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的深圳,暑气渐消。
郭春海坐在潮州商会二楼会客室里,面前的紫砂茶杯里茶汤清亮,袅袅热气带着铁观音特有的兰花香。他对面坐着三个人:阿强、潮州商会的陈会长,还有一个是陈会长介绍的香港商人,姓林,五十来岁,穿着合体的西装,戴着金丝眼镜,说话慢条斯理,一看就是见过世面的。
“郭先生,阿强跟我讲了你们合作社的情况。”林先生抿了口茶,用略带港味的普通话说,“我很感兴趣。能把东北的山货运到南方,又能把南方的电器运到北方,这样的渠道很有价值。”
“林先生过奖了。”郭春海不卑不亢,“我们合作社刚起步,很多地方还不成熟,需要学习。”
“谦虚是好事。”陈会长插话,“但该争取的也要争取。春海啊,林先生在香港做进出口贸易多年,人脉广,资金足。你们如果能合作,是双赢。”
这正是今天会面的目的。阿强牵线,陈会长做中间人,促成合作社与香港林先生的合作。如果谈成,合作社就能打通香港这条线,货源更广,价格更优。
但郭春海很谨慎。合作是好事,但怎么合作,利益怎么分配,谁说了算,这些都得谈清楚。他不想像有些内地企业那样,被港商占了便宜还感恩戴德。
“林先生,不知道您想怎么合作?”郭春海问。
林先生放下茶杯,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我草拟了一份合作协议,郭先生可以先看看。”
郭春海接过文件,厚厚十几页,条款密密麻麻。他仔细看了一遍,眉头渐渐皱起来。文件的核心内容是:林先生出资一百万,占合作社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负责香港方面的货源;合作社负责内地运输和销售,占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
这是要控股。
郭春海把文件放下,看着林先生:“林先生,您的意思是要收购合作社?”
“不是收购,是合作。”林先生纠正,“我注资,扩大合作社规模,把生意做大。我有香港的资源,你们有内地的渠道,强强联合。”
“那为什么您要占百分之五十一?”
“我出资多,自然要占大头。”林先生说得理所当然,“而且香港那边的货源我来解决,这都是我的资源。”
郭春海沉默了片刻,说:“林先生,合作社不是我一个人的,是全体社员的。股份的事,我一个人做不了主。而且,您可能不了解合作社的情况——我们不是缺钱,是缺稳定的货源和销售渠道。资金,我们自己能解决。”
这话说得很直接。林先生有些意外。他接触过不少内地企业,都是求着港商投资,给多少股份都行。像郭春海这样拒绝的,少见。
“郭先生,一百万不是小数目。”林先生说,“有了这笔钱,你们可以买更多的车,开更多的店,把生意迅速做大。”
“钱确实重要,但控制权更重要。”郭春海说得很坚定,“合作社是我们一手创办的,就像我们的孩子,不能让别人当家。”
气氛有些僵。阿强赶紧打圆场:“林先生,郭队长,大家都是为了把生意做好。条件可以谈,慢慢商量嘛。”
陈会长也劝:“春海,林先生是诚心合作。你们再谈谈,找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郭春海想了想,说:“林先生,我有个提议,您看行不行。我们成立一家合资公司,您占百分之四十九,合作社占百分之五十一。您负责香港货源,我们负责内地运输和销售。利润按股份分成。”
林先生摇头:“这样我的风险太大。我出一百万,还要负责货源,却只有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不公平。”
“那您觉得多少合适?”
“最少百分之五十一。”林先生寸步不让。
谈判陷入僵局。郭春海知道,如果坚持控股,合作可能谈不成。但放弃控股权,合作社就可能失去自主权,变成给别人打工。
他需要时间思考。
“林先生,这样吧。”郭春海站起来,“您给我的文件,我带回去仔细研究研究。我也需要跟合作社的兄弟们商量。三天后,我给您答复。”
“可以。”林先生也站起来,跟郭春海握手,“郭先生是爽快人,我希望我们能合作成功。”
从商会出来,阿强送郭春海回招待所。路上,阿强说:“郭队长,林先生的条件其实不错。一百万啊,在深圳都能买好几套房了。”
“钱是好东西,但不能为了钱丢了根本。”郭春海说,“阿强,你说实话,林先生这人可靠吗?”
阿强想了想:“我跟林先生打过几次交道,人还算靠谱,生意做得大,在香港、东南亚都有生意。就是……就是有点瞧不起内地人,觉得咱们土,不懂做生意。”
郭春海点点头。他能感觉到林先生那种优越感,虽然掩饰得很好,但举手投足间还是流露出来。
回到招待所,郭春海把格帕欠和二愣子叫来,商量这件事。
“队长,我觉得不能答应。”二愣子听完就说,“合作社是咱们的心血,凭什么让外人控股?”
格帕欠想得深一些:“队长,如果合作了,咱们能有什么好处?”
