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九叔,复制词条任婷婷哭着求嫁 > 第463章 岐八蛇妖!一拳干碎!

风系蛇头沉入血海,剑灵在最后一刻,从它的天灵盖穿出,带起一蓬黑色血雾。

林凡躲过岩石蛇头的攻击,飞到火系蛇头旁边,连续挥出两道剑气。

每次都准确打中同一个伤口,火系蛇头经过这几下重击,几乎要被斩断了。

它拼着最后一丝力气,缩回了地面的血海之中。

林凡将斩妖剑一横,冷哼道:“算你跑得快!不然我一定把你的脑袋带回去做标本!”

剩下的岩石蛇头见碰不到林凡,只好改变攻击方式,张开大嘴,吐出一连串石块。

林凡在半空中连续几个折跃,那些石块全都落空。

他冷眸盯着仅剩的这个蛇头,将斩妖剑放回空间,攥紧了拳头。

这个石头疙瘩太结实,斩妖剑对它没什么伤害。对林凡来说,还不如他的拳头好用。

腥风扑面,岩石蛇头再次冲来!

林凡随手扔出两个纸人,转移了它的注意力,身形一闪来到它脑后。

尸王霸体瞬间开启,对着岩石蛇头全力挥出一拳。

拳风呼啸,林凡速度快到拖出一道残影!

双方撞击在一起,一股强烈的冲击波向四周散开。蛇头上覆盖的岩石铠甲,瞬间崩碎!

无数裂纹沿着它的身体,飞快蔓延下去。

“吼……”

它的喉咙中发出不甘的闷哼,变成无数碎块,掉落进血海中。

巨大的岩石蛇头,竟然被林凡一拳轰碎了!

地面上的图腾彻底失去光芒,原本沸腾的血海安静下来,仿佛被抽干能量般,迅速干涸消失。

那股邪恶至极的气息,也随之消失了。

“结束了?这也太弱了吧?”

说实话,林凡有些意犹未尽。

他还没有用全力,这八岐大蛇就丢盔卸甲,落荒而逃了。

林凡在半空中,围着这片区域巡视一圈,发现确实没有异常之后,准备继续去梅城找那韩大帅。

现在龙大帅的主力部队,已经全军覆没。如果韩大帅再次进攻,他根本无力抵挡。

而且,这韩大帅忽然挑起争端,也很可疑。

林凡怀疑,他很可能已经被邪术控制。攻打龙大帅的目的,就是为了启动这血炼阵法,召唤八岐蛇妖。

这件事跟倭人的阴谋有关,韩大帅的身边,也许不止独眼老登一个阴阳师。

它们在这片土地做下无数罪恶,林凡必须亲自去处理。

他一边飞,一边思索着刚才的遭遇战。

“八岐大蛇这东西,应该有八个头。刚才只出现了四个,难道是那个阵法的规模不够?无法同时出现?”

林凡认为那个独眼老登水平太低,或者是这阵法规模太小,限制了八岐大蛇的能力。

刚刚才四个头,如果八个头同时出现。

多出其他四种特殊能力,再加上那个【缓时】,也许就比较棘手了。

他还有个猜测,刚才他打退的八岐大蛇,或许只是一个投影。

真正的八岐大蛇,只有在东瀛才能召唤出来,它不敢到我们的土地上兴风作浪!

傍晚时分,林凡终于来到梅城。

这个时间对他来说,刚好合适,他可以让妖仆出来协助,做事要方便许多。

梅城是韩大帅的老巢,旁边的军营里,驻扎了上万人马。

林凡开启隐身,直接飞进大帅府。看到下方有个丫鬟走过,他马上落到她身后:“喂!”

丫鬟一回头,他就开启了障眼**:“你们大帅在哪里?”

丫鬟茫然望着他:“大帅他……他不在家里,他带着六姨太,去了十里洋场。”

“十里洋场?”

林凡都被气笑了,这个混蛋,手下的士兵都血流成河了,他还在十里洋场花天酒地!

当然了,作为敌人,他行事越是离谱,对林凡就越有利。

只是同为大帅,林凡知道这些士兵,并不全是恶人。

他们有的是被拉来的壮丁,有的只是为了混口饭吃,年轻的生命,不应该就那么白白死去。

既然韩大帅不在家,林凡决定先去军营,把他的手下给收了!

跟着这种大帅,白瞎了这些兵马。

让小丫鬟帮忙引路,林凡顺利找到了韩大帅的副官。

这种小角色,芭蕉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让他变成了林凡的忠实小弟。

有了副官帮助,剩下的事就简单多了。

林凡找到韩大帅手下的几个头目,什么团长、营长、连长之类的。

让芭蕉控制住他们,成功收编了韩大帅手下的所有兵马。

在外面潇洒的韩大帅还不知道,他现在已经变成光杆司令了。

实际上,林凡现在可以直接回任家镇。

没有兵马的韩大帅,就是只丧家之犬,什么都做不了。

不过,林凡打算亲自去见见他,看他有没有被邪术控制。

十里洋场那种地方鱼龙混杂,林凡希望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再遇到个阴阳师,或者是九菊一派的家伙。

林凡来到这个世界那么久了,一直在乡下转悠。

见过最繁华的地方,也就是台山省城而已。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