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玄学小祖宗在恋综不当对照组爆火 > 第11章 稀里认干亲,奇礼赠婴童

元彬那句“我没有见面礼……”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客厅里却显得格外清晰。

他自己都觉得这话说得有些尴尬,像是故意推脱,可他真没准备啊!

总不能把兜里那几张皱巴巴的百元大钞掏出来当见面礼吧?

那也太寒碜了,简直是对水德星君这个身份的侮辱!

李久成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拍着元彬的肩膀说道:“元彬小兄弟真是快人快语!这算什么,什么见面礼不见面礼的,都是虚的!重要的是这份情谊!你愿意当我儿子的干爹,那就是天大的面子,比什么礼物都珍贵!”

李峰也在一旁帮腔:“是啊,元彬,久成哥说得对!咱们兄弟之间,讲究的就是一个‘义’字!你要是真觉得过意不去,以后多帮衬着点小宝就行了!”

元彬心里苦笑,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稀里糊涂地就成了人家孩子的干爹,而且看这架势,还是那种要负责任的干爹。

他瞥了一眼婴儿,那小家伙正睡得香甜,小嘴巴一动一动的,似乎在吮吸着什么。

他叹了口气,心想:“罢了罢了,既然已经答应了,总不能反悔吧。只是这见面礼……真是个难题。”

就在这时,李峰突然“哇”了一声,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别墅的内部装潢,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他跑到落地窗前,激动地指着外面的花园和泳池,对元彬说道:“元彬,你看看这房子!这可是xx区的顶级豪宅啊!听说光是装修就花了上千万!还有这花园,这泳池……简直就是人间天堂!要是我能住上这样的房子,这辈子就值了!”

元彬顺着李峰的目光看去,只见别墅内部金碧辉煌,各种名贵的装饰品琳琅满目,简直就像一座小型的博物馆。

花园里种植着各种珍稀的花草树木,假山流水,亭台楼阁,应有尽有。

泳池里波光粼粼,清澈见底,让人忍不住想要跳进去畅游一番。

说实话,这别墅确实够气派,够奢华。

如果放在普通人眼里,绝对是梦寐以求的住所。

可元彬是谁?

他可是曾经的水德星君啊!

什么样的琼楼玉宇没见过?

什么样的仙山洞府没住过?

眼前的别墅虽然不错,但在他看来,也就是个勉强能住人的地方罢了。

“还行吧。”元彬淡淡地说道,语气中带着一丝不屑。

李峰听了这话,差点没跳起来:“还行?元彬,你这也太凡尔赛了吧!这可是豪宅啊!多少人奋斗一辈子都买不起的豪宅!你居然说还行?”

元彬耸了耸肩,没有解释。

他总不能告诉李峰,自己曾经住的地方比这里豪华一万倍吧?

那样只会显得自己是在装逼。

李久成看到李峰如此激动,笑着说道:“好了好了,李峰,你就别羡慕了。只要你好好努力,将来也能住上这样的房子。”

说完,他转过头,对元彬说道:“元彬小兄弟,为了庆祝小宝认了你这个干爹,我特意准备了一个小型的酒会,邀请了一些亲朋好友过来热闹一下。你不会介意吧?”

元彬摆了摆手,说道:“当然不介意。正好我也想认识一下久成哥的朋友们。”

很快,别墅里就热闹了起来。

各种肤色的人都有,有穿着西装革履的商界精英,有穿着华丽礼服的名媛贵妇,还有一些看起来像是道上混的,个个膀大腰圆,凶神恶煞。

他们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谈笑风生,气氛十分热烈。

李久成拉着元彬,向众人介绍道:“各位,这位就是我儿子小宝的干爹,元彬小兄弟!元彬小兄弟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已经是……”

说到这里,李久成突然卡壳了。

他也不知道该怎么介绍元彬的身份,毕竟他也不知道元彬是做什么的。

总不能说是修仙者吧?

