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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历史 > 看故事悟人生 > 第271章 骂名刻进史书里:洪承畴的“荣华路”与同胞血

泉州英都的老街上,至今还留着半间灰扑扑的老宅子。墙皮剥得露出里面的青砖,门楣上隐约能辨出“洪氏祖宅”的残字——这是洪承畴小时候住过的地方。离这老宅子不远,新修了座气派的纪念堂,朱红大门配着琉璃瓦,堂里挂着块复制的牌匾,写着“天马奔腾”四个大字,笔力遒劲,透着股少年意气。可牌匾底下立着的雕像,却穿着一身满清的官服,顶戴花翎衬着那张脸,怎么看都透着股说不出的别扭。

来这儿参观的人总爱站在牌匾和雕像中间嘀咕:“这字是他在明朝当大官时写的,衣服却是清朝的,这人到底是忠是奸?”

答案,得从洪承畴的少年时候说起。

万历年间的泉州,海风吹着港口的船帆,也吹着英都镇的炊烟。洪家在成化年间曾是当地的簪缨世家,可到洪承畴出生时,家道早就中落了。他爹是个一辈子没考中举人的老秀才,守着几亩薄田,日子过得紧巴巴。洪承畴打小就跟着娘纺线织布,可耳朵却总往隔壁的学堂里凑——那是族叔洪启胤开的蒙馆,朗朗的读书声像勾人的小钩子,把他的心勾得痒痒的。

有回洪启胤讲《论语》,转头看见窗户外扒着个半大孩子,手里还攥着没纺完的棉线,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书本。他喊那孩子进来,随口问了句刚讲的内容,没想到孩子张口就背,连他没讲透的注释都能说出个一二三。洪启胤又惊又喜,问清是堂兄的儿子洪承畴,家里穷得没钱上学,当场就拍了板:“以后你就来听课,笔墨纸砚我供着。”

就这么着,洪承畴成了学堂里最用功的学生。白天他帮娘干完活,就揣着两个冷饭团往学堂跑,晚上借着油灯的微光,把洪启胤家的藏书翻了个遍——《四书五经》是基本功,《资治通鉴》他能背出关键战役的细节,《孙子兵法》的批注写了满满三大本。洪启胤常摸着胡子说:“彦演这孩子,将来定是个能安邦定国的人物。”

洪承畴自己也憋着股劲。他见过爹对着落第的榜单叹气,见过娘夜里缝补衣服时偷偷抹眼泪,心里早就扎了根“出人头地”的刺。他在笔记本上写过八个字:“天马奔腾,不负此生”,那是他对自己的期许,也是对家族的承诺。

万历四十四年,二十七岁的洪承畴果然不负众望,考中了进士。消息传回英都,洪家的破院子里第一次挤满了人,他娘握着他的手,眼泪掉在他的官服上:“儿啊,皇上给了你恩典,你可得好好当差,别丢了洪家的脸。”

洪承畴记着娘的话,在官场上一步一个脚印地往上走。崇祯三年,他当上了都察院右都御史,特意回了趟老家,给族叔的乡学写了块“天马奔腾”的牌匾。那天他穿着崭新的绯色官袍,站在学堂门口,看着一群和他当年一样的穷孩子,眼里满是意气风发:“好好读书,将来都做能跑千里的天马。”

谁也没料到,十几年后,这匹“天马”会栽在辽东的战场上,更会栽在“气节”两个字上。

崇祯十二年,洪承畴已经是蓟辽总督,手里握着明朝最精锐的十二万大军,镇守着山海关外的最后一道防线。皇太极的清军打了十几年,愣是没啃下这块硬骨头。可那年冬天,小冰河期的严寒冻透了明军的粮草,也冻垮了军心——清军断了明军的粮道,十二万大军一哄而散,洪承畴成了俘虏。

消息传到北京,崇祯帝哭了一场,以为他已经战死殉国,还下旨追赠他为太子太保,建了祠堂祭祀。可崇祯帝不知道,他心心念念的“忠臣”,正在盛京的大牢里纠结。

起初洪承畴确实硬气,绝食抗议,说要“以死报君恩”。皇太极派了不少人劝降,都被他骂了回去。直到范文程来了。

范文程是清朝的老臣,跟着努尔哈赤、皇太极打了半辈子仗,最会看人。他没提劝降的事,就坐在牢里跟洪承畴闲聊,聊着聊着,房梁上掉下来一块灰尘,落在了洪承畴的官袍上。洪承畴下意识地伸手,小心翼翼地把灰尘掸掉,动作轻柔得像在呵护一件稀世珍宝。

范文程看在眼里,心里就有了数。他回去对皇太极说:“洪承畴必不降死。他连一件衣服都舍不得弄脏,怎么会舍得自己的性命?”

