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玄幻 > 九幽轮回塔 > 第1632章 志在必得

九幽轮回塔 第1632章 志在必得

作者:白青玄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6-02-24 00:53:41

随着顶尖势力掌舵者和顶尖强者接连汇聚到城中城。

关于幽冥魂晶的消息最终还是流传了出去。

当这一则消息流传出去后,天通城内瞬间炸开了锅。

原本城内所有修士都在议论今天出现的帝境强者以及三天后的生死赌斗。

但是此刻全都在议论城中城拍卖行内的幽冥魂晶。

毕竟幽冥魂晶本就是无价之宝一样的存在。

指甲盖大小的一块都能卖出天价,更何况是成人脑袋大小了。

此刻所有人都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会舍得将这种逆天机缘拿出来寄拍。

同时也都很好奇如此大的一块幽冥魂晶到底要怎么样才能竞拍到手。

总之本就不平静的天通城因为这一则消息变的更加躁动不堪。

之前普通修士根本不敢踏足城中城区域。

但是随着十大一流势力的掌舵者和诸多顶尖强者齐聚城中城后。

原本混乱不堪,到处都是杀戮的城中城区域反而变的安静无比。

之前在城中城晃荡的那些狠辣修士此刻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

正因为如此,不少普通修士也壮着胆子来到了城中城区域。

而这也导致本就面积不大的城中城愈发拥挤不堪。

好在普通修士根本不敢在城中城逗留。

进来转悠一圈看看这个混乱之地后便早早离开了。

天通城的城南城北以及城中城区域全都混乱无比。

不过陆凡并不关心这些。

此刻他和古峰以及唐烈还有齐天三人都待在陈临川安排的院落中。

“你想要争夺那块幽冥魂晶?”

面对古峰的询问,陆凡点了点头,随即神色古怪道:

“前辈,您该不会是想要和我争夺吧?”

毕竟幽冥魂晶对任何一个帝境乃至帝境以上存在都有着莫大用处。

不管是对于普通修士还是顶尖强者。

魂体和元神受创都是很难恢复的。

修为越高,恢复起来越困难,耗费的时间越长。

低等级的修炼体系仅仅是在丹田中凝聚出一尊元神,外加眉心识海中的魂体罢了。

这种修炼体系很简单,魂体和元神受创后恢复起来也略微要简单一些。

但是大千世界的这种古老修炼体系却是不同。

因为这种修炼体系最少有九个元神外加一个魂体。

神宫境和神门境以及神脉境这三个大境界实际上都不需要凝聚元神。

当然,也有一些修士会提前凝聚元神蕴养在地宫或者天宫中。

不过这么做太过耗费精力。

所以绝大部分修士都会选择在踏入神府境以后开始凝聚元神。

之所以选择在踏入神府境以后开始凝聚元神。

则是和神府境这个大境界有关。

在这个古老修炼体系中,神府境算是比较特殊的一个境界。

因为完整的神府境是有十一个小境界的。

可绝大部分神府境修士都只修炼到了神府境九重巅峰。

在神府境九重巅峰以后便选择踏入半步帝境。

之所以会这样,也是和神府境的修炼难度有关系。

就如同自己之前修炼玄天界的修炼体系一样。

原本都只有九个小境界。

但是自己在塔灵的指引下却打破极境踏入了九重以上的境界。

神府境便是这样一个特殊境界。

神府境的十一个小境界对应着人体内的十一个秘境。

也就是所谓的五脏六腑。

每开辟一个就算是突破了一个小境界。

而开辟了这个人体秘境后就要在秘境中蕴养元神来坐镇。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修士选择在踏入神府境后凝聚元神的原因。

绝大部分修士都只能开辟九个人体秘境,基本算是极限了。

开辟剩下两个人体秘境就像是之前那个修炼体系中的打破极境一样。

所以正常神府境圆满的修士最少都有九个元神和一个魂体。

一旦遭遇重创,就要恢复九个元神和一个魂体。

如此一来,恢复难度和耗费的时间可想而知。

只不过恢复元神魂体和恢复肉身不同。

恢复肉身的办法很多,资源更是数不胜数。

但是恢复元神魂体的方法很少,资源更是很稀缺。

低等级的资源都很少,更别说是高等级的资源了。

这也是为什么顶尖势力和顶尖强者一直都在搜寻魂体类顶级资源的原因。

毕竟帝境的肉身相差不大,受伤的可能性要小很多。

反倒是魂体和元神遭受重创的可能性更大。

因此类似九转天魂芝和七窍幽魂根以及幽冥魂晶这样的魂体类顶级资源对帝境强者有着难以想象的吸引力。

古峰的本体虽然是下品神药,但他也有着魂体和元神。

所以幽冥魂晶对他同样有着莫大的作用。

面对陆凡的询问,古峰眉头一挑道:

“怎么,你怕了啊?”

陆凡闻言微微一愣,随即目光坚定无比道:

“这块幽冥魂晶我志在必得!”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