“好处很明显。”郭春海分析,“一是资金,一百万能解决很多问题;二是货源,林先生在香港有关系,能拿到便宜的好货;三是市场,通过林先生,咱们的货可能卖到香港甚至国外。”
“那坏处呢?”
“坏处就是可能失去控制权。”郭春海说,“占百分之五十一就是绝对控股,重大决策林先生说了算。到时候,合作社往哪发展,怎么发展,可能就不由咱们做主了。”
三个人都沉默了。这是个两难的选择。要发展,需要资金和资源;要自主,就得放弃这些。
“队长,咱们能不能自己筹钱?”二愣子问。
“筹一百万?”郭春海苦笑,“合作社现在所有资产加起来,也就五六十万。而且这些钱都在周转,抽不出来。”
确实,合作社摊子铺得大,野味店、歌舞厅、运输队都在扩张,处处用钱。账面上有点利润,但马上又投入再生产了。要拿出一百万现金,根本不可能。
“那……跟社员们集资?”格帕欠提议。
“也不行。”郭春海摇头,“社员们刚过上好日子,手里有点钱,但都是血汗钱,不能让他们冒险。而且集资一百万,得多少人凑?管理起来也麻烦。”
左右为难。
郭春海一夜没睡好。躺在床上,脑子里翻来覆去都是这件事。合作,还是不合作?控股,还是放弃?
他想起重生前的经历。前世他见过太多企业,为了融资出让控股权,最后被资本绑架,失去了初心,也失去了方向。有的甚至被踢出局,辛苦创办的企业成了别人的。
不能重蹈覆辙。
但也不能固步自封。改革开放的大潮来了,机会稍纵即逝。如果因为怕失去控制权而不敢合作,合作社可能就错过了做大做强的机会。
得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第二天一早,郭春海给合作社打了个长途电话,把情况跟金成哲说了。金成哲在电话那头听了很久,最后说:“队长,这事得你拿主意。但我觉得,合作社的根在兴安岭,魂在咱们这些兄弟手里。钱可以挣,但魂不能丢。”
这话说到郭春海心里了。是啊,合作社的魂是什么?是山里人的朴实,是猎人的血性,是共同富裕的梦想。如果为了钱丢了这些,那合作社还是合作社吗?
“我明白了。”郭春海说,“成哲,你帮我算笔账。如果咱们不跟林先生合作,靠自己发展,最快多久能攒够一百万?”
电话那头传来算盘声——合作社财务室用的还是老式算盘。过了一会儿,金成哲说:“按现在的利润,一年能赚三十万左右。但要攒够一百万,得三四年,而且这期间不能有大的扩张。”
三四年,太长了。深圳的发展速度,一年一个样。等三四年后,机会早就过去了。
得另想办法。
挂了电话,郭春海在房间里踱步。突然,他想到一个主意——为什么一定要林先生注资?可以让他以货源入股啊!
林先生的优势是香港的货源,那就让他用货源来换股份。他负责提供稳定、优质、价格优惠的货源,合作社负责销售。利润分成,但控股权还在合作社手里。
这个想法让他兴奋起来。他立刻去找阿强,把这个想法说了。
阿强听了,眼睛一亮:“这个办法好!林先生最值钱的就是货源,不是钱。用货源换股份,他不用出现金,风险小;你们也不用出让控股权,双赢!”
“你觉得林先生会同意吗?”
“难说。”阿强分析,“林先生习惯了用钱说话,可能看不上这种方式。但可以试试,我去跟他谈。”
“不,我亲自谈。”郭春海说,“明天我请林先生吃饭,当面谈。”
第二天晚上,郭春海在深圳最好的酒楼——洋溪酒家订了个包间。林先生准时赴约,还是那身西装,还是那种从容的气度。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郭春海切入正题。
“林先生,关于合作的事,我有个新想法,想听听您的意见。”
“请讲。”
“我们合作社最缺的不是钱,是稳定优质的货源。林先生最值钱的也不是钱,是香港的货源和人脉。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换个合作方式呢?”
林先生来了兴趣:“什么方式?”
“您以货源入股。”郭春海说,“您负责提供香港的货源——电器、服装、小商品,什么紧俏提供什么。我们合作社负责内地的运输和销售。成立一家合资公司,您占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我们占百分之七十。利润按股份分成。”
林先生放下筷子,沉思起来。这个提议很新颖,他从来没想过可以这样合作。
“郭先生,百分之三十太少了。”他开口,“我提供货源,承担采购成本,还要打通香港的关系。只占百分之三十,不公平。”
“那您觉得多少合适?”
