对她和她前夫也是不差的。”

“当年我女儿被她前公婆赶出来,无处可去,是我收留的他们。”

“所以我女儿才会把房子过继给我儿子,这完全是她心甘情愿的,我们没有勉强,也没有逼迫她。”

赵公安:“根据你们邻居肖芳和王梅同志的证词,蔡娟同志说要过继蔡虎的小儿子,所以才会把房子过户给蔡虎作为补偿。”

蔡父脸色微变,“她们和我女儿关系亲近,向着我女儿说话也正常。”

“但事实就是事实,房子是我女儿心甘情愿过继给我儿子的。”

赵公安:“蔡娟已经有你们之间买卖孩子的人证,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房子是蔡娟同志无偿赠与的你们,你们这个行为就是诈骗。”

蔡父脸色沉了下来,“我们一家人都是证据!”

赵公安:“近亲受益人不算证人。”

蔡父急了,“凭什么不算?”

赵公安:“凭法律。”

“还有一点,房产地契上是边志文的名字,但过户的人却是蔡娟的名字。”

“如果边志文上诉,即便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

他也仍然能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房屋登记部门转让登记的行政行为。”

实际上当时蔡娟过户的时候,前后去了几次,后面还是花了好处买通办事员才过户成功的。

当时房屋登记处的办事员也明确告知了蔡娟,应该由房产地契上的人去办理房屋过户。

但蔡娟拿了结婚证明,证明自己的身份,说边志文瘫痪在家,行动不方便,没办法亲自过来办理。

这年头十个人里面九个半都是法盲。

蔡父同样也不清楚。

他活了几十年,头一次知道房子过户了还有不管用的。

这真的不是胡说八道?

蔡父脸色青红交加,脑子不停的转动着,

“可是他们现在已经离婚了,这套房子是分在蔡娟的名下!”

换句话说,蔡娟有权利过户自己的房子给她亲弟弟。

赵公安索性放下了笔,直接告诉他:

“蔡师傅,我直接跟你说吧,蔡娟同志的过户是无效的。”

“鉴于你们是父女关系,我希望你能争取到私下调解。”

“否则按照诈骗金额来算,你会判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蔡父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怎么也想不通。

凭什么房子都过户了,还能无效?

他道:“我可以把孙子过继给她 。”

这样就不算诈骗了。

赵公安:“按买卖儿童未遂,一年劳教,归还房产。”

蔡父还想做最后的努力,“房子是她对亲弟弟的补偿,不是买卖。”

赵公安淡淡地看着他。

有些事民不举官才会不究。

蔡父脸色难堪的垂下了头,有气无力地说道:

“我要私下调解。”

……

蔡娟还在观察期,这两天都得在医院。

昨天蔡娟盼着边志文来医院,盼到了半夜才死了心。

接受边志文现在一点都不在乎她的这个现实。

今天边志文来医院的时候,蔡娟看到他,又惊又喜,眼泪唰地就下来了。

她以为他连她的死活都不想管了。

她以为他恨死她了。

“志文……”只说了一个名字,蔡娟就泪如雨下,声音哽咽的说不出其他话来。

边志文望着病床上的蔡娟,神色复杂。

他知道了蔡娟为了要回房子在蔡父的厂门口撞墙自杀的事。

他挺震惊的。

他还以为蔡娟在搞什么苦肉计。

他认为蔡娟不像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人。

所以他昨天没有来医院。

昨天夜里,他思来想去,还是请假过来一趟看看她的情况。

来病房之前,边志文去问过了大夫,有关蔡娟的情况。

在知道蔡父厂领导都来过后,边志文才相信这不是蔡娟的苦肉计。

“你怎么样了?头还疼吗?”边志文来之前,特意跑了几个国营饭店才买到了炖鸡汤。

把饭煲放在了斗柜上。

蔡娟眼睛定定地看着边志文,神色痛苦,眼底都是悔恨之色,

“当家的……我一定会把房子要回来,你能不能……能不能别不要我……”

“我离不开你,我也离不开孩子……”蔡娟哽咽的望着他,恳求地看着他。

边志文打开饭煲,将鸡汤盛了出来,“喝点汤吧!”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