这话戳中了洪承畴的软肋。他不是不想死——读了半辈子圣贤书,娘从小教他“忠君爱国”,崇祯帝待他不薄,从寒门进士一路提拔到封疆大吏,这份恩情有千斤重。可他更舍不得自己的“前程”——他还没实现“天马奔腾”的抱负,还没让洪家真正扬眉吐气,就这么死了,太不甘心了。

皇太极摸透了他的心思,亲自去牢里看他。那天盛京下着雪,皇太极解下自己的貂皮大衣,披在了洪承畴身上,只说了一句:“先生冷吗?”

就这一句话,彻底击溃了洪承畴的心理防线。他“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磕了个响头:“臣……愿降。”

可皇太极没真信他。在皇太极眼里,这个喊着“君恩似海,臣节如山”的人,转身就能变节,靠不住。所以直到皇太极去世,洪承畴都只是个被“软禁”的降臣,没得到一官半职。他心里急,像热锅上的蚂蚁,总想着找机会证明自己。

机会很快就来了。皇太极死后,多尔衮成了摄政王,明朝内部乱成一团——李自成的起义军攻进了北京,崇祯帝在煤山上吊,吴三桂带着清军入关。洪承畴瞅准时机,主动找到了多尔衮,递上了一份《平明策》,里面详细写了怎么占领北京、怎么安抚百姓、怎么南下消灭南明残部。

多尔衮看完策论,眼睛一亮。他知道洪承畴的本事——当过陕西三边总督,平过农民起义;当过蓟辽总督,熟悉明朝的军事部署;更重要的是,他懂汉人的心,懂明朝的制度。比起吴三桂那种被逼无奈的投降,洪承畴的主动投靠,更像是送上门的“钥匙”。

从那以后,洪承畴才算真正在清朝站稳了脚跟。他跟着多尔衮进了北京,出的第一个主意,就是“剃发易服”——“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道命令一下,原本还在观望的汉人炸了锅,反抗声四起。多尔衮起初有点慌,想收回命令,可洪承畴劝他:“要想让汉人服软,就得断了他们的念想。剃了头发,换了衣服,他们就知道大明真的没了。”

多尔衮听了他的话,不仅没收回命令,还派洪承畴去南方“安抚”——说是安抚,其实就是镇压。顺治二年,洪承畴当上了江南总督,手里握着生杀大权,那些反抗剃发的百姓,成了他邀功请赏的筹码。

扬州城里的血,染红了护城河。《扬州十日记》里写,清军进城后,妇女被绳子串着像牲口一样拉走,婴儿被马蹄踩得肝脑涂地,池塘里堆满了尸体,血水把水染成了红褐色,连鱼都浮了上来。洪承畴当时就住在扬州的官署里,听着手下汇报“杀了八十万”,脸上没有丝毫波澜,反而在奏折里写“江南已定,民心渐服”。

嘉定的三次屠城,昆山的“十室九空”,南昌的“尸填沟壑”,广州的“七十万亡魂”——这些惨绝人寰的屠杀背后,都有洪承畴的影子。他制定镇压策略,调配军队,甚至亲自带兵上阵。有回他巡查湖广,还写了首诗:“秋看剑光飞,跃马渡金溪。指挥凌绝顶,挥刃斩敌旗。”诗里满是沙场得意,半点没有对同胞的愧疚。

那时候的洪承畴,已经是清朝的一品大员,武英殿大学士,权倾朝野。他觉得自己终于实现了“天马奔腾”的抱负,于是衣锦还乡,在泉州盖了座占地百亩的豪宅,雕梁画栋,金砖铺地,想让娘和弟弟享享清福。

