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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历史 > 大秦:开局天幕曝光秦二世而亡 > 第55章 提供了有利条件

【“比如,哪些禽畜最容易饲养,所需饲料最少或最易获取。”】

【“又如,如何提高禽畜的繁殖效率,加快其生长速度等。”】

【“这些,都是畜牧司研究组与小队应关注的重点。”】

【“至于该司下设多少研究组与小队。”】

【“此事也由许子与农家子弟们商议后自行决定。”】

【“孤对于禽畜养殖了解不多,不再赘述。”】

【“但所有研究组与小队仍须采用成对对照法,并每日详细记录养殖过程。”】

【“原因已如前所述,对照研究有助于发现差异,便于总结改进。”】

【“农部之下设第四司,名为江河司。”】

【“该司职责在于研究与优化江河湖泊中鱼、虾、蟹等水产品的养殖方法。”】

【“比如,目前所养殖的水产品中,哪些最容易养殖,管理所需人力最少,又或者最容易被百姓捕捞获取。”】

【“又如,喂养何种饲料,才能加快这些水产品的生长与繁殖。”】

“这些皆属江河司内各研究组与小组所需探讨的范畴。”

“至于该司之下,应设立多少个研究组与小组,”

“此事便交由许子与诸位农家弟子共同商议,自行定夺便可。”

“孤对鱼虾蟹类水产了解有限,就不多加赘述了。”

“江河司下属各研究组与小组的研究标准,亦与前述各司一致。”

“农部之下设第五司,名为纺织司。”

“此司主要职责为研究改进现有丝绢、麻布的纺织方法,提升其纺织效率,并探寻是否有其他类似丝绢、麻布的可用布料。”

“该司之下应设若干研究组与小组,具体数目亦由许子日后决定。”

“对于该司下设研究组与小组的研究要求,亦与前述各司一致。”

“农部之下设第六司,名为百草司,取神农尝百草之意。”

“该司主要职责为研究除稻、黍、粟、麦、菽五种主粮,以及葵、藿、薤、葱、韭五种蔬菜之外,尚有那些作物可大规模推广种植与食用。”

“未来户部外商司从各地引入的各类作物及其种子,也将成为百草司的研究对象之一。”

“该司应设多少研究组与小组,亦由许子斟酌决断。”

“对百草司下属研究组与小组的研究要求,同样与前述各司一致。”

“以上,便是孤对农部六司的初步设想。”

“或许尚显简略,也可能存在考虑不周之处,还请许子予以补充完善。”

农耕司、林木司、畜牧司、江河司、纺织司、百草司!

天时组、肥料组、耕作方式组。

历法对照研究队、新历法推演研究队、节气推演研究队……

望着天幕上太子扶苏对农部下属机构的详细划分,武成侯王翦忍不住低声惊叹:“这是在种田?”

他活了大半辈子,虽未曾亲自下地耕种,却也见过无数百姓耕作。

可从没见过谁是这样种地的!

这在他看来,已经不是种地了,说是排兵布阵也不为过!

甚至就连他带兵打仗时的部署,也不曾精细到这种程度。

“难道说,那些所谓的农家子弟,都是这么种地的?”

这一刻,王翦对尚未入秦的农家门人,生出了极大的好奇。

而在秦国各地乡野间,正收拾行囊准备前往咸阳的陈相、陈辛等农家弟子连忙摆手:

不传谣!

不信邪!

他们农家弟子,可从来不是这么种地的!

至少以前不是,现在也不是。

但若真能入秦面圣,得始皇重用,那就另当别论了。

在看到天幕上太子扶苏对农部下属机构细致入微的划分后,陈相、陈辛等农家弟子一个个眼中闪烁着光芒。

正所谓,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

将天幕上的太子扶苏所提出的种田研究体系,与他们以往农家弟子的研究方式相比——

落后!

他们以前的方式太落后了!

同样是研究农耕,恐怕太子扶苏提出的研究体系,一年所得,抵得上他们过去百年的积累!

若真能按照天幕上的方式,坚持研究十年,甚至是二十年,那天下粮田的产量会达到何种程度?

是由亩产三石,提升至四石?

还是由四石再进一步,达到五石?

甚至……由五石跃升至他们想都不敢想的六石?