那样肯定会被人当成神经病。

元彬见状,笑着说道:“久成哥,你就说我是个无业游民就行了。”

李久成哈哈一笑,说道:“元彬小兄弟真是幽默!各位,元彬小兄弟可不是什么无业游民,他可是……是一位高人!一位隐士高人!”

众人听了这话,都有些疑惑地看着元彬。

他们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用“隐士高人”来形容一个年轻人。

不过,他们都是人精,自然不会当面质疑李久成的话,只是在心里暗自猜测元彬的身份。

李久成举起酒杯,对众人说道:“各位,今天是个好日子,我们不仅要庆祝小宝满月,还要感谢元彬小兄弟愿意当小宝的干爹。来,大家一起敬元彬小兄弟一杯!”

众人纷纷举起酒杯,向元彬敬酒。

元彬也不推辞,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他虽然不喜欢这种场合,但既然来了,就要给足李久成面子。

几杯酒下肚,元彬开始有些发愁了。

这酒会开得热热闹闹的,可他的见面礼还没着落呢!

总不能空着手去认干儿子吧?

那也太不像话了!

他偷偷地拉了拉李峰的衣角,小声问道:“李峰,你说我该送点什么东西给小宝当见面礼啊?”

李峰也有些为难地挠了挠头,说道:“这……我也不是很清楚。要不,你送个金锁?或者玉佩?这些东西都比较常见,也比较有意义。”

元彬摇了摇头,说道:“不行不行,这些东西太普通了。我要送就要送点特别的,能让小宝终身受益的东西。”

“终身受益?”李峰瞪大了眼睛,说道:“我的天,元彬,你这也太夸张了吧!一个见面礼而已,至于这么认真吗?”

元彬没有理会李峰的吐槽,他开始在脑海中搜索自己身上有什么适合当见面礼的东西。

法器?

不行,太招摇了,而且以现在都市的灵气浓度,法器根本发挥不出什么作用。

丹药?

也不行,小孩子身体太弱,承受不住丹药的药力。

符箓?

还是不行,符箓需要灵力催动,小孩子根本无法使用。

想来想去,元彬发现自己身上似乎没有什么适合当见面礼的东西。

他不禁有些懊恼,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情,他就应该提前准备一些东西了。

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他的目光突然落在了自己的手上。

他的手上戴着一枚不起眼的戒指,这枚戒指是他还是水德星君的时候,用自己的一滴精血炼制而成的。

戒指里面蕴含着他的一丝本源之力,可以温养身体,强身健体,甚至可以改善人的资质。

这枚戒指对他来说,不算什么珍贵的东西,但对普通人来说,却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如果把这枚戒指送给小宝,绝对可以让他受益终身。

不过,这枚戒指毕竟是用他的精血炼制而成的,蕴含着他的本源之力。

如果送给小宝,就相当于把自己的本源之力分出去了一部分。

这对他来说,也是一种不小的损失。

元彬犹豫了。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把这枚戒指送出去。

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李久成端着一杯酒走了过来,笑着说道:“元彬小兄弟,你在想什么呢?怎么一个人躲在这里?”

元彬回过神来,连忙说道:“没什么,没什么。我只是在想,该送点什么东西给小宝当见面礼。”

李久成哈哈一笑,说道:“元彬小兄弟真是客气!我都说了,什么见面礼不见面礼的,都是虚的。你只要真心对小宝好,比什么礼物都珍贵。”

元彬摇了摇头,说道:“那不行。既然我已经答应了当小宝的干爹,就一定要送一份像样的见面礼才行。”

说完,他深吸一口气,像是下定了决心一般,从手上摘下了那枚不起眼的戒指。

“久成哥,这枚戒指,就当是我送给小宝的见面礼吧。”元彬将戒指递给李久成,说道:“这枚戒指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可以温养身体,强身健体,对小宝的成长很有好处。”

李久成接过戒指,仔细地端详了一下,发现这枚戒指看起来非常普通,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他有些疑惑地看着元彬,问道:“元彬小兄弟,这……这只是一枚普通的戒指吧?”

