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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神之殇 第263章 楚楚可怜

作者:唐十翼 分类:游戏 更新时间:2025-07-02 08:09:20

少女跑到刚才分手的位置,被四名狱卒追上,团团围住。

“说!逃犯在哪儿!”一名狱卒喝道。

少女一脸委屈:“我,我没看见什么逃犯啊。”

“不说是吧,窝藏逃犯与逃犯同罪,连你一起抓起来!”

拿锁链的狱卒走上前去就要抓人,突然一声怒吼在耳边炸响:“放开那女孩!”

狱卒们同时一呆,慢慢回头。

只见那名逃犯赤条条屹立在阳光的碎影之中,正义凛然的表情和咣里咣当的**形成强烈反差,给人一种滑稽的感觉。

四名狱卒扔下女孩,迅速将张哲翰围拢,一名狱卒喝道:“乖乖束手就擒,否则格杀勿论!”

“来吧!”

张哲翰两腿前虚后实,双手内合,虚灵顶劲,沉肩坠肘,手分阴阳。

脸上的肃然和赤身**产生的反差益发强烈,滑稽感让狱卒们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哈哈哈!”

“笑个毛啊,仙人板板!”张哲翰怒道。

“哈哈哈哈!”狱卒们笑弯了腰,突然就笑不出来了。

肉影虚幻,唿唿唿在四人中飘忽穿梭,一阵噼里啪啦嘁哩喀喳的响声过后,四人全倒在地上,哀嚎不已。

刀和锁链扔在一旁,抱胳膊的抱胳膊,抱头的抱头,不是脱臼就是断腿,个个脸上都是掌印,头上鼓起大包。

张哲翰想明白了一个道理,天狱的规则是伤人杀人,它的判断标准只能是两个:见血或死亡。

只要不见血,不把人打死,随便怎么打都行。

所以他摆的是无极九式的架子,用的却是最简单最朴实的擒拿格斗,负级状态下,真要用无极九式,四人恐怕早已灰飞烟灭。

和以往不同的是,他感觉不仅移动速度快了很多,拳脚的速度也快得离谱,似乎不仅仅是“疾影”的作用,倒像是升级了。

负着好几万的基因值,升级几乎没可能,那就是属性提高了,无法查看属性,到底怎么回事无从得知。

“饶命啊!”

“大侠饶命!”

“别杀我!”

一片哀求声中,张哲翰俯身扒下一名狱卒的制服穿在身上,喝道:“滚!”

“谢谢大侠!”“谢谢大侠!”四名狱卒歪七扭八站起身,也不敢捡武器,相互搀扶着一瘸一拐消失在密林深处。

少女蝴蝶般跑了过来,红着脸说道:“谢谢你……救了我。”

“不用谢,你不也是因为我才被他们追的嘛。”

张哲翰此时才看清她的容颜,大约十七八岁,小麦色脸颊透着青春的红晕,鼻尖凝着露珠,黑色眼眸弯成月牙,右颊梨涡浅浅,梳着双麻花辫,褪色蓝布衫绣着莲纹,藏青裤脚挽起,露出戴银镯的秀气脚踝。

少女被盯着看,害羞地低下头,尖尖的手指搓着衣角,“抱歉啊,没给你找来衣服。”

张哲翰抖了抖狱衣:“这不找来了嘛,挺好。”

狱衣有些短,但好歹不再**,张哲翰深刻体会到“蔽体”之于人类文明的重要性。

“咱们快离开这里吧,他们会搬救兵来的。”少女抬起头,不再羞涩,“去我家吧,这衣服还是太惹眼。”

张哲翰点点头:“嗯,我叫张翰,你叫什么?”

少女转身往外走,边走边说道:“何夕,除夕的夕。”

张哲翰跟在后面,看着娇小的背影问道:“何……姑娘,你怎么会在这里?”

“叫我夕夕吧,张大哥。”何夕转头嫣然一笑,笑容有些腼腆,“我就住在林子边上啊,每天都来采蘑菇。”

“这里不是内城吗?”张哲翰奇怪的是为什么高大上的内城还会有居民。

何夕脸上失去了阳光,黯然道:“我父亲是一名卫道士,我很小的时候就死了,我是爷爷拉扯大的。”

卫道士在内城有寓所,死后家属便留在内城,听上去没什么毛病,“你父亲叫什么?”

“何进,我爸爸是南宫侍卫的卫道士。”

“南宫吟雪?”张哲翰诧异道,感觉一下子亲近许多。

吕载扬曾经说过,南宫吟雪死后,手下的卫道士被各方势力追杀瓜分,没想到在这里听到一个。

何夕停下脚步:“张大哥,你知道南宫侍卫?”