一想到这里,陈相、陈辛等一众农家子弟,都不禁心跳加快,呼吸急促。

这里需要额外说明的是,虽然历朝历代在度量衡上所使用的单位名称大致相同,但不同时期的实际标准却并不一致,这导致了数值上的差异。

比如,《淮南子·主术训》中记载:“十亩之田,率岁之收,不过四十石。”

这表明当时稻谷的亩产为四石,换算成大米约为二点四石。

而《后汉书·仲长统传》中则提到:“通肥饶之率,计稼穑之入,亩收三石。”

这表示当时小麦的亩产量为三石。

然而,秦汉时期的一石约合十四公斤,一亩约为零点六九十亩。

换言之,若以今日的计量标准来衡量:

秦汉时期,零点六九市亩的小麦产量约为八十四斤,同样面积的稻谷产量约为六十七点二斤。

换句话说,秦汉时期的粮食亩产大致为:北方小麦约一百二十斤\/市亩,南方稻谷约九十六斤\/市亩。

到了隋唐时期,度量衡的标准发生了变化。

此时一石约合四十二公斤,一亩约为零点八市亩。

从狄仁杰所撰《乞免民租疏》中可推算出,南方稻谷的亩产约为一点五石。

《新唐书·食货志》记载:“一顷百亩,出米五十余斛(石)。”

粟的亩产约为五斗多,若换算成小麦则约为一石(小麦不需去壳)。

因此,隋唐时期的亩产大致为:北方小麦约一百零五斤\/市亩,南方稻谷约一百五十七斤\/市亩。

水稻产量显着上升,这主要得益于国家统一以及南朝时期对南方地区的持续开发,为农业增产提供了有利条件。

进入两宋时期,度量衡又发生变动。

此时一石约为四十九公斤,一亩约为零点九市亩。

范仲淹在《答手诏陈十事》中写道:“中稔之利,每亩得米二至三石。”

朱熹在《奏救荒事宜状》中也提到:“每亩出米二石。”

由此可大致推断,两宋时期南方稻谷的亩产约为二石大米。

另据范仲淹《上执政书》记载:“窃以中田一亩,取粟不过一斛(石)。”

从中也可推知粟的亩产约为一石,小麦产量与此相近。

因此,两宋时期的粮食亩产大致为:北方小麦约一百一十斤\/市亩,南方稻谷约二百二十斤\/市亩。

从数据来看,南方稻谷的产量又有了进一步提升,

这主要归功于农业重心持续南移,两宋时期在南方大规模修建水利设施,以及高产稻种——占城稻的引进。

这些因素共同促使粮食产量,特别是稻谷产量大幅提升,环太湖流域的江浙地区也逐渐成为国家的主要粮仓。

到了明清时期,度量衡再次发生变化。

明清时期的一石约为七十公斤,一亩约为零点九二市亩。

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记载:“小民佃租富室田,亩出私租一石。”

结合当时五成的租税比例,可大致推算出亩产为二石米。

而《河间志》则记载:“一夫耕田三五十亩,亩收麦一石以上。”

这表明当时小麦的亩产已超过一石。

因此,明清时期的亩产大致为:北方小麦约一百五十五斤\/市亩,南方稻谷约三百零五斤\/市亩。

无论是南方的稻谷,还是北方的小麦,这一时期的粮食产量都较以往有明显增长。

这主要得益于双季稻种植与麦稻轮作制度的推广,农业科技也在此时期达到高峰。

因此,若仅以“石”和“亩”这些字面数值来比较历朝的粮食亩产,往往会感到困惑。

秦汉时期,亩产动辄“三石”、“四石”,甚至“五石”,但到了隋唐以后,反而下降到“一、二石”。

难道粮食产量反而减少了?农业科技也没进步?

其实,真正的原因就在于隋唐之后,“石”与“亩”的实际标准发生了变化。

表面上单位未变,但实质上其所代表的重量与面积已经不同,

因此如果不考虑度量衡的历史演变,直接进行数字比较,就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尤其是“石”这个计量单位,从秦汉时期的14公斤,激增至明清时代的70公斤!

所以陈相、陈辛等人提到的“亩产三石”、“亩产四石”、“亩产五石”、“亩产六石”,其实换算下来,就是0.69市亩分别产出84斤、112斤、140斤、168斤粮食而已。

然而即便只是亩产168斤,也已经是当时人们难以想象的产量了。

因为亩产三石(即0.69市亩84斤)才是当时的普遍平均收成,而亩产四石,则只有土地肥沃或农艺精通的人家才有可能达到。

至于五石的亩产,就算是土地好、经验足的农户也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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