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玄幻 > 吞噬万界:我的万魂幡震古烁今 > 第226章 黄泉暗流,星海窥视

就在林枫与血佛尊者、九幽道人在寂灭天棺前激烈交锋的同时,万古坟场深处这片绝对之地的边缘,数道隐晦至极的气息如同鬼魅般悄然浮现。

一道气息缥缈如烟,仿佛与四周的死亡法则融为一体,若非仔细探查根本无法察觉。

气息的主人是一名笼罩在灰袍中的佝偻老者,他手中托着一盏摇曳着惨绿色灯火的古灯,灯焰中隐约映照出无数挣扎的魂影。

他是往生殿的引魂老人,修为造化境后期,最擅潜行匿迹,窥探隐秘。

他浑浊的眼珠死死盯着战场中央的寂灭天棺,枯瘦的手指微微颤抖,低声喃喃:

寂灭天棺……传说中葬着太初之秘……没想到老朽有生之年竟能得见……

另一道气息则凌厉霸道,如同出鞘的绝世凶剑,即便刻意收敛,也令周遭的死亡能量微微避让。

这是一名身着玄黑战甲、面容冷峻如刀削的中年男子,他背负着一柄被层层符文封印的暗金长枪,周身散发着久经沙场的铁血煞气。

他是陨星战堡的破军星帅,修为造化境后期巅峰,奉战堡之主命前来探查万古坟场异动。

他目光锐利如鹰,扫过激战的三人,最终落在林枫身上,眉头微蹙:

此子……便是近来搅动星海风云的黄泉魔祖?果然凶悍,竟能以一敌二,压制九幽与血佛。

更远处,还有一团不断扭曲变幻的阴影,仿佛由纯粹的恶意与谎言构成,难以捕捉其真实形态。

这是虚妄魔渊的千面心魔,修为造化境后期,最喜玩弄人心,挑起纷争。

它没有固定形态,此刻幻化成一名娇弱无助的少女模样,躲在暗处,眼中却闪烁着兴奋与算计的光芒:

打吧,打吧!打得越惨烈越好!等你们两败俱伤,这天棺机缘,还有你们的神魂,都将成为本座最美的收藏!

除了这些独行强者或隐秘势力的代表,一些星海顶级大势力的触角也早已延伸至此。

在破军星帅身后不远处,虚空微微荡漾,两名身着星辰道袍、气息渊深的老者悄然现身,他们是星宿道宗暗中派来的长老,修为皆在造化境中期,此刻正以秘法将战场景象实时传回宗门。

其中一人低声道:

天枢宗主陨落,此魔便是凶手!需尽快将此地情况禀报,请太上长老定夺!

另一方向,一片朦胧的月华之中,隐约可见数名身着广寒仙阙服饰的女修,为首一名老妪手持冰晶拐杖,修为造化境后期,正是广寒仙阙的寒月婆婆。

她看着战场,脸色阴沉如水:

月婵魂灯已灭,必是遭了这魔头毒手!此仇不共戴天!

但此刻不宜妄动,且看他们鹬蚌相争……

更有一缕极其淡薄、却带着无上威严的龙威隐没在虚空深处,那是龙族安插的暗探,也在密切关注着这场关乎星海格局的争夺。

这些潜伏在暗处的窥视者,各自怀揣着不同的目的——或为夺宝,或为复仇,或为探查情报,或单纯为了搅乱局势。

他们如同隐藏在阴影中的毒蛇,耐心等待着最佳的出手时机。

整个万古坟场核心,看似只有林枫三人在激战,实则暗流汹涌,杀机四伏!

战场中央,林枫一斧劈飞重创的九幽道人后,气势如虹,冰冷的目光锁定了仅剩的强敌血佛尊者。

他岂会不知周围潜伏着诸多宵小?但他毫不在意。

在他眼中,这些藏头露尾之辈,不过是待收割的庄稼,迟早都会成为他踏上巅峰的养料。

秃驴,拿出你全部的本事,否则,下一斧便送你往生极乐!

林枫声音平淡,却带着令人灵魂冻结的寒意,黄泉戮神斧上的混沌光芒吞吐不定,仿佛随时能撕裂苍穹。

血佛尊者面容依旧悲悯,但那双眸子深处,已是一片尸山血海的杀戮景象。

他缓缓抬起手中的滴血戒刀,刀身嗡鸣,仿佛渴望着饮血。

阿弥陀佛。施主杀性太重,已入魔障。

贫僧今日,便行那金刚怒目之事,以杀止杀,渡你入灭!

话音未落,血佛尊者周身气势轰然爆发,那造化境巅峰的修为毫无保留地释放出来!

磅礴的血色佛光冲天而起,在他身后凝聚成一尊高达十万丈、三头六臂、每只手臂都持着不同杀戮佛宝的血屠佛陀法相!

法相一出,整片之地都为之震颤,那狂暴的寂灭神雷与太初寂灭意竟被暂时逼退!

这才是血佛尊者的真正实力!远超之前的试探!

血海浮屠,万佛朝魔!

血佛尊者与那血屠佛陀法相同时挥动戒刀,一道横贯星空的猩红刀罡,带着屠戮众生、葬送万佛的恐怖杀意,朝着林枫当头斩落!

刀罡所过之处,空间层层塌陷,形成一条通往死亡终点的真空通道!

面对这足以轻易斩杀普通造化后期的一击,林枫眼中混沌光芒大盛,非但不退,反而主动迎上!

来的好!便以你之血,祭我魔斧!

黄泉戮神斧再次劈出,混沌斧光与猩红刀罡于虚空之中,悍然相撞!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