元彬笑了笑,说道:“久成哥,这枚戒指的妙用,你以后自然会知道的。”

说完,他走到婴儿床前,轻轻地抱起了小宝。

他伸出一根手指,在小宝的眉心点了一下,将自己的一丝本源之力注入到小宝的体内。

“孩子,这算是干爹给你的见面礼了。希望你能健康成长,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元彬在心里默默地说道。

做完这一切,元彬的心情轻松了不少。

他将小宝放回婴儿床,然后转过身,对李久成说道:“久成哥,时候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

李久成连忙说道:“元彬小兄弟,你这才刚来,怎么就要走了?不如多留一会儿,大家一起热闹热闹?”

元彬摇了摇头,说道:“不了,我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下次有机会再来拜访。”

说完,他向众人告辞,然后带着李峰离开了别墅。

两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李峰忍不住问道:“元彬,你刚才送给小宝的那枚戒指,到底是什么来头啊?我看久成哥好像不太相信的样子。”

元彬神秘一笑,说道:“天机不可泄露。”

李峰撇了撇嘴,说道:“切,不说拉倒。我还以为你真的有什么宝贝呢,搞了半天,就是一枚普通的戒指。”

元彬没有理会李峰的吐槽,他抬头望向天空,心中暗自说道:“水德星君,你已经死了。现在的我,只是元彬。一个想要在都市里活下去的普通人。”

就在这时,一个尖锐的声音突然在他们身后响起:“哎呦喂,这不是元彬吗?真是稀客啊!怎么,傍上大款了?”那个尖锐的声音像一把锉刀,狠狠地刮着耳膜,让人极不舒服。

元彬皱了皱眉,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穿着暴露,浓妆艳抹的女人正扭着腰肢,朝着他们走来。

她的声音很大,生怕别人听不见似的,眼神里充满了嘲讽和不屑。

李峰显然也认出了这个女人,脸色顿时变得有些难看。

他凑到元彬耳边,低声说道:“这是王欣然,你的前女友,旁边那个是她现在的男朋友赵晓松。”

元彬恍然大悟,原来是她!

难怪声音这么刺耳,长相这么令人倒胃口。

他淡淡地瞥了王欣然一眼,并没有说话。

王欣然走到元彬面前,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然后用一种夸张的语气说道:“哎呦呦,看看这是谁啊!这不是我们的大才子元彬吗?怎么,失恋之后,终于想开了,开始傍富婆了?”

她的话语中充满了恶意,仿佛要将元彬踩在脚下,才能显示出她的优越感。

赵晓松也走了过来,他身材高大,长相英俊,穿着一身名牌西装,看起来气度不凡。

他搂着王欣然的腰,用一种挑衅的眼神看着元彬。

“欣然,你认识他?”赵晓松明知故问,语气中带着一丝不屑。

“当然认识,他可是我的前男友呢!一个只会写诗,一无是处的穷学生!”王欣然毫不掩饰地说道,仿佛在炫耀自己的眼光多么高明。

李峰实在看不下去了,他站出来说道:“王欣然,你说话不要太过分!元彬现在是久成哥的朋友,也是小宝的干爹,你注意点你的言辞!”

王欣然听了这话,更加得意了。

她哈哈大笑起来,说道:“干爹?就凭他?一个穷光蛋,也配当别人的干爹?真是笑死人了!”

