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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大同缔造者 第106章 汉奸无处不在

作者:小河满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7-02 11:28:58

王成金看着唐逸轩熟练的剥皮手法,感觉后背凉嗖嗖的。

“逸轩哥,你以前经常干这事吗?你家是杀猪的吗?”

”不是,我家是种地的。我家前后左右都是山,山上有很多野生的中草药,我去山上采药的时候,就下套子套野兔。然后剥好皮带回家,炖着吃贼香。”

“原来你是个野外生存的高手,我有口福了,嘿嘿。”

”你别看热闹,学着点,亲自上手才能学到技术。把四条腿上的肉割下来,放锅里用水泡着,把肉里面的血泡出来。”

“这么干净还需要泡吗?洗一遍不就行了吗?我肚子早就饿了。”

“把肉里面的血泡出来。是为了除去血腥味,不然煮出来腥味太浓也下不了口。”

“还有这种说法?”

“你对生活中的基本常识都不懂,如果生在乱世,你这样的家伙第一个挂掉。

宰杀鸡鸭牛羊,第一步就是先放血,动物活着的时候,把它的血放出来,吃的时候把肉割成小块,放水里泡一下。

煮的时候再把血沫子撇出来,这样就不会有浓重的血腥味儿。

死了的动物血就放不出来,凝固在肉里面了。

即使用水泡的时间足够长也不行,要多加大料,去除这些腥味,还是不如活着宰杀的好吃。

你爸妈的决定是对的,你再过几年的话,人就废了,你可以不读书,但是要学会生活自理。

你们这样的,就是健全的残疾人,身体健全,思想和行为是残疾。

在我眼里挺可怜的,虽然年轻,与坐在轮椅上的老头老太太没什么区别。”

王成金被说的低下头,笨拙的拿着刀子割狗腿上的肉,吭吭哧哧几分钟没割下来。

唐逸轩拿过刀子给他做示范。

并告诉他注意事项,别搞得肉没割掉,再把自己的手给割破了。

夕阳西下,冷风吹的树枝哗啦啦的响。

唐逸轩和王成金两个人却吃的满头是汗。

煮了一小锅狗肉,焖了几碗大米,吃狗肉浇上汤汁儿,香掉牙。

“哥,咱们出门以后,这顿饭吃的是最香最舒服的。”

“你要学会思考,我们为什么能吃上这顿饭?”

“我们被狗追着咬,然后把它打死就吃上肉了,这个有什么可想的?”

“被狗咬是福还是祸?”

“当然是祸了,吃上狗肉是口福。”

“祸兮福依,福兮祸依,就是这个道理。因祸得福,乐极生悲还是这个道理。”

”嗯呐,还真是这么回事。”

“你现在是完全依赖我,根本没有想过自己怎么如何面对困难。”

“我这不是刚踏入社会吗?”

“那就更要多想,多比较,多思考。如果是你自己或者是普通人,被这条恶犬追的结果是什么?”

“最好的结果是累个半死,没追上。躲过一劫,坏的结果被咬个半死。”

“能跑掉不被狗咬到,就是你的福,被咬住就是你的祸。”

“现在想想都后怕,被这家伙咬到非死即残。”

“那个女人如此恶毒,放狗咬我们。想过是因为什么吗?”

“看着我们像乞丐,好欺负呗。”

“这个只是表象,原因有很多种。第一,这种人高高在上习惯了,欺负人欺负惯了。

他们吃定你不能把她怎么样,所以才有恃无恐。

如果我们开着车或者穿着一身名牌的衣服路过这里,她就不会这样。

第二个原因就是她不怕出事,在这种地方真把人咬死了,在山上挖个坑埋掉,或者直接剁吧剁吧喂狗,没人能查出来。”

“如果有人带着手机报警呢?”

“在这个地方,警察来到需要多长时间?把狗弄走,消除痕迹。

或者把狗放到地下室,监控删除,就是监控早坏了,你有什么证据是她放狗咬的你?

至于其他别墅里边的人,更不可能为你作证说他家养过比特犬,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懂不?”

“你说的太吓人了,人命就这么不值钱吗?”

“在特定的环境下,有时候人命都不如动物值钱。”

“一个人不能走夜路,人迹罕至的地方也不能去,以前新闻上说,有夜跑的人会被害死。”

“不论是晚上还是白天,有足够的自保能力才可以去,深山老林最好结队而行。”

晚上八点,唐逸轩和王成金悄悄的来到别墅墙外。

别墅一楼二楼的灯全亮着,传来劲爆的音乐声。

王成金战战兢兢的说:“哥,我们不等到12点以后吗?他们睡着了不是更方便吗?”

”睡着了不在一个房间,容易惊动或者跑掉一个人,那样会更麻烦。”

我们把她的狗吃了,算是报了仇了,为什么还要没事儿找事呢?”

”凭自觉这家不是什么好人,我要看看他们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勾当。

你要有一颗侠义之心,除恶扬善,打击犯罪,做个有志青年。”

王成金有苦说不出,我胆小,不想当英雄。

唐逸轩手里拿着那张狗皮,王成金拿着狗的骨头架子。

唐逸轩翻墙进去,从里面把大门打开,王成进去以后把门关上。

两个人堂而皇之的从别墅一楼客厅进去,在一楼的几个房间找了一遍,没发现人,然后直奔二楼。

二楼的影视厅里,两个男人坐在沙发上喝着红酒。

放狗咬唐逸轩他们的那个女人,站在小舞台上扭着腰肢跳舞,一边跳,一边往下扔衣服。

这位男青年大约三十来岁,身材高大挺拔,他的脸庞轮廓分明,犹如雕刻般精致,鼻梁高挺如鹰钩,一双眼睛锐利如豹,深邃而神秘。

他的嘴唇紧闭着,整个人散发着一种冷漠勿近的味道。

这个六十多岁的男人身材矮小,身高仅有一米六左右,他的头发已经花白,但仍然留着一头长发。

他戴着一副眼镜,眼神中透露出一种色眯眯的神情,看着舞台上的女子,眼中闪烁着贪婪和**。

“吆西,不错,不错!”他轻声说道,声音中夹杂着一些倭国的口音。

他的嘴角微微上扬,似乎对男子安排的一切感到满意。

随着音乐的节奏,他晃动着肥胖的身体,与女子沉浸在美妙的舞蹈之中。

唐逸轩和王成金,从内窗的一角看的清清楚楚。

唐逸轩把手机递给王成金,让他录像,他一只手拿着狗皮,一只手拿着狗的骨架,等待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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