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都市 > 这方寸间,我如神明,主宰一切! > 第10章 血泣谷,裂血地笼!

对主世界的事情姜林自然不知道,随着晨光洒落在大地上,一夜的时间也随之过去。

“收获还算不错。”

姜林看着方寸间内又积攒起来的气血团,脸上带着笑意。

这一晚上他只斩杀了三十多头凶兽,数量虽然少了一些,但清一色都是凝血境九重,积分增加了三百多,已经进入排行榜前二十。

“天亮了,接下来可以去那裂谷探索一下。”

姜林吃了点东西后,便朝着裂谷的方向掠去。

再次来到裂谷入口前,昨天嗜血沙虫钻出来的地洞依然还在。

昨天晚上因为夜色的原因,姜林没怎么打量这裂谷,此时才发现这裂谷的两侧竟是近乎垂直的暗红色峭壁,仿佛是无尽鲜血浸染而成。

峭壁之上怪石嶙峋,许多岩石形状扭曲,风吹过之时,如同痛苦哀嚎的人脸或挣扎的凶兽,狰狞无比。

裂谷之中的光线晦暗不明,远远看去好似被一层薄薄的血色雾霾笼罩,明明是白天,却多了几分阴冷。

“这里难道是泣血谷?”

姜林挑眉。

虽然每个人都会进入单独的初试秘境之中,并且每个初试秘境的地图也完全不一样。

但每个秘境之中都有三个相同的禁地。

其一便是泣血谷。

泣血谷乃是一道巨大的裂谷,不知是什么原因,其中血气极为浓郁,能孕育强大的嗜血凶兽,甚至是滋生一些血煞邪物。

不过虽然是禁地,颇为凶险,但也是福地。

因为气血浓郁,所以也生长着各种蕴含着气血的天材地宝。

比如炼制血元丹的血晶草,在外界稀少,但在泣血谷内却极多。

除了血晶草外,还有一种名为血晶的宝物,其中蕴含着极为精纯的气血,可以直接吸收用于提升修为。

“若真是泣血谷,那我或许可以很快完成气血第二变了。”

姜林虽然心中欣喜,却并未莽撞。

能够被称之为禁地,凶险程度可见一斑。

就如昨晚,若非有宝箱在那里,他都发现不了嗜血沙虫埋伏在地底。

哪怕死亡后不会真的死去,但只是被传送出去,对姜林来说都是莫大的损失。

想着,姜林将一些石头收入方寸间中,准备投石问路。

他不怕和凶兽正面厮杀,就怕嗜血沙虫这种埋伏在地底搞偷袭的。

做好准备后,姜林这才朝着裂谷之中走去。

随着深入裂谷之中,周围的血色雾气也愈发的浓郁。

深褐色的硬土踩上去有一种脆硬感,稀疏扭曲的暗红色植被生长在石缝中,叶片之上都带着锐利的尖刺。

周围的光线也暗淡了几分,好在还没有到不可视物的程度。

走了数百米,姜林身形一顿,目光看向了一旁的峭壁之上。

只见在那峭壁的裂隙中,可见有浓郁的血色雾气渗出,而在那雾气的周围,正生长着一株血色宛如水晶一般的草。

“血晶草!”

姜林眼睛一亮,心中更加确定这里就是泣血谷。

投石问路了一番,确定没有危险后,姜林这才施展身法,轻松将那血晶草采摘下来。

“有了血晶草,接下来可以制作血元丹了。”

姜林将血晶草收起,随后继续朝着裂谷之中深入。

本来以为会有危险,可继续深入了数千米,姜林都没有遇到凶兽,反倒是又让他发现了几株血晶草。

直到某一刻,姜林停下,一块巨石挡在了前面。

巨石高达十丈,其上写着三个字:泣血谷!

“果然是泣血谷。”

“看来这里才算是泣血谷真正的入口。”

姜林绕开巨石,看向巨石后面,随后心中一震。

血晶草,他看到了一片片的血晶草,至少也有上万株。

“这么多血晶草?”

就算他需要用到血晶草,却也用不到这么多。

血晶草在主世界售价一株一万块,眼前这上万株血晶草若是全部拿出去卖了,那可价值上亿了。

难怪说初试秘境是很多普通人发家致富最好的机会,这么多血晶草谁看了不迷糊。

好在姜林虽然也有点迷糊,却还没有彻底被迷惑。

这么多血晶草,也意味着更大的危险。

姜林目光在四周扫过,没有发现一头凶兽,但他知道肯定有危险存在。

“若是有隐藏的凶兽,最好还是引出来,否则一旦战斗起来,难免会损坏血晶草。”

姜林想着,打算还是老办法,进行投石问路。

当即找了十多块人头大小的石头收入方寸间,随后朝着里面丢去。

轰隆……

随着第一块石头落下,一道闷声响起,但依然没有凶兽出现。

姜林眉头一挑,这些凶兽这么能藏?

接着又将剩下的石头丢了出去,可半晌后也没有什么动静。

“难不成是我想多了?”

姜林又丢了一块石头出去,这块石头落地后滚动了一下,随后地面好似塌陷了一半,随着一张布满尖刺的大嘴张开,石头直接掉落了进去。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