就在气氛越来越紧张的时候,一个洪亮的声音突然响起:“哎呦喂,我说王欣然,你可真是狗眼看人低!你知道元彬是谁吗?他可是个神医啊!”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个身材臃肿,满脸横肉的男人正朝着他们走来。

这人嗓门极大,说话的声音震耳欲聋,仿佛一个大喇叭。

“大嗓门,你瞎说什么呢?他是个神医?我怎么没听说过?”王欣然不屑地说道。

“哼,你没听说过的事情多了去了!”大嗓门撇了撇嘴,说道:“你知不知道,前段时间,李久成的儿子得了怪病,跑遍了整个申海市的医院,都治不好。最后还是元彬出手,才把他的儿子给救活了!”

“什么?你说的是真的?”王欣然有些惊讶地问道。

“当然是真的!我亲眼所见,还能有假?”大嗓门得意地说道:“当时,元彬只是用了一根银针,就在李久成儿子的身上扎了几下,就把他给治好了!你说这不是神医是什么?”

大嗓门的话,就像一颗重磅炸弹,在人群中炸开了锅。

所有人都用一种惊讶的眼神看着元彬,仿佛在看一个怪物。

“真的假的?他真的是个神医?”

“看不出来啊,这么年轻,居然有这么高的医术!”

“难怪李久成会让他当自己儿子的干爹,原来是看中了他的医术啊!”

富豪们最怕什么?

当然是生病!

尤其是那些身家过亿的富豪,他们更加惜命。

如果元彬真的是个神医,那他们可要好好巴结巴结了。

“元彬小兄弟,不知道你能不能帮我看看,最近我总是感觉胸闷气短,是不是得了什么病?”一个身材臃肿,满脸油光的中年男人也凑了上来,一脸谄媚地说道。

“元彬先生,我是xx集团的董事长,我最近睡眠不好,经常失眠,不知道你有没有什么办法?”一个穿着西装革履,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也走上前来,递给元彬一张名片。

一时间,元彬被一群富豪围了起来,他们个个热情洋溢,争先恐后地想要和元彬攀上关系。

王欣然和赵晓松被挤到了一边,脸色变得十分难看。

元彬看着眼前这些前倨后恭的富豪们,心中感到一阵好笑。

这就是现实啊!

当你一无是处的时候,所有人都会对你嗤之以鼻;当你展现出自己的价值的时候,所有人都会对你趋之若鹜。

就在这时,一个老太太抱着婴儿走了过来。

她满脸笑容地看着元彬,说道:“元彬先生,您是小宝的干爹,要不要抱抱他?”

元彬看着婴儿那粉嘟嘟的小脸,心中突然涌起一股怜爱之情。

他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接过了婴儿。

婴儿很轻,软绵绵的,像一团棉花。

他轻轻地摇晃着婴儿,感受着他那微弱的呼吸。

看着怀中纯真无邪的婴儿,元彬心中突然有了一个决定。

既然已经当了他的干爹,就要给他最好的!

他要让这个孩子,百病不生,健康长寿!

他深吸一口气,从怀里掏出一颗血红色的珠子。

这颗珠子是他还是水德星君的时候,用自己的心头血炼制而成的,蕴含着强大的生命力。

这颗珠子,可以伐毛洗髓,改变人的体质,让人百病不侵。

这颗血魄极其珍贵,即使是他,也只有这么一颗。

如果送给别人,就相当于把自己的一条命送了出去。

但是,为了这个孩子,他愿意付出一切!

他没有丝毫犹豫,将血魄放在婴儿的眉心处。

血魄一接触到婴儿的皮肤,立刻融化开来,化作一道红色的光芒,钻进了婴儿的体内。

顿时,婴儿的身体开始发生变化。

他的皮肤变得更加白皙,毛孔变得更加细腻,骨骼变得更加坚硬,血液变得更加纯净。

他的体内,充满了强大的生命力,仿佛一个新生的太阳。

与此同时,一股强大的能量波动从婴儿的体内散发出来,瞬间笼罩了整个别墅。

所有人都能感受到这股能量的强大,仿佛置身于一个巨大的磁场之中。

原本喧闹的别墅,瞬间变得鸦雀无声。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元彬怀中的婴儿,脸上充满了惊诧和疑惑。