“最少百分之四十五。”
“最多百分之三十五。”郭春海坚持,“林先生,您想想,货源虽然重要,但销售渠道更重要。没有我们合作社的运输队和销售网络,您的货进不了内地,或者进去了也卖不上价。我们是互相需要,互相成就。”
这话说得在理。林先生在香港有关系,能拿到好货,但往内地销售是他的短板。内地政策复杂,地方保护严重,没有可靠的合作伙伴,货根本进不去。
“百分之四十。”林先生让步,“不能再少了。”
郭春海想了想,说:“可以。但有两个条件。”
“请讲。”
“第一,货源价格必须比市场价低百分之二十以上。第二,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必须由我们合作社的人担任。”
第一个条件是为了保证利润空间。第二个条件是为了掌握公司的实际运营权。
林先生考虑了很久。这两个条件都不算苛刻,但结合起来,意味着他成了单纯的供货商,对公司没有控制权。
但他也清楚,没有合作社的渠道,他的货进不了内地市场。而内地市场太大了,十亿人口,哪怕只占一小块,也是天文数字的利润。
“可以。”林先生最终点头,“但我也有个条件——合资公司每年必须从我这里采购不少于五百万的货物。”
五百万,在八十年代末是个巨大的数字。但郭春海算过,如果销售网络铺开,这个数字不难达到。
“可以。”他答应。
两人举杯,合作基本达成。接下来是细节谈判:公司注册地、注册资本、管理架构、利润分配、风险承担……一条一条谈,一个字一个字抠。
谈判进行了三天。郭春海把格帕欠和二愣子都叫上,三个人轮流跟林先生的团队谈。阿强做中间人,帮忙协调。
郭春海发现,香港人做生意确实精细,合同条款写得滴水不漏,各种可能的情况都考虑到了。他一边谈一边学,学到了很多。
比如风险分担。林先生提出,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损毁或丢失,损失由合作社承担;如果货物质量问题,由林先生承担。这很合理,郭春海接受了。
比如结算方式。林先生要求货到付款,郭春海要求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给销售留出时间。最后折中,货到后十五天内付款。
比如争议解决。林先生提议在香港仲裁,郭春海坚持在内地法院。最后约定,如果发生争议,先在深圳调解,调解不成再仲裁,仲裁地选在深圳。
这些细节看起来琐碎,但关系到切身利益,不能马虎。郭春海每一条都仔细推敲,不懂就问,不清楚就查,绝不糊弄。
三天后,合作协议正式签署。合资公司命名为“深兴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五十万,合作社出资三十万占百分之七十股份,林先生以货源入股占百分之三十股份。公司总部设在深圳,在哈尔滨设分公司。
签完字,双方握手。林先生感慨:“郭先生,跟你做生意,痛快。你是我见过最精明也最实在的内地商人。”
“林先生过奖。”郭春海说,“希望我们合作愉快,共创辉煌。”
合作达成,接下来是具体落实。郭春海在深圳又待了一周,把公司的架子搭起来。租了办公室,招了会计、文员,买了办公设备。二愣子被任命为深圳办事处主任,负责与林先生对接。格帕欠负责安保和运输。
临走前,郭春海把二愣子叫到跟前,交代了很多。
“二愣子,深圳这边就交给你了。你的任务很重,一要保证货源质量,二要开拓销售渠道,三要管理好公司。有什么事多跟阿强商量,解决不了给我打电话。”
“队长放心,我一定办好。”二愣子拍胸脯。
“还有,”郭春海压低声音,“林先生虽然合作了,但毕竟是外人。公司的核心业务、财务、人事,一定要掌握在咱们自己人手里。香港那边的货源要严格把关,不合格的坚决不要。”
“明白。”
郭春海又去拜访了陈会长,感谢他的牵线搭桥,并请商会以后多关照深兴公司。陈会长满口答应。
一切安排妥当,郭春海准备返回东北。出来一个多月了,他想家了,想乌娜吉,想合作社的兄弟们。
走之前,他特意去商场买了些东西:给乌娜吉买了件时髦的连衣裙,给未出生的孩子买了小衣服,给合作社的兄弟们买了深圳特产。
坐在回程的火车上,郭春海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景色,心里感慨万千。
这一趟深圳之行,收获巨大。不仅谈成了合作,打通了香港货源,更重要的是开了眼界,长了见识。
他看到了特区的速度,看到了改革开放的活力,看到了中国经济的未来。
合作社要跟上这个时代,不能只守着兴安岭那一亩三分地。要走出去,要把生意做到全国,甚至做到国外。
这很难,但必须做。
火车隆隆,驶向北方。郭春海靠在座位上,闭上眼睛。
他仿佛看到了合作社的未来——南北货畅其流,生意红红火火;社员们家家住新房,户户有存款;孩子们都能上学,老人们都能养老。
这一切,正在一步步实现。
而他要做的,就是带领合作社,在这条路上坚定地走下去。
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不管面对什么挑战。
因为他知道,这条路是对的。
这条路,通往共同富裕,通往美好生活。
这条路,就是改革开放的路,就是中国发展的路。
合作社走在这条路上,是幸运的,也是必然的。
车轮滚滚,时代向前。
郭春海和他的合作社,也在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