可豪宅落成那天,却冷冷清清。没有亲戚来道贺,没有老朋友上门喝酒,连他最敬重的娘,都不肯跨进大门一步。

他娘带着他弟弟,搬上了一艘小船,在晋江上漂泊。有人劝她:“你儿子现在是大官,你去住豪宅多好,何必在船上遭罪?”老太太叹了口气,指着天上的太阳说:“我生是大明的人,死是大明的鬼。这清朝的天,我不顶;清朝的地,我不踩。”

洪承畴站在岸边,看着母亲的船越走越远,心里不是滋味,却没明白到底哪里错了。他觉得自己只是“顺天应人”,跟着新朝代混口饭吃,可在乡亲们眼里,他是背叛祖宗的叛徒,是手上沾着同胞血的刽子手。

后来他老了,退休前,顺治帝给了他个“三等阿达哈哈番”的爵位,算是给了他个体面。可他没想到,几十年后,乾隆皇帝会亲自下令,把他的名字写进《贰臣传》里。

《贰臣传》是乾隆专门为那些“先仕明,后仕清”的官员编的史书,字里行间都透着鄙视。乾隆说:“这些人,在明朝受恩深重,却背叛君主;在清朝虽然当官,却没什么气节。把他们写进这本书,就是要让后人知道,背叛者永远抬不起头。”

洪承畴的后代不服气,总想着给祖先翻案,说他是“促进民族融合的功臣”,是“推动清朝统一的头号功臣”。可这话,连历史都不答应。

民族融合从来不是靠屠杀和背叛实现的。唐朝的时候,哥舒翰是胡人,照样当大将军,守卫边疆;清朝后来的皇帝,也懂得安抚各族百姓,让满汉蒙回藏和谐相处。这些才是真正的融合——双方自愿,彼此尊重。可洪承畴的“融合”,是拿着刀架在同胞脖子上,逼着他们剃发易服,逼着他们投降,这叫侵略,不叫融合。

要是洪承畴算功臣,那岳飞算什么?岳飞抗金,是为了保卫宋朝的百姓,他的“忠”,是对国家的忠诚,对百姓的责任;文天祥宁死不降元,是为了守住文人的气节,他的“义”,是宁折不弯的骨气。要是因为现在满族人是中华民族的一份子,就把洪承畴说成英雄,那岳飞和文天祥岂不成了“阻碍融合的罪人”?

更荒唐的是,有人说洪承畴投降是“为了百姓少受战乱之苦”。可扬州城里被杀死的八十万百姓,嘉定被屠的三次城,南昌军营里饿死的十万人,他们的苦,是谁造成的?是洪承畴,是他出的主意,是他带的兵,是他手上的血,染红了自己的官袍。

就像有人假设,要是将来日本成了中国的一个省,难道汪精卫就要被当成“促进融合的英雄”?那3500万被日本侵略者杀害的同胞,他们能答应吗?同样,洪承畴手上沾着5000万大明百姓的血,凭什么被捧成英雄?

泉州的纪念堂里,每天都有人来参观。有人对着“天马奔腾”的牌匾叹气,说可惜了这么好的字;有人对着满清官服的雕像骂几句,说这人丢尽了泉州的脸。其实不用骂,也不用叹,史书早就给洪承畴定了性——他不是什么功臣,也不是什么英雄,只是个被荣华富贵迷了眼的叛徒,一个被骂名刻进史书里的“贰臣”。

《扬州十日记》的结尾写:“愿后之人,幸生太平之世,享无战之乐。若不自我反省,徒然糟蹋太平,读此书当惊醒。”现在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更该明白,历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给叛徒翻案,给汉奸立碑,就是对那些死在屠刀下的同胞的背叛,就是对历史的不尊重。

洪承畴的豪宅早就没了踪影,只剩下英都老街上那半间祖宅,在风里雨里站着。那间老宅子,见证过他的寒门苦读,见证过他的少年意气,却没见证过他的荣华富贵——或许,这才是对他最好的评价:比起后来的高官厚禄,人们更记得,他曾经是个攥着棉线偷听课的孩子,只是后来,走偏了路,再也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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