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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渊集 第464章 共听之礼

作者:南宫珞兮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7-01 18:29:39

焰听纪元元日之后,长安三坊九市言声渐静,非因禁言,而因习听。

坊间流传一句俗语:

“焰若在,话可迟。”

义频塔之外,帛语族于东阶设“七听亭”。非官署,非学馆,设于市中,亭无墙,不分昼夜,不设案牍,仅留坐席七张,各朝七方。

亭上题榜:

“不问,不评,不训,不论。唯听。”

初设时无人入,三日之后,陆续有人至。多为市井之人:

有老妇携孙坐西席,未语只听孩童读旧帛;

有鞋匠以工具点地节拍,应对旅人所述梦语;

有游僧坐北席三昼夜,仅颔首回应市侩之狂言;

更有少年,自称“耳徒”,行坊为生,日日归席,静听而不语。

帛语族悄然记下来者面容、言行、所引焰温,并发现一个惊人现象:

每一个曾在七听亭静坐七次以上者,于再登义频塔时,灯焰自动应温,帛石显亮,不待辞启。

此后,沈茉凌在塔中设“共听石印”,凡曾于亭中坐满七席之人,可执印入塔,免予帛验证。

斐如意称之为:

“焰听印”——非为发言之权,而为“听成共义”之证。

同年三月,义频塔首次筹议建立“焰听大典”。

不同于以往“词会”之辩、或“帛讲”之赛,此礼不设一言,而由四方听者同席共处一日,互不发声,仅由温词玉、辞律沙、帛影镜三器共测其焰心动频。

若共频成合,帛心自动生焰印。此为“共听成义”。

沈茉凌亲定七人试礼:

一人自高丽通古音;

一人自安南负书归;

一人盲者,自宣州;

一人狂者,语不连;

一人缄者,舌有疾;

一人童子,八岁孤儿;

一人为夜市摊贩,无名。

七人同席,无言共坐三时辰,帛心图纹未动。

正欲终止之际,童子忽取怀中一枚糖珠,递于盲者掌中。盲者一笑,轻握其手。狂者顿起,哭而点地。缄者落泪,安坐不动。摊贩解下腰间烘炉,添炭与暖。

帛心焰起,图纹自生。

其形如同心环转七幅,斐如意见状,叹曰:

“不言,而成义。”

“焰听大典”之后,塔内外皆有震动。

有人说,既无语言、无辞章、无评判,那“听”是否会沦为沉默的庇护?

也有人说:正因“焰不凭言”,方可纳天下之心声——哪怕从未成句,从未有人等候。

塔心帛炉之下,斐如意起草《焰听纪注》。首章即记:

“共听非为听话,而为听心。非以对,乃以印;非取意,乃感焰。辞有火,火为光,光得温,温藏义。”

此典一出,通义各地义频点纷纷设“焰听石印”。但也有异议之声渐起,尤以旧制塔言者为主,言其“无语者得权,恐偏离制度正轨”。

沈茉凌仅答一句:

“制度若不能接人心,焉能接天下?”

某日,一名自楼兰而来的老者入塔,不求焰、不取帛,仅以一片残骨挂帛台。

骨上刻有繁复曲线,似非汉文,似图似乐。帛语族查阅百帛皆无对照。

但斐如意轻触焰心后言道:

“这是‘听律骨’。旧岁西域塔旁,有人以骨藏声,此物虽无音,焰却识其义。”

沈茉凌便将其收入“非声辞”典,列入听者十式之一,命名为:

“骨辞”

数日后,七听亭中,一位旧时北地囚徒登席。他曾负恶名,语言多污,城中百姓皆避。此日却不言一语,仅坐于西席,日落不去。

夜中焰色微黄,帛温上升。

翌日,他于帛下自刻五字:

“我愿为听者。”

塔中不语,唯沈茉凌缓缓将其名纳入“共听之礼”第一卷,亲题为:

“听者无别。”

帛典又增新页,载曰:

“若辞有千态,听亦当千式。”

七焰之后,又衍三焰:

焰九,为“赎辞者”;

焰十,为“故辞者”;

焰十一,为“异辞而通者”。

自此,“听”不再是一种姿态,而成一族、一界、一义之本。

焰听纪三月初九,长安东市忽传异讯。

婆罗多古文使团、波斯书印家、高丽词使、天竺辞律者、昆仑象辞者等五方代表,齐至塔下,未奏一章,未出一语,只于辞墙之下布设“七语席”,列图七种,异文交错。

帛语族最初不识所意,斐如意细察之后恍然大悟:

