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喜大普奔,修真界大杀神有人管了 > 第609章 只有你,也唯有你!

夏梦雪的身体绽放出璀璨仙光,里面不再是一点仙灵,而是真正的:东天仙域之主——青寰。

她缓缓睁开眼,浅色的瞳孔深处,是俯瞰万古的淡漠。

数不清的修士和魔族被迫匍匐在地,界门剧烈震颤,薄膜被冻结,不再有新的魔族出现。

让人意外的是,黎昔并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

仙灵之气,她感觉到了。

仙人威压,她感觉到了。

强大的规则,她感觉到了。

但……并不能影响她分毫。

现场唯有澄元和她还好好站着。

宴九知已经和曦光剑合而为一,被黎昔紧紧握在手中,剑身微微震颤,发出清越的剑鸣声。

“去吧。”澄元的声音像是从遥远的九重天外传来。

“斩碎这位仙主的狂妄,以她的仙魂来填补新界门!”

澄元的身上并没有出现灵力波动,但身影却变得十分虚幻,像是随时会破灭的幻象。

“老祖?!”黎昔心头剧震,握剑的手不自觉颤抖起来。

澄元的脸色变得极为严肃。

“只有你!”

“也唯有你!不受此方世界的限制!”

“你有「天命契」,乃是此方天道的终极意志!”

“青寰窃取了玄沧界的世界气运,欲将一界生灵炼作她登临神境的踏脚石!”

“以你的天命契为引!”

澄元的身影越发虚幻,声音却字字如雷,“这一剑,可斩堕仙仙格!”

青寰脸上淡漠的表情不再,虽动弹不得,但口中仍是厉喝:“区区下界蝼蚁,也敢斩仙?!也不怕折了命又折了魂!”

黎昔不听她胡言乱语,深吸一口气,千萝化作一道绚丽虹影,瞬间与她相合。

她抬手举起剑。

剑锋所指之处,空间自动分开一条通道。

她看见了青寰周身缠绕着的浓厚金色丝线,那正是从玄沧界强行抽取的世界气运。

“师兄,”黎昔微微俯身,双指抵在剑身上,“‘星沉月照’剑诀第三式——万法归虚!”

一滴蕴含着她命魂本源的精血滴在剑身上。

剑身传来一声清越的凤鸣,涅盘真火熊熊燃烧,天空突然出现了漫天星河,黯淡的圆月挂在天边,银河坠落。

“以天道之名——斩!!”

剑光千万道,形成焚天烈焰,将缠绕青寰的金色气运丝线寸寸熔断。

磅礴的气运,终于重归玄沧界。

万物复苏,草木抽枝发芽,百花竞放。

乾坤生气,郁勃蒸腾!

世界本源之树已经枯萎的树干、树枝变得葱茏一片,生机勃发,漫天的星斗重新闪烁光辉。

星穹站起身,头发已经变得乌黑柔顺,他轻轻一笑,继续透过黎昔头顶的树叶看着虚空战场。

这一剑,不但斩断了青寰的气运,更令她仙体剧震,眉心仙纹有了崩裂迹象。

她终于慌了,声音尖利刺耳:

“斩仙等于灭世,尔等可承担得起这后果?!”

“后果?”黎昔微微眯眼,“后果就是——我玄沧界繁荣昌盛!”

她浑身燃起净世月汐焰,再次划破指尖,带着天命契印记的血珠滴在剑身。

而后,向上抬手,长剑指天!

星辰、日月、世界本源之力汇聚于剑尖之上。

青寰瞳孔骤缩,在心里疯狂呼喊系统,她与玄沧界有大因果。

这一剑,她躲不掉,也承受不起,可能真的会死!

但系统是外来的系统,能为她破局!

【本尊乃是注定要成神的仙主,你若助我,我成神之日就是你功德圆满之时!】

【成神?圆满?】仙魂中的光团闪了闪,系统恢复了原本的声音,稚嫩的孩童讽刺道:

【我当然会助你……助你永固界门!】

青寰简直不敢置信。

系统疯了吗?!

剑,尚未刺出,剑身便燃起绚烂光影,一圈圈震荡,整片天地都为之一静。

天穹突然闪烁起金丝白光,所有匍匐在地的修士和魔族瞬间摆脱桎梏,抬头望天。

这片晦暗的天地被照得前所未有的通透。

无数魔兵在这光芒下痛苦哀嚎,被本就逸散在外的净化法则融化。

包裹着拾墨染的巨茧被剥落,曾经高高在上的墨煌魔主脸色大变,厉声喝道:

“不可能!上界不可违背法则,不可干预魔界与玄沧界之争!”

“大天魔!”

“大天魔——!!”

他癫狂的声音冲破天际,天幕隐隐有黑色巨影耸动。

然而,下一瞬,他便融化在了纯粹的净化法则之中,连一丝痕迹也没有留下。

黎昔收回心神,一剑刺出,化作极致的光影,被天空中的金丝白光垂落浸染。

在这短短的一瞬,被同心契关联的两人都融入了玄之又玄的天命法则之中。

原来,澄元老祖不是这世间之人。

他……是“监督者”也是“保护者”。

原来,仙界法则不允许干涉下界。

在天命契解封,天机不再被蒙蔽之际,青寰就该领受天罚,灰飞烟灭。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