“知道,”张哲翰掩饰道,“呃,只是听说过。”

毕竟只是刚刚认识,交浅言深,不宜多说什么。

何夕好奇道:“你不是卫道士,怎么能从池塘越狱?”

张哲翰一脸无奈:“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狱卒追得太紧,无路可逃就跳下去了,差一点就死了。”

何夕目光闪闪:“好神奇哦,那个破池塘,一只鸟掉下去都会死。”

穿出树林,还是那条林间小路,路对面一片低矮的民居,大约有七八个院子,抹着泥浆的灰白色砖墙,陈旧的小青瓦顶上间或长着一簇簇野草,感觉就像被遗忘的角落。

拐进一条小巷,一丛鲜艳的三角梅下,院门虚掩,何夕推开门,边往里走边叫道:“爷爷,爷爷,我回来了!”

没有回应,张哲翰脚刚踏进门槛,女孩突然呆住了。

院子不大,只有三四十平米,一张木桌,两把竹椅,其中一把被击碎,竹屑散落在地上,地上还有茶壶碎片和断成三截的木头,桌面被茶水浸染,还冒着热气。

“爷爷!爷爷!”何夕惊慌失措,冲进屋里又冲了出来,大叫:“爷爷不见了!”

张哲翰没说话,走到木桌前,俯身捡起一截木头察看。

“爷爷的拐杖!”何夕叫道,声音带着哭腔,“爷爷……”

拐杖是被绳索勒断的,人被捆住的同时也勒断了木头拐杖,这是一种实力碾压状态下的抓捕,张哲翰蹙眉问:“是狱卒抓人?”

“不,不是,我们又不是犯人。”何夕抹了抹眼泪,使劲摇头,“刚才树林里的狱卒是迎头碰上的,他们在找你,而且并不知道我住在哪里。”

张哲翰看着木头的断痕:“难道是青衣卫?”

何夕还是摇头:“也不可能,这里是内城,他们无需捆绑,只要亮出玉符我们就得乖乖跟着走。”

不是狱卒,也不是青衣卫,“那会是谁呢?你们有什么仇家吗?”

“我想起来了,”泪光滢滢的眼睛突然一亮:“出门的时候我看见两名独眼人在村里转悠,肯定是他们抓走了爷爷!”

张哲翰很自然想到管家,但卫道士已死,没理由再找家属麻烦,“他们为什么要抓爷爷?”

何夕想了想:“一年前,一位名叫波特曼的天督曾经来过。”

果然是管家,张哲翰不解道:“波特曼?他来做什么?”

何夕答道:“爷爷说,爸爸死的时候留下了一个匣子,说是南宫侍卫的遗物,他来就是为了那个匣子。”

南宫吟雪的遗物?张哲翰心中一震,“匣子里是什么东西?”

“不知道,爷爷没说。”何夕在竹椅上颓然坐下,流下两行清泪,脸上充满悲伤与落寞,“爷爷……呜呜……”

张哲翰最怕女人哭,很想安慰几句,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刚从沈渊死里逃生,吉凶未卜,自身难保,这会儿一门心思只想尽快去找红案一起出上帝之城,不想也不敢再揽事。

何夕哭得愈发悲恸:“我和爷爷相依为命……呜呜……现在爷爷没了……我可……怎么办啊……呜呜……”

看她楚楚可怜梨花带雨的样子,张哲翰终于忍不住说道:“别哭了,如果你信得过我,就跟我走吧,我带你去找爷爷。”

何夕仰起满是泪痕的脸,“真的吗?”

张哲翰避开她哀婉的目光,肃然道:“不过话说在前面,跟着我可能会有危险,我也不能保证一定能找到你爷爷。”

何夕横着手背擦一把脸上的眼泪,柔弱的眼神变得坚毅:“我不怕危险,我什么都会做,只要你愿意带我找爷爷,让我做什么都行。”

张哲翰仰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估摸时间大约是下午五六点钟,想着如果再走那条林间小路,搞不好还会遇到狱卒,问道:“夕夕,还有别的路能到江桥门吗?”

何夕摇头道:“没了,只能沿着前面的小路往回走,绕过天狱。”

张哲翰看了看探出院墙的三角梅,“村子后面是什么?”

