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部落的清晨,弥漫着松枝燃烧的烟火气和兽肉的香气。林逍是被屋外传来的鞣制兽皮的敲打声惊醒的,睁开眼时,晨光已透过撮罗子的缝隙洒进来,在地上投下细碎的光斑。身旁的虎子还睡得正沉,嘴角挂着浅浅的笑意,想来是还在回味狩猎宴上的美味。
林逍轻手轻脚地起身,刚掀开撮罗子的门帘,就看到孟克大叔正蹲在火塘边,手里拿着一根木槌,反复敲打着一张摊开的兽皮。那兽皮毛色金黄,质地厚实,正是他们前些天打回来的那头大棕熊的皮毛,边缘已经用细麻绳仔细缝过,显然是精心处理过的。
“孟克大叔,您起得真早。”林逍走过去,顺手捡起一根干柴添进火塘。孟克大叔抬起头,脸上带着疲惫却满足的笑容:“这熊皮得趁天好抓紧鞣制,不然容易发硬。你们年轻人贪睡,咋不多睡会儿?”他放下木槌,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昨天狩猎宴闹到那么晚,估计累坏了。”
林逍笑着摇头:“习惯了早起,在家的时候也得去养殖场看看。这熊皮鞣得真不错,毛色亮堂,一点损伤都没有。”孟克大叔得意地拍了拍熊皮:“那是,我鞣制兽皮的手艺在部落里可是数一数二的。这熊皮厚实,冬天铺在炕上,比啥都暖和。”
两人正聊着,虎子揉着眼睛走了出来,看到火塘边的熊皮,眼睛一下子亮了:“孟克大叔,这是咱们打的那头棕熊的皮吧?鞣得也太好看了!”孟克大叔点点头,拿起木槌继续敲打:“等晾干了,就更平整了。你们今天好好休息,明天返程的时候,路上也能精神点。”
上午的部落格外热闹,妇女们在河边清洗兽肉,准备制作肉干;男人们则在空地上修理弓箭和猎刀,孩子们围着昨天抬回来的野猪王獠牙打转,叽叽喳喳地讨论着狩猎的场景。林逍和虎子也没闲着,跟着巴图去帮着劈柴,虎子一边劈柴,一边跟巴图请教射箭的技巧,巴图也趁机问起开枪的要领,两人聊得格外投机。
中午时分,孟克大叔的妻子端上了热腾腾的狍子肉粥和烤野果,还拿出了一罐密封好的葱酱。“这葱酱是用山里的野葱和黄豆做的,配着肉干吃最香。”她笑着给林逍和虎子各盛了一碗粥,“你们明天要走了,我和老孟给你们准备了些肉干,路上当干粮吃,回到家也能给家里人尝尝。”
林逍连忙道谢:“大婶,太麻烦你们了,这几天已经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怎么还能让你们破费。”孟克大叔摆摆手:“咱们是朋友,说这些就见外了。你们帮着部落打了野猪王和大棕熊,除去了大隐患,这点东西算啥。”他顿了顿,又说道,“下午我让巴图把肉干装到桦树皮箱子里,防潮又结实。”
下午,林逍趁着虎子和巴图去捡干柴的功夫,悄悄去了部落的临时供销社。说是供销社,其实就是一个简陋的撮罗子,里面摆着一些盐、布料和日用品。林逍掏出身上的钱和票据,买了些盐、肥皂和几尺花布——他知道部落里的日子并不富裕,这些东西虽然不值钱,却都是日常能用得上的。
回到孟克大叔的撮罗子时,就看到孟克大叔正拿着那张鞣制好的棕熊皮,在虎子身上比划着。虎子一脸不好意思,连连摆手:“孟克大叔,这可使不得!这熊皮那么珍贵,您留着自己用多好,我不能要。我都结婚了,家里有郑云操持,哪能再要您这么贵重的东西。”
孟克大叔板起脸:“咋使不得?你和郑云成家了,将来总有孩子,这熊皮铺在炕上,能给孩子暖身子。这是我和你大婶的心意,你要是不收,就是看不起我们鄂伦春人!”他把熊皮往虎子怀里一塞,“就这么定了,不许再推脱!”
虎子还想推辞,林逍连忙拉了拉他的胳膊,对孟克大叔说道:“大叔,既然是您和大婶的心意,虎子就收下吧。以后您和大婶要是有啥需要帮忙的,尽管跟我们说,我们肯定过来帮忙。”虎子这才收下熊皮,红着眼圈说道:“谢谢孟克大叔,谢谢大婶!”
傍晚时分,巴图抱着一个沉甸甸的桦树皮箱子走了进来,箱子里装满了熏好的野猪干、狍子干,还有几罐葱酱。“这里面的肉干够你们吃一路了,回到家也能给家里人分点。”巴图把箱子放在地上,“这桦树皮箱子防潮,肉干放里面不会坏。”
林逍和虎子连忙道谢,看着眼前的肉干和熊皮,心里格外感动。晚上,众人围坐在火塘边,又聊了很久。孟克大叔给他们讲了部落里的狩猎规矩和各种禁忌,巴图则跟虎子约定,等秋天的时候,一起去打狍子。
夜深了,众人渐渐睡去。林逍躺在床上,却没有立刻睡着。他知道孟克大叔一家日子过得不容易,部落里的物资也很匮乏,那张棕熊皮和那么多肉干,对他们来说是极其珍贵的。他悄悄起身,从背包里拿出三百块钱和一些粮票、布票,小心翼翼地放在孟克大叔睡觉的垫子下面——这是他能拿出的最大诚意,既不会让孟克大叔觉得难堪,又能帮他们缓解一下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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