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快穿之在甄嬛传沉浸式宫斗 > 第30章 炼狱30

快穿之在甄嬛传沉浸式宫斗 第30章 炼狱30

作者:乐安花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11-20 20:24:39

余莺儿当上官女子后,还住在耳房,还要天天吃富察贵人和梅常在的气。

皇上也在那一晚之后就再也没垂青过她,倒是梅常在得了许多赏赐,叫余莺儿眼红得很。

官女子的位分几乎都算不上是位分,半奴半主,她也曾试着讨好别人,但谁也看不起她。

最终,她敲响了翊坤宫的大门,带着她唯一的资本。

然后,被华妃带着出现在了承乾宫。

齐妃眼睛尖,咋咋呼呼说道:“华妃,你怎么把一个官女子带进来了,这哪儿是她能来的。”

华妃往椅背上一靠,瞥了眼规规矩矩坐在绣墩上的莞常在,优哉游哉说道:“今儿大早上的,余官女子便说有大事要告诉本宫,这不,本宫就把她带来说给皇后娘娘听了,齐妃,你说本宫做得对吗?”

齐妃点头如捣蒜,说道:“对的,对的,大事肯定得告诉皇后娘娘。”

华妃瞧她那模样,捂嘴笑了起来。

宜修皱眉,说道:“按规矩,妃嫔有事向上禀告,该一层层来,先告诉主位才是。延禧宫没有主位,余官女子也该先同富察贵人说一声。”

今儿不是一旬中的第一日,沈贵人和富察贵人都不在,显然,余官女子没有对富察贵人说,不然也该在外头等着才是。

还不曾问话,就要先打余官女子五十大板,皇后果然针对自己,偏袒莞常在,这是华妃瞬间冒出来的念头。

之后越想越觉得正是如此,只怕皇后是自己斗不过她,便想要抬举莞常在罢了。

想通后,华妃便为余莺儿开脱道:“法理不外乎人情,余官女子身在延禧宫,却来了翊坤宫找臣妾,想来是急得狠了,皇后娘娘何妨听听余官女子到底想说什么呢,若是芝麻小事儿,再罚她不迟啊。”

她挑眉看着皇后,余莺儿也在东六宫,却宁可跑来西六宫找她,也不肯找皇后,实在叫她得意极了。

宜修看似妥协道:“罢了,你们都退下吧,余官女子留下。”

奴才们是最不愿意沾染这类事情的,一得皇后的吩咐,整齐但极其迅速得退了出去。

颂芝迟疑片刻,脚步一动,见自家娘娘什么反应都没有,也跟着离开了。

华妃眼见着奴才们鱼贯而出,齐妃,欣常在也站起身准备离开,就连曹贵人也半个身子已经离开绣墩了,特别是最后的颂芝也出了大门后,忙朝余莺儿甩了个眼色。

余莺儿立刻大声说道:“臣妾要告发莞常在和果郡王有染!”

欣常在只恨自己犹豫了那么一下,离开得不够快,齐妃却眼睛发亮,又一屁股坐下了,显然很想把全程听完。

曹贵人顺势惊呼:“呀,听说莞常在只许温太医诊脉,莫不是……”

在皇后伶俐的目光下,她渐渐失声,垂首请罪:“臣妾一时大意,失言了,请皇后娘娘责罚。”

宜修冷声道:“在承乾宫放肆,本宫便罚你禁足三个月,月例罚没半年。”

华妃立刻说道:“皇后莫不是此时此刻还想包庇莞常在不成?”

莞常在心惊肉跳,很不明白为什么余莺儿会知道她和果郡王之间的事情,脸上煞白,她有孕不曾敷粉,曹琴默临走前看了她一眼,记在心里。

华妃不曾和她通气,不知道给莞常在扣的是这样的罪名,她说那一句给华妃助阵便足够了,此地危险,不可久留。

而且,她也只是陈述事实而已,莞常在的确只许温太医诊脉,不是吗。

宜修不去理会华妃,安排恋恋不舍的齐妃也离开,紧接着欣常在也被她打发走了。

然后才看向华妃,两人对视之间几乎能看见火花。

殿内只剩下皇后,华妃,莞常在,余莺儿四人。

宜修斥责道:“华妃,你大可以私下告诉本宫此事,而不是大张旗鼓闹到人前,叫皇上颜面何存?!”

华妃岂肯在皇后面前落入下风,辩解道:“本宫并只听余官女子说有大事便直接带来了承乾宫,哪里知道是这种污糟事儿。”

她稳稳坐在椅子上,显然是不肯离开了,她自认有协理六宫之权,本就有资格留下。

宜修也不打算催她走,转而问道:“余官女子,说吧,你可有证据。”

余莺儿扬起头,不知怎么有几分骄傲起来,朝着甄嬛逼问道:“除夕夜,倚梅园,莞常在可还记得?”

甄嬛掌心贴着小腹,说道:“那日臣妾得了皇后娘娘的吩咐,在碎玉轩养病,娘娘明鉴。”

宜修点头应道:“不错,你是时疾,本宫的确让剪秋过去免你参加除夕夜宴,在碎玉轩养病。”

华妃懒懒开口:“那只能证明皇后有过吩咐,皇后与本宫都在宴上,谁知道莞常在究竟去了哪里。”

余莺儿接话,斩钉截铁道:“去了倚梅园!”

甄嬛已经稳住心神,反问道:“除你之外,可还有证据?若只有你,便是污蔑!”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