何夕不以为然道:“内城的城墙啊,虽然不是很高,但上面有结界。”

张哲翰捏了捏手里的玉符,想起跨出天狱时花岗岩的狱墙如幻影一般,“走,带我去看看。”

“你等等。”何夕跑进里屋,捧着一叠衣服出来和一双鞋回来,“换上这个,这是我父亲以前穿过的衣服。”

竟然是一套深棕色暗纹绸缎对襟马褂,穿着就像个民国商人,张哲翰从里屋走出时,何夕惊叹道:“张大哥,你好帅啊!”

上帝之城不能易容,看到的都是本相,这句话提醒了张哲翰,跑进厨房摸了一把锅灰抹在脸上,这才跟着何夕出了院门。

沿着小巷走到底,就看见了和狱墙一样的城墙,墙上满是青苔和藤蔓,十几米高,箭垛也是绿的。

张哲翰拉住何夕的小手往前走,何夕在后面嘟囔:“出不去的,我见过有人试图跳过去,结果就像撞到天花板一样……”

话没说完,眼前的绿色幻影般波动,两人站在了墙外的大街上,何夕张着小嘴,眼睛瞪得溜圆,“这是……张大哥,你,你太厉害了!”

张哲翰搞不清楚是玉符还是清洁工给的那件看不见的衣服起的作用,肯定不是穿墙术,穿墙术是技能,需要运行才能穿越,而且不能带人。

再说在上帝之城,什么技能都不管用,所以这肯定是某种功能,只能来自那件透明衣服。

有何夕这个本地人当向导,很容易就找到了赤里街南二巷,汉克斯的儿子和小松鼠正在门前玩耍,看张哲翰走来,松鼠嘁嘁叫着扑上肩头,小男孩哼了一声钻进木门。

张哲翰刚要进门,丹玛斯迎了出来,食指比在嘴上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把两人让进门,探头左右看了看,关上门,领着绕过影壁,一直走到后院正堂,才开口问道:“你是怎么出来的?”

张哲翰四下张望:“书僮把我放出来的,飞飞呢?”

丹玛斯看了一眼后面的小女孩:“她走了。”

张哲翰赶忙解释:“她叫何夕,是我越狱的时候遇到的,她救了我。”接着又问:“飞飞去哪儿了?”

丹玛斯转身进里屋抱出来一个包袱,放在八仙桌上打开,里面是三件青色披风,三把长刀和一柄匕首,“飞飞从天墟出来,看见地上的武器和青衣,知道你杀了人,可能被天狱抓了,出城去找厨师救你了。”

红案是个急性子,出天墟看见一地东西肯定慌了,回家问丹玛斯,去找厨师救人的主意一定是丹玛斯出的。

张哲翰留下一件披风和匕首,其他东西拿出来放在桌上,扎上包袱交给何夕拎着,“飞飞回来你告诉她,让她回野猪岛。”

丹玛斯说道:“吃完晚饭再走吧。”

张哲翰转身往外走:“不了,夜长梦多,得尽快出城。”

“等等。”丹玛斯叫道,跑出去拿了几个馒头回来,“你多加小心。”

张哲翰接过馒头,递给何夕一个,自己拿一个,啃了一口,“放心吧表嫂,没事的。”

他根本就没走前门,在丹玛斯惊愕的目光中,拉着何夕直接从后墙穿了出去。

后面是另一条巷子,空无一人,空气中飘着炊烟的气息,耳边听到的都是炒菜的声音。

何夕很自然地挽着张哲翰的胳膊,不像夫妻情侣,倒像父女,“张大哥,飞飞是谁啊?”

张哲翰不想这么小的孩子对自己产生什么情愫,直接说道:“你嫂子。”

何夕明显有些失望,“哦,她……很漂亮?”

张哲翰进一步打消她的妄念:“当然,你哪个嫂子不漂亮。”

何夕o起小嘴:“哪个……嫂子?我有多少嫂子啊?”

张哲翰没再往下说,眼睛始终左右警惕搜寻,清洁工那件透明衣服只能护住身躯,头、手和脚都没有任何防护,随时暗处来一波暗器搞不好就会挂掉。虽然从沈渊出来感觉速度和灵敏度提高了不少,但终究还是素人状态,实实在在的血肉之躯。

理论上说,蒙哥马利和清洁工都不应该再追杀,出上帝之城应该没什么问题。

一路上也确实没遇到什么危险,一个青衣卫的影子都没看见,出了南城门,跨过石桥,半月形拱门赫然在目。

但走出拱门迈进迷雾时,张哲翰发现自己错了。

蓝光穿透迷雾,在天路的尽头,勾勒出一个高大的身影。

没等他看清是谁,那人已掠至眼前,刀锋呼啸,迎头劈下。

张哲翰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本能抬手一格。

脑子一片空白,负级状态下只要割破点皮就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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