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玄幻 > 一条名叫王美菊的狗竟然会修仙 > 第292章 条件?

为什么?

若换个寻常人来看,以俞江的智慧和手段,他完全可以将整个事件变得更加简单,而不是像眼下的这般复杂。

为何?

按理来讲,在整个局中,他其实只需要帮助蒋艮一人就行,因为真正实行挖掘的,是蒋艮的人,是这位吐斯汗国师手中的那数千挖掘队。

一旦蒋艮成功地找到了万机神宫,他不就可以顺顺利利地独身前往了吗?

他为什么非得拽着夏志杰进来?

他为什么非得把秦子澈和秦煜给拽进来呢?

因为开启万机神宫的条件,是一道他根本就越不过去的坎儿!

想要开启万机神宫,就得先找到它。

可现在的问题是,该如何找到它?

就凭古籍里那零零星星地记载?

别傻了!

如果真的有人可以仅凭书本上的三言两语,就窥得太古时期的秘密,那这所谓的秘密,也就太不值钱了。

想要找到万机神宫,除了要分金定穴之外,最重要的,是要找到它的炁!

要知道,像太乙仙宫、万机神宫等这种秘地,其本身都和神木山是一样的,都是太古时期的产物。

神木山都能从一堆木料里诞出一条龙来,对于品阶更高的太乙仙宫和万机神宫,它们又为何不可呢?

所以在它们的身上,其实都是蕴含着一股无比精纯的天地之炁的,找到了这股炁,自然也就能大致地圈出个范围了。

接下来要做的,便是分金定穴,而这一步,也正是蒋艮之前一直在做的事情。

就跟撒豆子一样,将数千士兵一把撒进了玉林山里,五人为一伍,十人为一什,百人为百户,就这么一个个地抡起膀子开始开挖。

就只为了能找到俞江眼里的这个‘穴’!

本来吧,在俞江的计划里,一切都是顺风顺水的,蒋艮的人找到了万机神宫,他也如愿地找到了黑石,可正所谓人算不如天算,俞江做梦都没有想到,深渊竟腐化了万机神宫!

那颗跳动的恶瘤,正是命运对他这一系列的算计的无声嘲笑...

所以才有了之后的事!

俞江要用一道阵法来压制住玉林山底的深渊之炁,但又因这道阵法本就是至寒之恶,所以他为了达成自我之目的,他就得需要夏志杰这样的人。

他需要一场杀戮,一场足以杀死几十万人的杀戮...

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确保自己可以收集到足够的血气,他才能依靠这些血气来遏制住深渊对万机神宫的侵蚀,他才敢进入万机神宫去寻找黑石。

该如何引得夏志杰主动入局?

神火军!

俞江心里清楚,这些年来,夏志杰一直没有放弃过寻找蓉天宇,他一直都在暗地里调查着当年的蓉天宇案,他对于蓉天宇突然自裁这件事,是极度不相信的,他不相信蓉天宇这样的人会死在陆锋的权力之下。

也正因为他的这份不相信,这才给了俞江可乘之机。

一个让他主动跳进这个棋局的契机...

太机天枢!

作为可以窥视天地的古老遗物,俞江完全有能力帮助夏志杰去窥探当年的事情,可他并没有这么做,他只是通过他人之口,将太机天枢被李耳占据的事告诉给了对方。

所以在**的驱使下,夏志杰这才发动了对明都城的战争!

一来,夏志杰可以帮助吐斯汗夺回失去的故土,二来他也可以将明都视为踏板,进而帮助他一举拿下整个仓州,待仓州彻底被打下,他便可以顺理成章地前去接收天机谷,前去窥视这座隐藏于谷底的太机天枢。

至此夏志杰便入了此局!

现在万机神宫的位置有了,用于压制万机神宫的深渊之炁的血气有了,眼下唯一还缺的,便是开启封印的钥匙。

按理来讲,像万机神宫的这处封印,若没有黑石的介入,基本是无法开启的。

毕竟说到底,这里的封印,可不同于别处,如果它不重要,神印阁当初为何选择了马莺莺来充当这处封印的锁眼呢?

这本就是说不通的!

所以唯一的解释,就是此处的封印,极其重要,甚至可以视为整个东方板块最重要的几处之一。

那可是狼血小队啊,一个战力近乎等同于曦组织的存在啊...

为了镇压此处之恶,整个小队全部留在了万机神宫之中!

而马莺莺...

她更是以自身为锁,将那枚封印着深渊的黑石,直接插进了心脏之中。

俞江想要得到黑石,他就必须要将那枚插在马莺莺身上的黑石给取下来,而取下的代价,便是深渊的彻底入侵。

为了赵璇...

为了他的母亲...

他甘愿这么做!

这也就解释了他为什么要拽着秦煜和秦子澈入局的真正原因。

因为秦煜和秦子澈,是光与影之子,其合在一处的效果,堪比一枚黑石!

他要将秦煜和秦子澈留在万机神宫,进而把马莺莺给换出来...

这便是俞江的计划!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