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市场的整顿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招拍挂”制度的顺利实施,为深圳筹集了大量的建设资金,也规范了土地出让行为,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但林瀚深知,深圳的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资金短缺是制约深圳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
当时的深圳,正处于大规模建设的关键时期,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开发、招商引资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虽然国家给予了深圳一定的财政支持,但对于庞大的建设需求来说,只是杯水车薪。而且,由于深圳是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传统的金融机构对深圳的支持力度有限,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十分突出。
为了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林瀚开始积极探索金融创新之路。他深知,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只有建立健全的金融体系,才能为深圳的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经过深入研究和反复思考,他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想:在深圳成立一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专门为深圳的企业和居民提供金融服务,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也为深圳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这一设想在当时来说,是非常超前和大胆的。当时的中国,金融体系还比较单一,主要以国有银行为主,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几乎还是一片空白。而且,成立商业银行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面临着诸多政策和制度上的障碍。
林瀚首先向曾卫国汇报了自己的想法。曾卫国听后,十分支持,他认为这是解决深圳资金短缺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深圳金融改革的重要尝试。“林瀚,你的想法很大胆,也很有远见。成立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对于解决深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推动深圳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会全力支持你,向市委和中央汇报,争取政策支持。”
得到了曾卫国的支持后,林瀚开始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他首先组织人员对深圳的金融市场进行了全面的调研,了解深圳企业和居民的金融需求,分析成立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调研结果显示,深圳的企业和居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十分旺盛,成立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随后,林瀚开始起草《关于成立深圳发展银行的请示》和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起草过程中,他充分借鉴了国外先进的商业银行管理经验,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对银行的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业务范围、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和设计。
为了确保银行的股权结构合理,林瀚决定采取股份制的形式,吸引社会各界资金入股。他积极与深圳的大型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海外投资者进行沟通和洽谈,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参与。在他的努力下,多家企业表达了入股的意愿,其中包括深圳本地的一些知名企业,如招商局、华润集团等,也有一些海外华侨企业和香港企业。
然而,成立商业银行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由于缺乏相关的政策依据和经验,审批工作遇到了很大的阻力。一些保守派人士认为,成立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不符合国家的金融政策,可能会引发金融风险,反对在深圳成立这样的银行。
为了争取中央的支持,林瀚亲自前往北京,向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汇报情况,阐述成立深圳发展银行的重要意义和可行性。他详细介绍了深圳的经济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强调了成立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对于推动深圳经济发展、探索金融改革经验的重要作用。
在汇报过程中,林瀚还遇到了很多质疑和挑战。一些部门负责人对深圳成立商业银行的风险表示担忧,认为深圳的金融监管体系还不完善,难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林瀚耐心地解释道:“我们已经充分考虑到了金融风险的问题,在银行的筹备过程中,我们将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确保银行的稳健运营。同时,我们也将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工作,接受他们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化解各种金融风险。”
为了打消大家的疑虑,林瀚还邀请了国内知名的金融专家和学者,为成立深圳发展银行进行论证和背书。专家们一致认为,在深圳成立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它不仅可以为深圳的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还可以为全国的金融改革积累经验,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经过林瀚的不懈努力和多方协调,中央相关部门最终同意了深圳成立发展银行的请示。1987年12月28日,深圳发展银行正式成立,这是中国第一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银行的成立,标志着深圳的金融改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也为深圳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深圳发展银行成立后,林瀚亲自担任银行的董事长,负责银行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他提出了“服务特区、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经营理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推出了一系列符合深圳企业和居民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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