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玄幻 > 向灵界借亿点资源修仙 > 第160章 金丹后期,遭遇邪灵

踏入点灵境后,他对星火燃光的理解也更深了一层。

此刻施展起来,身形几乎与周围的火行灵气融为一体,若不是刻意探查,根本难以察觉。

通道蜿蜒曲折,越往深处,温度越高。

两侧岩壁上的银色纹路愈发密集,散发出强烈的炙热气息。

突然,前方传来一阵激烈的打斗声。灵力碰撞的轰鸣在狭窄的通道中回荡,隐约还能听到金元子的怒喝。

王平收敛气息,悄然靠近。拐过一个弯道,眼前的景象让他瞳孔微缩。

只见金元子正与一头体型硕大的三眼火灵激战。

这头火灵通体燃烧着淡金色的火焰,额间竖眼开合间,道道暗金色光芒迸射,每一次攻击都带着焚烧空间的威能。

其实力,赫然已经接近元婴期!

金元子显然陷入了苦战。他周身金光闪烁,龙纹玉佩化作一条金色蛟龙护在身前,但那蛟龙虚影在火猊的利爪下已经黯淡无光,显然支撑不了多久。

“畜生!”金元子怒吼一声,双手结印,一道金色符箓凭空浮现。

符箓上龙纹游走,散发出令人心悸的灵力波动。

“九龙封天符!”他咬破指尖,一滴精血落在符箓上。

霎时间,九条金龙虚影从符箓中冲出,咆哮着缠绕向三眼火猊。

火猊发出一声震天咆哮,额间竖眼完全睁开,一道凝练到极致的暗红色光芒射出。

这道光芒所过之处,连空间都开始扭曲,威力恐怖至极。

“轰!”

金龙虚影与暗金光芒狠狠碰撞,爆发出毁天灭地的能量冲击。

整个通道剧烈摇晃,岩壁上的银色纹路明灭不定,仿佛随时都会碎裂。

王平在远处看得心惊。这一人一兽的交手,已经超出了寻常假婴修士的范畴。

特别是那头火猊,其实力恐怕已经半只脚踏入了元婴期。

就在这僵持的时刻,异变发生。

通道另一侧,一道青影悄无声息地出现。

正是青竹叟!他手中竹竿轻点,一道无形波纹扩散开来,竟是要同时偷袭金元子和火灵!

“青竹老鬼,你!”金元子又惊又怒,想要抽身却已来不及。

三方对峙,局势一触即发。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王平动了。

他背后五色神光流转,却不是攻向任何人,而是刷向那头火灵身后的岩壁。

那里,一颗散发着炽热能量的深红烈焰石正静静躺在角落,显然是火灵守护的宝物。

这一下出手时机把握得妙到毫巅。正值三方对峙,心神全都集中在彼此身上,谁也没料到会有人在这个时候出手夺宝。

五色神光一卷,三颗烈焰石瞬间落入王平手中。

入手温热,其中蕴含的精纯火源力让他心惊。这品质,比他之前得到的两颗还要高出不少!

“小子找死!”

“嗷!”

金元子和火灵同时暴怒,竟是暂时放下恩怨,齐齐攻向王平。

就连青竹叟也调转方向,竹竿点出万千青影,封死了所有退路。

面对三大高手的围攻,王平却不慌不忙。他深吸一口气,双手掐诀:

金阳焚天,点灵境,首次实战!

一轮金色大日在他头顶凝聚,但与以往不同,这次的金阳仿佛有了生命。

它直接化成一头栩栩如生的三足金乌。

王平头顶的金乌振翅长鸣,声震通道。那双由纯粹太阳真火凝聚的眼眸中,竟闪过一丝灵动的神采,仿佛真正的远古神禽降世。

金元子脸色剧变:“道术化形?!这不是第四境点灵境!”

青竹叟手中竹竿微微发颤,他活了六百年,第四境的道术也只见过聊聊几次。

那金乌给他的感觉,就像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体,而非单纯的道术造物。

火灵更是焦躁不安地低吼,作为火焰中诞生的精灵,它能感受到那金乌体内蕴含的,是比它更加纯粹、更加古老的火焰本源。

“啾——”

金乌突然发出一声清越的长鸣,双翅猛地展开。

无数金色羽毛从翅翼上脱落,每一根羽毛都在空中化作一支燃烧着太阳真火的金色箭矢。

这些箭矢并非杂乱无章地射出,而是在金乌的操控下,组成了一道玄奥的阵势。箭矢之间隐隐有金色丝线相连,构成了一张覆盖整个通道的天罗地网。

“不好!”金元子最先反应过来,龙纹玉佩爆发出刺目金光,九条金龙虚影再次浮现,将他牢牢护住。

青竹叟则是一跺脚,手中竹竿插地,万千青竹虚影破土而出,结成一座青色竹林大阵。

火灵最为直接,它张开巨口,喷出一道凝练到极致的暗红色火柱,试图以火攻火。

然而,这一切防御在金乌箭雨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

第一波箭雨落下时,金元子的九条金龙虚影就像纸糊的一般,瞬间被射成筛子。

龙纹玉佩“咔嚓”一声,裂开数道缝隙。

青竹叟的竹林大阵更是不堪,那些青色竹影在太阳真火面前,连一息都没能坚持住就化作飞灰。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