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游戏 > 传奇世界:映照现实,技能具现 > 第121章 王族圣地阻拦,出手警告

林凡自从在圣天懵带走炼器材料后,就一直在七玄君渊闭关。

凡尘剑已经到了最后关头,就算没有完成,上面流转的气息却异常强大。

混沌道器级别,显然已经没有任何问题。

祭!

出!

一声剑鸣,凡尘剑轰然而出,直射天际。

就在这时候,天劫降临,笼罩在凡尘剑身上。

混沌道器!

果然如此。

刘艺菲几女都被惊动了,望着天上的凡尘剑,震惊不已。

她们不但见识过,自己还有拥有。

但是,还是第一次见识林凡炼制的本命武器。

“成功了吧?”

“还有差一点,就是天劫了。”

“不可能度不过,混沌道器岂能在天劫中陨落。”

她们都非常自信,毕竟,从来还没有听说混沌道器会扛不住天劫的洗礼。

林凡神色淡然,或者说,极其自信,剩下的就是孕养了,便能成为极道帝兵。

没多久,九道天劫已经洗礼完毕。

与其说是雷罚,还不如说是庆贺。

凡尘剑伤道韵流转,散发着威压,在天空几番飞速划过,最后回到了林凡面前。

收!

凡尘剑直接飞进了林凡的丹田。

“恭喜夫君,终于有了本命极道帝兵!”

“恭喜……”

莺莺燕燕,围在林凡身边。

林凡脸上喜笑颜开,却是,这是他炼制的第一件帝兵,太不容易了,其中耗费了不少材料。

正当林凡想说什么,心中突然有所感应,抬头望去。

那边在战斗,萧无泪和全无神遭受到了袭击。

“怎么了?”

刘艺菲关心的问道。

“我的天地权柄力量被触动了。”林凡神色疑惑,有些不解。

“不是对付煞魔吗?”

大幂幂问道,前段时间林凡已经提了一嘴。

林凡摇摇头,道:“触动的地方不是在天穹界域,而就在北玄域。”

“什么?!怎么会在这里?”

“就是啊,北斗界域虽然是万族林立,但是这北玄域似乎是王族圣地的势力范围,怎么会有势力对人族出手?”

琉璃筱惊呼一声,诸天万界各方的势力分布,她是清楚的,尤其是这北斗界域,连禁区都有几个,都是一些老怪物隐藏在此,等候寻仙路的出现。

林凡眼中精光流转,瞳术施展,加上天地权柄的力量,一眼就看到了战斗的地方。

就这一眼,便看到了萧无泪和全无神被阻击,不过,有点疑惑的是,竟然还有一个龙族被针对。

死士?!有意思。

竟然是因为煞魔?他们想要这个做什么?

林凡没有第一时间出手,他想要知道多一些。

只不过,此时双方你追我逃,此过程中没有丝毫留手。

咦?竟然是朝七玄君渊而来。

林凡突然感觉想笑了,不得不说,这萧无泪和全无神挺有想法。

不过,他对这王族圣地极其失望。

原本很不爽王族圣地所为,没想到,这样的情况下竟然没有派人阻拦。

显然,死士一方绝对跟他们暗中达成了协议。

忽然间,林凡对这煞魔有了兴趣,到底为何有什么秘密值得他们如此执着。

要知道,萧无泪和全无神可是奉了他的命令前往天穹界域处理煞魔事件,这刚处理好,就有人拦路抢夺。

嗯?该死!

林凡大怒。没想到,这王族圣地出手,还是阻拦萧无泪和全无神的退路。

至此,林凡没有在等,直接出手相救。

此时,在北玄域中逃亡的萧无泪和全无神,身旁还有黑奎。

他们已经伤得不轻,但是,看到七玄君渊已经不远了,心中燃起了希望。

“快到了,最多半天时间,必然能够到七玄君渊。”

萧无泪打气道。

没办法,此时他们已经开始燃烧神力了,之后可能连精血都要燃烧。

然而,就在这时候,前方突然发出数道攻击朝他们攻来。

不得已,三人只能仓惶的躲开。

“来者何人?安敢在北玄域肆意追杀?!”

一道声音响起,但是,明显人一看就明白了,这是故意针对萧无泪三人,不然的话,怎么不见阻击后面的追兵。

果然,王族圣地的人出现了,三道半步帝境的老者,但站位却很有问题,隐隐间封住了萧无泪三人的去路。

“三位可是王族圣地?我是圣天盟的左使萧无泪。”

“圣天盟右使全无神。”

两人立马出声自我介绍,不过,对面的三人他们还真没见过,或许是刚唤醒的前辈。

果然,对方摇摇头道:“不好意思,我们暂时还没有收到两位的资料信息,就先在这里等候,我们需要确认。”

一席话,萧无泪和全无神瞬间脸色一沉。

不妙了,显然,对方是有备而来,故意阻拦,偏偏只针对自己一方,而后面围上来的杀手却看都没看,更不要说确认身份了。

其中一名半步帝境见萧无泪几人戒备,立马出声喝道“怎么?你们想要动手不成?”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