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都市 > 穿书成炮灰,我在年代偷偷暴富! > 第122章 穿越男女主的剧情改变

在鹿茸茸刚刚走不久。

远处大树下的宋悦薇和程野两人,在一阵腻腻歪歪的亲吻中,终于不再是连体婴一样。

搂抱在一起,程野的手还放在宋悦薇衣衫里面了,两人倒是分开了一些距离。

不过,宋悦薇的脸颊和唇上,都微微有些红肿,就连特意穿的整齐的衣裳,也凌乱不堪,还有些褶皱。

程野同样如此,不过此时看着宋悦薇,嘴角却很是流氓的舔了舔,眼神炽热的看着宋悦薇那微微起伏的胸脯,眼底的**翻涌。

被程野这样看着的宋悦薇脸颊也又开始泛红了。

眼眸含情的抬起看向眼前痞气俊朗的程野。

心里那股傲气和‘我果然就是女主’的情绪拉满。

看看她宋悦薇,看看她把眼前的男人撩得这么厉害,她不是女主,谁是女主?

自己可还是唯一的穿越者呢。

果然,以前和鹿茸茸周淮安他们起冲突肯定就是因为这两人是配角的原因。

宋悦薇那原本被鹿茸茸和周淮安打击的傲气和自信,在这一刻,重新回来了。

宋悦薇又想到眼前她看上的男人,还有一个未婚妻,眼眸就不自觉的阴沉下来。

不过那阴沉一闪而逝,并没有让看宋悦薇的程野看见。

“薇薇,你放心,我程野,喜欢的就只有你一个女人,那什么卢晓燕的,我会想办法解决掉她的,你也和叶海明那个男人分手可以吗?”

程野看着宋悦薇那不说话的表情,以为是因为自己有未婚妻,还这么对她的原因而恼怒。

忙不迭的开口解释。

他虽然混了一点,但是对于宋悦薇这个非常符合自己胃口的女人,是放在心上的。

虽然两人认识的时间也不久。

但这半月来,自从他那天去黑市,无意间和宋悦薇认识偶遇后,他们之间的接触,越来越多。

让他对宋悦薇这个女人也越来越关注,上心,喜欢。

像今天这种亲昵的事情。

两人做的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有一次,两人做得还特别刺激,那次程野的未婚妻卢晓燕和叶海明都在门外。

而他们两人就躲在一门之隔了吻了许久。

能不刺激吗?

门外,是程野的未婚妻和宋悦薇的对象。

“我,我,程野哥哥,我一直把你当做哥哥,我现在已经和叶大哥在一起了,我们、我们不能这样。

而且……你也有未婚妻……”

宋悦薇脸颊泛红,眉眼都是含情脉脉,可说出的话,却让程野脸色瞬间阴沉了下来。

如果此时鹿茸茸还在这里的话,一定会被女主宋悦薇和男主程野的话,被惊得目瞪口呆。

好家伙,好家伙,女主直接和男配在一起了不说,还和男主偷情给男配女配戴绿帽子。

剧情崩的可能原作者都不认识了吧。

可惜鹿茸茸不在这里,所以也就不知道,宋悦薇和程野的发展,和原着剧情早已不一样。

“什么哥哥,你都和我亲在一起,抱在一起了,就差睡一起了,你还当我是你哥哥?

薇薇,你明明就很喜欢我,为什么就不能和叶海明分手,和我在一起?”

宋悦薇闻言,低下头,不去看程野。

露出一副难为情的模样。

但心里,却默默回答,当然是,钓着你,而且她当时答应和叶大哥在一起的时候。

还没遇见程野,程野是宋悦薇和叶海明在一起的第二天,去黑市的时候,遇见的。

后来的情况就是,宋悦薇对程野这样长在她审美点上的男人动心。

但那时候,她已经和叶海明在一起,而且,叶海明也对她不错,她也不好意思说才在一起不久就要分的话。

所以宋悦薇一边和叶海明谈恋爱,一边暗搓搓的勾引着程野,谁知道,程野根本承受不了自己那若有似无的勾引。

才几天,就直接在她家里强吻了她,当时,叶海明和卢晓燕还正好要来找她。

当时的宋悦薇都快要吓死了。

她虽然喜欢程野,但是如果她一边和叶海明在一起,一边给叶海明戴绿帽被发现。

那以后的名声可就没了,宋悦薇虽然骄傲,自信,以为自己就是唯一的女主。

但是,也不敢在这个到处是敏感的时代里,弄出不好的名声来。

害得当时的宋悦薇慌忙的就要推开强吻自己的程野,却没想到,反而被禁锢得更深。

也幸好当时她家的门是关着的。

叶海明以为她不在家,出去了,才相安无事。

但也是那次之后。

宋悦薇和程野的事情,不再是宋悦薇无意识的勾引人,而是宋悦薇欲拒还迎,程野时不时和她在叶海明看不见的地方,弄暧昧偷情。

好几次程野和宋悦薇都差点被叶海明发现,但每次都有惊无险的躲过。

逐渐的,程野和宋悦薇的这种在叶海明面前偷情的刺激感上玩上瘾了。

宋悦薇一边贪念叶海明的温柔体贴,一边喜欢着和程野这种霸道痞气,刺激的偷情过程。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