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也不知道这股强大的能量波动,意味着什么。

婴儿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的红光,仿佛一个降临人间的神只。

他的呼吸变得平稳而有力,他的心跳变得缓慢而坚定。

他的身体,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时间仿佛静止了。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奇迹的发生。

## 第十一章 稀里认干亲,奇礼赠婴童

“啥?干爹?!李哥,你没搞错吧?我这...我还是个雏呢!” 元彬一口老酒差点没喷出来,指着自己鼻子,一脸的不可置信。

李峰在一旁乐得直拍大腿, “哈哈哈,元彬,你小子也有今天!让你平时装高冷,这下好了,直接当爹了!还是干的!”

要说这事儿,还得从三天前说起。

元彬,哦不,现在应该说是披着元彬皮的水德星君,在路边英雄救美,救了被车撞的李久成和他媳妇儿。

这李久成,可不是一般人,那是滨海市有名的富豪,人称“李半城”。

为了感谢元彬的救命之恩,非要认他当干儿子,结果阴差阳错,变成了认干亲!

“元彬老弟,你看你救了我一家老小,那就是我李久成的恩人!我儿子刚满月,要不,你当他干爹?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李久成拉着元彬的手,那是相当的热情。

元彬当时就懵了,他堂堂水德星君,在修仙界呼风唤雨,现在竟然要给人当干爹?

这叫什么事儿啊!

可是看着李久成那真诚的眼神,还有他媳妇儿感激涕零的样子,水德星君...哦不,元彬,心一软,就答应了。

这不,今天就是李久成摆的满月酒,顺带认干亲。

酒宴设在滨海市最豪华的酒店,那叫一个金碧辉煌,灯红酒绿。

元彬穿着李久成给他定制的西装,浑身不自在,总感觉自己像个猴子,被围观。

“哎呦,这不是元彬吗?听说你当干爹了?啧啧啧,真是看不出来啊!” 一个大嗓门凑了过来,阴阳怪气地说道。

元彬白了他一眼,没搭理他。这种人,就是典型的见不得别人好。

“我说元彬,你准备啥礼物啊?李半城的儿子,可不是随便送点东西就能打发的。” 李峰挤眉弄眼地问道。

元彬心里也犯愁。

他现在穷的叮当响,银行卡里的钱加起来都不够买瓶好酒的。

送什么礼物才能配得上李半城的儿子,又能显示出他这个“干爹”的与众不同呢?

就在这时,他突然想起了自己修炼时凝结的一颗血魄。

这血魄蕴含着他精纯的仙力,普通人服用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给婴儿用,更是可以伐毛洗髓,脱胎换骨!

“有了!” 元彬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个神秘的笑容。

认亲仪式开始了,李久成抱着白白胖胖的儿子,站在台上,笑容满面。

“今天,我李久成要认元彬老弟为我儿子的干爹!感谢元彬老弟救命之恩,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台下掌声雷动,闪光灯咔咔作响。

轮到元彬送礼物了,他走到台前,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玉盒。

“李哥,嫂子,孩子,这颗血魄,是我送给孩子的礼物。它能强身健体,驱邪避凶,祝愿孩子健康成长,一生平安。”

全场哗然!

血魄?那是什么东西?听都没听过!

李久成也是一脸疑惑,不过他相信元彬不会害他。

“元彬老弟,这份礼物太贵重了,我...”

“李哥,见外了不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这礼物,我送定了!” 元彬笑着说道,语气不容置疑。

李久成见状,也不再推辞,接过玉盒,小心翼翼地打开。

只见玉盒里躺着一颗血红色的珠子,散发着淡淡的光芒,煞是好看。

“好漂亮的珠子!” 抱着婴儿的老太太惊呼道。

元彬微微一笑,心想:这可不是普通的珠子,这可是能改变孩子一生的宝贝!

(未完待续)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