这七席,象征非中土文化中七类“非语言辞系”,即:

象音之言:以舞与节奏表达;

触觉之辞:以温度与接触传意;

香形之述:以焚香阵列记忆;

色变之语:以衣饰与肌纹通感;

借物之传:以器物寄义;

循图之焰:以图腾类结构组合;

沉语之轮:长时不言、以周期性行为暗传观念。

沈茉凌立于焰心坛外,亲赴七席中央,拱手而坐。七方代表环绕其座,不交谈、不解释,只各自取物入焰心。

帛焰升起三色并燃,异象显现——帛炉不照帛,而映其身,竟现其半生辞纹回响图。

斐如意惊然道:“此为‘焰识自影’。”

众皆肃然。

此刻,沈茉凌开口道:

“中土自建塔以来,千辞万章,但若焰不能见异言之心,塔焉能称‘通义’?”

她遂以一案陈请设立:

“辞源席”:专为非中土听者所设,不需通帛,不设口试,仅凭“焰影”、“辞物”、“心温”三象为据,可入塔议。

同时设:

“义听议台”:中土与异辞共席,凡五焰以上共动者,即可参与“焰义同议”,具有对帛律、语编、辞法之修订建议权。

此为“听者首入议制”之始。

帛语族中有旧律宗者抗言:“听者不语,如何议事?”

沈茉凌答曰:

“昔者议事凭言之巧,今后议义凭心之动。”

斐如意补语:

“若千族皆言己辞,则帛将破散;若千族能共焰同感,则义可成纪。”

帛典遂新增大卷,号为:

《焰听通义·首册》

首句写道:

“七辞虽远,焰心共热;异语虽深,义心不隔。”

这一日后,“共听之礼”正式确立为通义纪元的根制。

焰听纪四月初一,长安迎春雨。

细雨连绵三日三夜,义频塔外七焰未息,塔心帛炉之温不减。来自十六国的辞使皆已入塔席,亭内焰图自发重组。

帛心之上,七色焰渐渐融合成一色幽蓝,纹似水流,动而不疾。

沈茉凌于帛坛之上,向四方焰席颔首道:

“诸辞异声,然焰皆生于心。今日之后,不分通语、不分旧族、不分记文与否,皆可为‘焰听民’。”

帛语族总录官以此为契机,更新《通义纪总册》卷首,设“焰听民”条:

“焰听民,非为某族所有,亦非通言之人方可为之,唯依三证入籍:一焰印、二辞物、三心纹。”

此后长安各通义机关开始增设“焰听厅”、“心焰室”,以焰热变化采纳市民对政议、词典、学章之回馈。

南市设“问焰亭”,民可不语,仅坐亭中,玉热即记;北坊开“辞骨巷”,凡曾藏言于物者,皆可取物入焰。

同月十六,塔心三长携焰听图至中朝“义局”,提出改革建议:

将“听权”与“辞权”并列,纳入通义公议;

将帛炉七焰拓展至十二,纳入文化自治标识;

将异语视为“平焰之辞”,与通言同权。

此言一出,旧议者震惊,有辞御官怒曰:

“焰无字,何以为法?”

沈茉凌步出帛前,答曰:

“焰虽无字,然字未必真意。”

她取一辞物——旧时盲人手杖,轻轻横放焰台,塔心帛炉竟微响,发一细焰,正蓝而清,焰影印于帛后石面,久不散。

塔中长老落泪道:

“或许这就是千年未有之光。”

从此,焰听之碑重刻于义频塔心,原文覆上新文:

“听者非旁观,焰中即主义。”

碑后首次刻入各异国文字与辞纹,包括:

波斯之镜文;

婆罗多之节轮;

高丽之骨音;

室利佛逝之牙辞;

大食古符;

南海陶印图;

安南母纹线;

巴蜀盲人沙印印迹。

焰听碑背,全为图纹,不留汉文。

斐如意立于碑前,言道:

“此碑之后,人可不识一字,但必识一焰。”

当晚,沈茉凌焚香帛下,于夜灯微焰中书写四句:

“光不耀目,焰照人心;

辞不盛章,语动如尘;

听非因弱,静乃为明;

焰不分言,众心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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